㈠ 汽車貸款還清後一直沒去解押,會不會有事啊。
汽車貸款還清後沒有解押沒事的,只不過是機動車登記證書還抵押在銀行而已。
以上海市為例,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但是有幾種情況是不可以辦理解押的:
1、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2、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還需提供以下的材料:
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解除抵押的,還需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每車一份《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
(1)車輛還完貸款沒解押會怎樣擴展閱讀:
尤其是6月1日起,開始簡化機動車抵押/解押登記手續。
公安部針對症結所在,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行動,進一步精簡手續、優化流程。這次簡化機動車抵押/解押登記手續後,資料更精簡。在當地車輛管理所辦理備案後,提交的身份證明可以為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抵押合同上的公章不僅可以使用實物印章,也可以使用電子印章。
辦事更就近,群眾可以直接在金融機構辦理機動車抵押業務;程序更簡潔。交管部門將推進與銀保監部門及銀行等金融機構聯網,推動機動車抵押信息網上核查比對,用數據跑路代替群眾跑腿,用信息傳輸簡化手續資料。
參考資料來源:上海政府網-機動車抵押/解除抵押
人民網-我國6月1日起簡化機動車抵押/解押登記手續
㈡ 車貸已還完,綠本也拿了,如果不去車管所解壓,會影響徵信嗎
個人辦理汽車按揭貸款時,我們要與銀行去車管所辦理汽車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的授權人為銀行,一旦你無法按時還款,銀行可以直接起訴拍賣你的車輛,這個跟我們辦理住房按揭貸款一樣,需要到房管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
綜上所述,不解押並不會對您的信用造成影響,但是會對您以後車輛買賣、過戶、理賠造成極大的不便,所以我還是建議您盡快聯系銀行,提供相關資料,盡快完成解押。
㈢ 車子貸款還清後不解壓有什麼後遺症嗎
不解壓車輛還不是真正屬於你,以後不可以轉賣
㈣ 車貸還完了一直沒解壓有期限嗎
有的車主在買車時並不是全款購車,而是在考慮自身經濟狀況後選擇了辦理汽車貸款。然而有些車主在還清了汽車貸款後就覺得沒什麼問題了,有的甚至車貸還清7年了沒解押,想知道車輛解壓期限是多長,是否會超過期限,下面來了解一下。
汽車解押並沒有期限的限制,只要車主帶上相關證明材料去當地的車管所申請辦理汽車的解除抵押手續就好了。並且辦理解押手續的過程中並不需要交錢。
車主首先要找到當初辦理汽車貸款的銀行或者汽車金融公司辦理車貸還清的手續,然後拿到貸款機構的貸款結清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貸款機構的組織機構,車輛購買發票以及購置稅發票等手續材料。接著車主再去當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車輛解押手續。
1、車主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貸款還清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等證明資料到所在地的車管所申請辦理車輛解押手續
2、車主填寫完《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並將其他所需資料提交給工作人員進行審核並辦理
3、工作人員辦理完手續後,機動車登記證書上就會有解除抵押,車主可以自己保留綠本了。
各位車主最好是在還清汽車貸款後就去當地的車輛管理所辦理汽車的解除抵押手續,不要覺得車貸還清了就沒什麼事情了。
㈤ 汽車貸款已經還完,一直沒辦解壓。現在綠本丟了,能補辦嗎
肯定的聯系貸款的金融公司了,就是補辦,也是金融公司補辦,以為你沒有辦理解押手續,所以車子還不是你的,是金融公司的,需要金融公司補辦,然後再辦理解押手續,辦理手續後,車輛才歸你個人所有!望採納!
㈥ 車貸還清了還沒辦解壓,車子可以去年審嗎
車輛的年審跟是否還清貸款沒有關系的。車輛年審只需要車主的行駛證和有效期內的交強險發票就可以的,這些貸款也不會抵押。
㈦ 汽車貸款還清後一直沒去解押,會不會有事啊
最好去解壓,沒去解壓 就等於車還不完全屬於你啊,以後不管是賣出還是什麼的都不得行
㈧ 銀行貸款已還清沒有解壓這樣車輛所有權還是銀行的嗎
這里有一個概念性錯誤:即使在抵押期間,抵押物的所有權也沒有轉移,仍屬於原物主所有。貸款還清後應該辦理解除質押手續,否則,盡管所有權屬於原車主,但在質押期間,車主的權利是受限制的,即沒有出售、轉讓等處分權。而收押人如果需要起訴,可以請求法庭訴前保全,或訴後拍賣,將其所得抵償債務。
㈨ 車貸還完了沒有時間解壓能遲點嗎
這個應該是有規定的。不可以。延遲的。
㈩ 汽車貸款已還清但沒解壓,已到報廢期。能自己報廢嗎
如果按揭貸款沒有還清的話是不可以過戶的。
辦理車輛過戶、變更登記規定及程序如下:
一、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表》一份,按表格 欄目要求填寫,加蓋與原注冊登記相同的印章,私車需交驗車主身份證。
二、到交警支隊車管科登記受理崗交驗經辦人審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辦理過戶:
1、申請車主印章與原登記車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經批准擅自改裝、改型更變更載質量、乘員人數的。
3、違章、肇事未處理結案的或公安機關對車輛有質疑的。
4、達到報廢年限的(對已達到報廢使用年限,但車輛技術狀況較好,使用 性質為自用的汽車,經特殊檢驗合格後,在達到報廢使用年限後兩年內,准予 申辦過戶登記,但不準轉籍)。
5、未參加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
6、新車入戶不足三個月的(進口汽車初次登記後不滿二年的,但法院判決 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凍結或抵押期未滿的。
8、屬控購車輛無《申報牌照證明章》的。
9、進口汽車屬海關監管期內,未解除監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