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婚姻法明確「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應歸產權登記方所有」
給你的回答,請您仔細看,不要斷章取義。
1、法律保護實際出資人,司法解釋三的宗旨和初衷是這樣的,所以,其他的只是證據,房產登記在誰名下,只是證據之一。
2、你本人是否真實的出資,如果有,那你大可放心,如果沒有,勸你心態放緩一些。
3、法律公證是重要的證據之一,具有很強的法律效力,所以,肯定是有效的,但不是唯一有效的,法官要根據事實查明。
4、如果離婚,不是光房產才有的分。如果房產確實不歸你,但你在家庭中承擔主要義務,照顧老人、贍養父母、對方有過錯,自己承擔後續撫養孩子的責任,是否有勞動能力等等,都可以獲得賠償,賠償數額不低。所以,建議你考慮請一名律師。
如果你還沒必要考慮離婚的,還是希望祝你婚姻幸福。如有需要,可以咨詢,或聘請律師。
② 婚前貸款買車,沒還清,現在要離婚,車子怎麼分配
一般一方擁有車輛,給予另一方補償,參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③ 婚前女方出首付男方貸款買車,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車如何分割
按照規定婚前女方出首付款,離婚時應該把首付款先歸女方所有,雙方在分攤貸款部分,把車折價分配。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院裁定。
《婚姻法》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④ 婚前貸款買車,婚後一人還貸,算誰的
婚後即便是你一個人還貸,即便你做了記錄,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車也屬於你們倆人所有,同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在婚姻存續期間,雙方的財產,包括工資等勞務所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⑤ 老婆結婚前首付買車,婚後車貸基本都是我還的,,算共同財產嗎
是共同財產。首付部分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外,糾正一個說法,婚後不存在你還貸妻子不還貸的說法,婚後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何來你還的說法。
⑥ 新婚姻法2020年新規結婚前貸款買的車陪嫁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姻法規定的是你結婚前貸款買的車,當然了,陪嫁的時候他就不屬於共同財產,因為你是屬於結婚前的,屬於你個人的財產
⑦ 大家好!女朋友說婚前買車寫她名字,我是貸款買車,過兩天登記,這婚前和婚後有什麼區別嗎是不是結婚證
新婚姻法,婚前誰的財產婚後還是誰的,婚後財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⑧ 新婚姻法婚前一方首付,婚後雙方按揭還貸。房產算誰的
1、按你所述,根據婚姻法解釋(三),該房產如已登記在男方名下,則屬於男方個人財產;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的話,離婚時,房子歸男方所有,女方可獲得已償還部分及還款期間房產增值部分的補償。
2、在房產交易時,如需加上女方名字,都可以房產證未辦理之前辦理。具體只需買賣合同上男方、女方均簽字,並約定份額即可(也可辦房產證時另行約定)。
3、如果按第1種情況,該房已辦到男方個人名下,此時如添加女方名字,雖可按規定不繳納契稅,但還是有其它的稅產生的(雖相較契稅少很多)。
4、辦理按揭時分為貸款合同、抵押合同。一般來講,銀行會要求貸款人與抵押人一致,但也有貸款人為一方,房產抵押人為兩方的情況,後者存在於房產是共有房產,而貸款只是一個產權人的情況。
不知可否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