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朋友向銀貸款買車,我是擔保人,現在朋友沒能力還跑了,銀行現在起訴我。
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
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2. 一個朋友貸款買車,但是需要一個保證人,用了我的房產證和身份證戶口簿信息,然後賣車的對我說如果他不還
看清楚貸款協議,要你房產證了應該會有關系的
3. 朋友貸款買車沒還錢跑了,我是擔保人但是銀行沒有下催款單我還有責任嗎
絕對的有啊,其實你可以提前起訴你朋友
4. 朋友讓我做他的貸款擔保人,他不還款對我有什麼影響
朋友說,貸款人貸款拖欠不還,已經逾期11年,我作為擔保人也被銀行加入黑名單了。應該怎麼辦?
第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所以,作為擔保人或者保證人,在貸款人沒有履行還款責任時,貸款銀行向保證人追償的行為沒有錯;在貸款銀行起訴貸款人的同時也一並起訴擔保人的行為也是沒有錯誤的。銀行同時將保證人列入黑名單的措施也是完全正確的。
那麼,有沒有擔保人或者保證人可以不履行擔保責任呢?有,那就是貸款合同存在問題或者存在其它不合法行為時,擔保人可以不承擔責任。
擔保法第三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如果你能夠證明貸款合同中存在貸款銀行和貸款人存在欺詐行為,或者你的保證行為是被迫的,那麼你可以申請解除你的擔保責任。如果沒有,那麼你就必須一並承擔違約責任。
那麼,現在怎麼辦呢?如果你有經濟能力而且你又願意為貸款人償還貸款,那麼你就先為貸款人償還貸款,償還以後再向貸款人追償責任。
擔保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但是如果你也沒有能力償還貸款,那麼你就只能督促貸款人償還貸款了,只希望貸款人償還貸款以後可以解除你的黑名單,五年後可以消除你的不良信用記錄。
5. 三年前我朋友貸款買車我做了擔保人,現在他無力償還,車也不見了,
你提供的是人保(保證)還是物保(抵押和質押)呢;這個弄清楚我再回答你
6. 朋友在銀行貸款買的車,現在還不上了,把車還給銀行,我是擔保人,我有什麼責任
借錢的擔保人,在借款人無力償還的時候要承擔還款責任的。銀行一旦催討不到欠款,可能會來找你催款。
7. 朋友買車我是擔保人,車的貸款沒還完,現在法院在追究我的責任,我應該怎麼辦
根據您所說的情況,現在你有兩種解決方式:第一就是您找到您的朋友協商去還款,讓他去還銀行的貸款。第二呢,就是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您可以先行償還貸款,在您償還貸款之後針對你還貸的部分可以向您的朋友進行追償。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