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貸款買的車,4S店非要我把大綠本,車本給他們抵押,不然就要收車。
做了抵押金融公司的貸款才能上傳回去,不然你不還貸款吊事沒有,問題是4S店不同意啊,我也是剛做按揭,綠本做完抵押手續把大本復印件給4S店就可以了,原件自己拿回來
Ⅱ 貸款的車是不是還款結束後才可以拿到綠本本
什麼綠本本,只知道房產有紅本綠本,紅本抵押貸款沒問題,綠本的話就貸不了
Ⅲ 車貸款押綠本有危險嗎
車貸款押綠本是沒有什麼危險的,貸款購車時是需要在車管所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的。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三條 申請抵押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並提交下列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3)車輛有貸款給綠本本擴展閱讀:
貸款購車的申請條件:
1、購車者必須年滿18周歲,具有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詳細住址證明;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個人社會信用良好;
5、持有貸款人認可的購車合同或協議;
6、合作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Ⅳ 銀行貸款還完了怎麼拿車綠本
車貸還清後找誰拿綠本,車貸還完綠本幾天拿到
結束車貸之後很多車主都輕鬆了很多,不過在貸款結束之後我們最重要的還是要拿回能證明車輛產權的綠本,所謂綠本就是機動車登記證,有了它我們才能進行機動車的交易。因此盡快拿到綠本是我們在還清貸款之後第一件要做的事。那麼車貸還清之後應該找誰拿綠本呢?車
車貸還清之後,我們應該找辦理貸款時的貸款機構拿回綠本,一般都是4s店或者銀行。我們在領取綠本之前還是要搞清楚貸款單位是誰,以免後續的麻煩。我們在還完車貸之後,可以直接致電4s店問問他們拿回綠本的具體流程,因為每個4s店的流程都不一樣。
如果你是再銀行貸款的,通常是一下幾個步驟:
1.致電銀行查詢自己的貸款是否已經結清,結清之後可以直接到銀行拿回相關證件,同時銀行會給你開一張貸款結清證明。
2.拿著這張證明就可以到市級以上的車管所拿回機動車登記證了,貸款結清證書是拿回綠本的重要文件,需要妥善保管。
3.最後,帶著綠本去辦理解除抵押手續即可。
車貸綠本的拿回時間基本在10個工作日左右就可以了,4s店一般都會電話聯系你讓你過去拿的。銀行的話是需要自己去辦理的。不過現在還是有很多相關的代辦服務的,如果你不想麻煩的話,這些代辦服務也是不錯的選擇。
Ⅳ 車為什麼有貸款有綠本
你買車分期貸款自然是向銀行申請的,貸款需要把你的車輛登記證書抵押給銀行,然後等你還貸款之後再辦理解除抵押手續,就能拿到車本了。
Ⅵ 貸款買車能不能拿到綠本
不可以拿到綠本,需要你把貸款全部還完以後才能拿到綠本.
Ⅶ 貸款買車 綠本本 要壓著不給嗎
你如果是貸款買車的話,就需要抵押綠本,直到你還完錢,也就是說在這個期間你只有車輛的使用權,沒有販賣轉讓全。 呵呵~~~謝謝
Ⅷ 是不是所有銀行貸款買車都要把綠本抵押
在銀行貸款買車都是需要用機動車登記證辦理抵押登記的。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 申請抵押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並提交下列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8)車輛有貸款給綠本本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六十一條 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對聘用人員予以解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確認機動車和審查證明、憑證的;
(二)故意刁難,拖延或者拒絕辦理機動車登記的;
(三)違反本規定增加機動車登記條件或者提交的證明、憑證的;
(四)違反本規定第五十三條的規定,採用其他方式確定機動車號牌號碼的;
(五)違反規定跨行政轄區辦理機動車登記和業務的;
(六)超越職權進入計算機登記系統辦理機動車登記和業務,或者不按規定使用機動車登記系統辦理登記和業務的;
(七)向他人泄漏、傳播計算機登記系統密碼,造成系統數據被篡改、丟失或者破壞的;
(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九)強令車輛管理所違反本規定辦理機動車登記的。
Ⅸ 為什麼我貸款買車辦完牌照就把綠本給我了
其屬於由本人保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第三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經機動車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核發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未領取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的,不準上道路行駛。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機動車登記,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提交有效的資料。車輛管理所應當接受機動車所有人、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審核機動車所有人、抵押權人提交的資料,檢驗車輛,在辦理機動車登記的時限內,決定準予或者不予登記。對不予登記的,書面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9)車輛有貸款給綠本本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的相關要求規定:
1、車輛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按照《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的規定,審核資料,確認車輛。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轉出登記事項,收回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密封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
2、車輛管理所應當於受理當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停駛或者復駛事項,收回或者發還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恢復行駛時,超過檢驗周期的,應當經檢驗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