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設備抵押貸款需要注意什麼
法律風險:在辦理設備抵押貸款過程中,其抵押資產的產權只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才可設定為抵押物。在實踐中通常認為是單位股東或法定代表人個人同意以公司資產擔保的無效,而經全體股東同意的擔保合同有效,其中因各地差異有很大不確定性。這類個人擔保抵押貸款若已發生,必須完善相應手續,在公司章程中沒有約定禁止對外擔保的需補齊抵押人全體股東會議就同意給該筆貸款提供擔保的決議,若在公司章程中有禁止對外擔保約定的一定需增加其它形式的第二擔保。
操作風險:①在辦理設備抵押貸款時沒有對擬抵押設備的范圍作出界定,如將那些專業性極強的設備,使用期已過的設備,若設定為抵押物,處置時難度極大即不易變現,又難以求得適宜的價格。②將企業按揭取得的設備也設定為抵押物,實際上該設備已設定抵押,造成設備的重復抵押。③對抵押物是否屬於抵押人的問題,在業務操作中沒有產權確定報告,存在甲用乙的設備為抵押的狀況。④在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必須在確定了抵押物的合法性基礎上,才能在辦理抵押登記後發放貸款。
價值風險:在辦理設備抵押貸款時,一般都將抵押率確定在50%,而忽視設備的折舊率和使年限與貸款期限的匹配,在辦理設備抵押時一般對抵押物價格都是以其原價值論價,這是一個致命的誤區,若一台三年前以15萬元購置的鏟車按現在操作模式可申請抵押貸款7.5萬元,而貸款期限再定為二年,等貸款到期時,該鏟車可能只以當廢鐵變賣了,另外,有許多設備都規定了一定的使用年限,所以在確認抵押物時一定確保貸款到期在該設備使用期內。為了減少損失,應注意:①借款人有足夠的自償能力。②有足夠材料證明抵押人擔保意願明晰。③在確定抵押物權屬狀況的情況下承諾辦理貸款。④必須有抵押人同意用設備抵押的合法承諾。
❷ 機器設備抵押貸款貸款額多少
各家銀行規定不一致,要分是通用設備還是專用設備,並且與設備的使用年限有關。銀行一般會規定:扣除折舊後,通用設備可打4折,專用設備打2折。
❸ 企業機械設備抵押貸款為什麼去工商管理部門登記
企業機械設備抵押貸款為何要去工商管理部門注冊:
這稱為房地產抵押。 當事人申請動產抵押登記時,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抵押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的《抵押安裝登記表》(一式四份);
2、抵押合同當事人的主要資格證明書的副本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書的副本。
3、委託代理人辦理動產抵押登記的,應當提交代理委託書原件和身份證明書復印件。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四)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❹ 機器設備抵押登記怎麼辦理
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各區(市)、縣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後,開具動產抵押登記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2、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並出具動產抵押登記辦結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動產抵押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3、申請人憑動產抵押登記辦結通知書到發證照窗口領取動產抵押登記書。
(4)機器設備抵押貸款登記年限擴展閱讀:
機器設備抵押注意事項:
根據物權法第179條規定,動產抵押無需轉移財產的佔有。根據《動產抵押登記辦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辦理動產抵押登記時,只需在《動產抵押登記書》中載明抵押財產的所有權歸屬,無需提供權屬證明材料。登記機關受理申請文件後,當場在《動產抵押登記書》上加蓋動產抵押登記專用章並註明蓋章日期,即完成抵押登記手續。
辦妥抵押登記後,動產權屬證明中並無已抵押的相關記載,且不轉移佔有,第三人難以知曉。實際操作中,部分經辦客戶經理向登記機關(縣區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的《動產抵押登記書》中無詳細記載抵押設備名稱、狀況、所有權歸屬,只是載明詳見評估報告,抵押設備的明細情況登記機關既無記載,也無從查明。
因此登記機關可能會出現重復抵押登記的情況,此時,登記在後的債權人的抵押權無法保障。實踐中已經出現因重復抵押原因,債權人與登記部門發生糾紛的情形。
❺ 設備抵押如何登記
根據《動產抵押登記辦法》:
第四條當事人設立抵押權符合本辦法第二條所規定情形的,應當持下列文件向登記機關辦理設立登記:
(一)抵押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動產抵押登記書》;
(二)抵押人、抵押權人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雙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動產抵押登記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抵押人、抵押權人名稱(姓名)、住所地等;
(二)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狀況等概況;
(三)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四)抵押擔保的范圍;
(五)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六)抵押合同雙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姓名、聯系方式等;
(七)抵押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者蓋章;
(八)抵押人、抵押權人認為其他應當登記的抵押權信息。
第二條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的動產抵押的,應當向抵押人住所地的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5)機器設備抵押貸款登記年限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 禁止抵押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一百八十五條 設立抵押權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歸屬或者使用權歸屬;
(四)擔保的范圍。
第一百八十六條 禁止流押
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第一百八十七條 不動產抵押登記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一百八十八條 動產抵押效力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第六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八十條 抵押財產范圍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❻ 機器設備抵押貸款。
據了解,機器設備能申請抵押貸款。不過用機器設備辦理抵押貸款,還是要看當地銀行能不能申請。而且還要看機器設備的價值。若機器設備的價值較高,會比較好辦理抵押貸款。
用機器設備辦理抵押貸款,需要申請人先找銀行認可的評估公司,對要辦理抵押貸款的機器設備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有了評估報告後,才好申請抵押貸款。
總之,機器設備能否正常辦理抵押貸款,貸款額度的高低,還要看設備的市場評估價值,不過,有些地區的銀行不受理機器設備抵押貸款,這就需要借款人提前咨詢,以免耽誤正常貸款的正常辦理。
❼ 銀行對機器設備抵押貸款的規定
機器設備不能夠抵押貸款,要不動產才能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