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是貸款買的車,今年是第二年買保險,請問第二年的保單還需要壓在銀行里嗎,
如果到期銀行沒有通知,那麼你自己買好就可以了,也不需要交銀行。如果銀行通知你買保險,並要求將保單存放銀行,那是需要的,因為貸款還清前,車已經抵押給銀行,銀行是該車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貳』 貸款買車到期結清後還要在4s買保險嗎還要上傳保險單。
結清了就不要了
『叄』 貸款買的車 第二年必須上全險嗎
貸款購買的車輛,可以根據自身需求來購買保險,即根據個人意願來選擇是否為車輛購買全險。
根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
(3)貸款買車第二年需要上傳保單么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一條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
第十九條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的保險合同中的下列條款無效:
(一)免除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義務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險人責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的。
第二十條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協商變更合同內容。變更保險合同的,應當由保險人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註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
『肆』 按揭車第二年保單需要在交給銀行嗎
一般來說,車貨所購車輛作為押品,是要購買保險(財險),而且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是銀行,這種情況下的保單
肯定正本要交到銀行的,你的保險如果是一年一交,每年的保單都要交到銀行的
『伍』 貸款買車保險第二年可以自己上嗎
按說,保險在哪購買都是你的權利,但貸款買車有個潛規則,就是非要在賣車的地方買保險,並且交有押金,簽貸款合同時,可以關注一下這個。說明一下,這種做法是非法的!
『陸』 貸款買車,第二年保險怎麼上
1、貸款買車第二年保險正常購買就可以了,除了必須要購買的交強險之外,還可以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劃痕險、車損險、車上人員險、不計免賠險等基本保險。擇需投保。
2、在新車第一年的保險到期之後,可以將實際出險的狀況與保單險種設置情況進行對比,這時第一年投保的結果就不僅僅是一種「遺憾」,而是轉換成了新車第二年保險的依據,此時險種選擇較之第一年具針對性和指導性。
3、據了解,如果貸款買車時指定保險公司,約定不能替換,在合同期限內,是不可更換保險公司的。沒有約定保險公司,如果對目前車險公司不滿意,第二年可以換保險公司。
『柒』 我分期買的車,第二年必須要在4s店買保險嗎
分期購車,第二年保險可以自行選擇保險公司投保,不必在4S店購買保險。
根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
(7)貸款買車第二年需要上傳保單么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一條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
第十三條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採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捌』 貸款買車第二年保險如何辦理
1、貸款買車第二年保險正常購買就好,除了必須要購買的交強險之外,還可以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劃痕險、車損險、車上人員險、不計免賠險等一些基本保險。看看自己需要什麼保險,非必要投保的車險險種可以不買。
2、其實,在新車第一年的保險到期之後,可以將實際出險的狀況與保單險種設置情況進行對比,這時第一年投保的結果就不僅僅是一種「遺憾」,而是轉換成了新車第二年保險的依據,此時險種選擇較之第一年具針對性和指導性。
3、據了解,如果當時貸款買車的時候指定了保險公司,約定不能換的話,那麼在合同期限內,是不可換保險公司的。沒有約定保險公司,如果對目前車險公司不滿意的話,那麼第二年可以換。
『玖』 貸款買車,第二年保險怎麼上
1、貸款買車第二年保險正常購買就好,除了必須要購買的交強險之外,還可以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劃痕險、車損險、車上人員險、不計免賠險等一些基本保險。看看自己需要什麼保險,非必要投保的車險險種可以不買。
2、其實,在新車第一年的保險到期之後,可以將實際出險的狀況與保單險種設置情況進行對比,這時第一年投保的結果就不僅僅是一種「遺憾」,而是轉換成了新車第二年保險的依據,此時險種選擇較之第一年具針對性和指導性。
3、據了解,如果當時貸款買車的時候指定了保險公司,約定不能換的話,那麼在合同期限內,是不可換保險公司的。沒有約定保險公司,如果對目前車險公司不滿意的話,那麼第二年可以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