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汽車是婚前貸款買的,婚後每個月都要還款,以後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法院會怎麼判
《婚姻法》第十八條明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既然是「婚前買的車」,當然是購買方的婚前財產,而既然是「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當然,作為婚前的買車方,應該出具該車確實是婚前獨資購買的依據。
2. 婚前買車婚後還貸款
可以的
這屬於公共財產
夫妻可以平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