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訂婚之前必須買車,什麼時候買車,什麼時候再訂婚。 這合理嗎
訂婚之前給女方買車,屬於彩禮性質,是否屬於個人財產或者返還男方,視情況而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下稱《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1、解決彩禮糾紛時應遵循的原則。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2、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3、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一般來說,彩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於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的慣例。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存在,就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對於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於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其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4、要區別彩禮給付時當事人的主觀意願。一般來講,彩禮的給付往往迫於當地行情及社會壓力而不得不給,完全自願給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於一般贈與行為,如果沒有特殊規定,通常不予支持返還彩禮的請求;5、給付彩禮後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並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於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持。雙方登記結婚後,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6、對於彩禮的給付、接受主體應當作寬泛解釋。實踐中,給付彩禮並不單純的是男女雙方之間的事情,常常涉及到兩個家庭之間的往來。對於彩禮的給付人和接受人應作廣義的理解,不能僅僅局限於准備締結婚姻關系的男女本人,應包括各自的親屬。現實生活中,彩禮往往是給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於男女結婚的很少;許多時候,彩禮是全家用共同財產給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舉債所為。考慮到這些具體的情況,如果將給付人的主體和收受人的主體都作限制性解釋的話,不利於這類糾紛的妥善解決,7、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這屬於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難有絕對和相對之分,絕對困難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對困難由於給付彩禮造成了生活前後相差較懸殊,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來說,變得困難了。司法解釋的本意,是在前一種意義上,即絕對困難進行規定的,8、彩禮返還適用的訴訟時效問題。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因此,此類糾紛的起算,有以下幾種情形: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系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系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㈡ 老公買車為什麼要用我們兩個人的身份證貸款
目前辦理車貸的話,夫妻雙發簽字也是為了提供擔保,這個是正常操作,不用太過擔心。
㈢ 我老公貸款買車為什麼需要夫妻雙方的證件
貸款買車是需要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的,貸款買車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護照、港澳台灣同胞往來通行證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㈣ 男朋友按揭買車在家裡有條件的情況下還未付全款而且第一年每個月5千作為女方已經訂婚了疑惑為啥不付全款
在有付全款條件的情況下還按揭買車,說明你男朋友認為把車款投資他用,所獲得的利潤比買車付全款所省下的利息要大的多,這屬於資本運作方面的問題,很常見,不足為奇。
㈤ 未婚妻談買車的事情,因為資金有困難,想貸款買。跟她一說,她很不開心。一直糾結為什麼跟說好不一樣了
你之前或者你家人之前有說過全款買車嗎?
如果承諾過,那我覺得也不能全怪你未婚妻,你家出爾反爾在先,就好比之前女方家說,結婚不要彩禮,臨結婚了,問你家要10萬。
㈥ 婚前女方買車,是全款買好呢 還是貸款呢
無論是全款還是按揭,婚前買的車,綠本寫著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除非另有協議,或者你把對方列為共同還款人。
我就是怕我猜錯你的意思,所以多說兩句。幾年前車商動不動就用「買車保值」忽悠人,現在又用「按揭買車,閑錢投資」忽悠人。這兩種說法都非常地「資本主義」。全款還是貸款,要因人而異。理論上,首付45%,貸3年,最科學;首付20%,貸5年,最二逼,風險最高。但這跟投資或通脹都沒關系,(不是每個人都有投資的機會的,比如個人理財,它本質上屬於抵消通脹的被動行為,並不屬於主動投資行為,其利潤不足以抵消通脹),而僅僅是因為車商之間的競爭,讓消費者佔了點便宜。這種便宜是相對的,主要針對不方便全款購車,但又確實需要車的人,如果你是這種人,那麼做分期是非常明智的,但如果你全款之後還能衣食無憂,又沒有什麼需要周轉的,你就應該全款購車。其實有一個細節你想想就明白了:既然分期買車,閑錢拿去投資更劃算,那麼車商為毛不主動要求你全款購車,他們能更快地回籠資金,然後那去投資不是更好?銀行也一樣,利息那麼低,為什麼要給你貸款?——因為術業有專攻,投資有風險。穩中求勝最牛掰!謝謝!
㈦ 買車貸款為何要夫妻都到場
是買車貸款有時需要單身證明。買車貸款都需要單身證明,因為如果不是單身就需要夫妻雙方到場簽字,這就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單身就不涉及共同債務問題,所以得用單身證明。
《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第九條 借款人申請個人汽車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國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和詳細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個人合法資產;
(四)個人信用良好;
(五)能夠支付本辦法規定的首期付款;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它條件。
如果是以夫妻雙方的名義貸款的話是需要雙方夫妻都必須到現場的,就拿房屋貸款來說吧,因為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屬權的財產,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雙方在辦理貸款的過程中貸款要由雙方共同承擔,所以貸款機構需要雙方提供各自的工作證明和銀行流水證明;
從而保證貸款能夠足額償還本息,而且雙方購買的房產屬於共有財產,都有承擔還貸的義務,所以在貸款辦理貸款手續過程中所需要簽署的合同都必須由夫妻雙方共同署名,雙方擁有共同的權利,誰都不可以替代誰,但是如果夫妻當中確實有一個因為某種情況不能到場,也需要委託他人進行辦理,並出具委託書。
㈧ 為什麼貸款買車需要結婚證!
嗯 貸款買車的話需要審批 需要核實配偶的信息 畢竟是雙方共有財產 確實要身份證 戶口 和結婚證沒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