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監會中長期貸款規定
如果超過5年就是長期貸款了,對於長期貸款要對貸款人的還款能力進行評估,只有有還款能力的人才可以申請長期貸款,否則的話帶款不會審批通過。
2. 汽車貸款最多可以貸幾年
首付20%-50%,一般銀行要求40%-50%,有些車行找一些融資公司,就可以做到20%,甚至更低。 一般分2-5年還清,月還款多少看你貸多少了,可以用房產擔保 首先要知道買車的分期付款的受益人是銀行或是金融機構,因為現在許多銀行對貸款購車的門檻比較高,更多的金融公司,尤其是與該汽車生產廠家同出一系的金融公司開始為客戶辦理方便的貸款手續.(例如上海通用的金融公司有GMAC貸款) 其次是對購車人的條件要求:一般為有正常工資收入的,最好有公積金、房產(有產權的)或已婚的。當然,如果你還有別的可以證明你有償貸實力的書面文件都可以。 那我們可以貸多少款呢?一般貸款額不高於車價的80%,其餘的叫首付款,有些銀行或金融機構須要你先付首付款再肯放款的。貸款年限有一年,二年,三年或五年,如果是貸款八萬到十萬,三年是最佳選擇,五年的話利息支出比較高。 購車人最關心的就是流程: 一般是先提交銀行需要你填寫的表格(最好是一五一十地寫,他們會查的)以及一些基本材料(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等,銀行都會告之你),還有寫你名字的住宅電話帳單、水電煤帳單取一,還有車輛的價格(開票價)、合格證上面的車輛信息參數(由賣車方提供) 等預查後你就知道銀行願不願意貸款給你啦。 如果銀行同意貸款,你就得簽訂車輛貸款抵押合同,銀行一份,你一份;還要簽汽車銷售合同,車商一份,你一份,銀行也要一份。合同簽完,付給車商首付款,車商會與銀行聯系讓銀行放款。這樣的話,車款就全到帳啦! 車輛保險是跟著貸款年限的,如貸三年,就保三年的險,但現在有些金融公司可以讓你一年一年付保費。險種比一次性付款的車輛多保一個盜搶險,因為在你未付清前,車是銀行的嘛。 車款到帳就等於是你為這輛車買單了,就可以提車或直接上牌,上完牌後,將車輛產證,發票,保險單,行駛證,身份證,戶口薄上交銀行,經過抵押後,銀行會把行駛證、身份證戶口薄還給你。
3.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整汽車貸款有關政策了嗎
11月8日下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發布關於調整汽車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指出,為進一步支持促進汽車消費,規范汽車貸款業務管理,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修訂《汽車貸款管理辦法》。修訂後的《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經中國人民銀行行長辦公會議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原《汽車貸款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4〕第2號發布)同時廢止。
為此,各金融機構應結合本機構汽車貸款投放政策、風險防控等因素,根據借款人信用狀況、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汽車貸款具體發放比例;切實加強汽車貸款全流程管理,強化貸前審查,不斷完善客戶資信評估體系,保證貸款第一還款來源能充分覆蓋相應本金利息;不斷加強殘值經驗數據積累,落實抵押品、質押品價值審慎評估政策,完善抵押品、質押品價值評估體系;完善貸款分類制度,加強不良貸款監控,足額計提相應撥備。
為保證政策實施,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銀監會各派出機構應強化對汽車貸款資產質量、機構穩健性的監測、分析和評估,及時發現、有效應對潛在風險,促進金融機構汽車貸款業務穩健運行。各金融機構在具體業務中遇到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反映。
4. 2018年銀監會對信貸方面的新規有哪些
有的網貸都是非法的,為什麼沒受控!?
讓一些本身就困難的人雪上加霜?!!!
5.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調整汽車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了嗎
10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調整汽車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通知規定:
三、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銀監會各派出機構應強化對汽車貸款資產質量、機構穩健性的監測、分析和評估,及時發現、有效應對潛在風險,促進金融機構汽車貸款業務穩健運行。各金融機構在具體業務中遇到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反映。
四、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6. 汽車抵押貸款的年限最長是多久
汽車抵押貸款年限,一般最長是1年,12個月期;
也可以靈活操作到2年,24期。
深圳汽車抵押貸款,專業正規,手續簡便,全城最低利息,全深圳最實惠報價,資金4小時內到賬。
可以押證,也可以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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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個人汽車貸款貸款最長期限是多久
目前招行有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是我行向購買本人名下全新非營運小汽車的客戶發放的,用於支付車輛購車款的貸款,無法貸出現金。(目前不支持二手車貸款)若您是已經通過汽車經銷商這邊有看中您需要購買的車型,您可以通過車商這邊確認一下是否和招行有合作,若是沒有,您可以嘗試直接聯系當地招行櫃台個貸部門辦理您的貸款申請,經辦行需要具體審核您的情況後確定能否辦理。貸款金額最高200萬元。且最高貸款金額不超過所購車輛價格(不含各類附加稅費及保費)的70%;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最長不超過5年。具體您可以說明下所在城市,我們進一步幫您判斷當地是否有該類型貸款。
貸款申請一般需要提供的申請資料:
1.身份證明資料
2.婚姻證明資料: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聲明等
3.本地居住證明資料:近一年任意3個月固定電話繳費清單,或水電費繳費清單等公用事業收費單據,或其他可以證明住址的資料
4.擔保證明資料
5.用途證明資料:如,汽車貸款,就是在貸款發放前提供全額購車發票,或提供購車協議(合同)加首付款發票(或加蓋經銷商公章的收據)。貸款發放後必須提供全額購車發票(如發放前未提供)、車輛購置完稅證明。
6.還款能力證明資料:我行代發工資客戶可以直接提供其代發工資賬戶流水;社保賬戶流水或個人納稅單等
若您的這筆貸款還需要提供其它資料,經辦行這邊也會及時通知您,您在申請貸款的時候也可以通過經辦行詳細確認此信息。
8. 貸款買車最長能分多少期
現在車子貸款一般首付3成-5成 ,車子最長貸款年限只是3年 ,因為車子是損耗品所以貸款年限最高是3年, 分期最長也是36期。
申請汽車消費貸款除了必須在銀行所認可的特約經銷商處購買限定范圍內的汽車外,申請汽車消費貸款的購車。
貸款買車者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購車者必須年滿18周歲,並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購車者必須有一份較穩定的職業和比較穩定的經濟收入或擁有易於變現的資產,這樣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這里的易於變現的資產一般指有價證券和金銀製品等。
(3)在申請貸款期間,購車者在經辦銀行儲蓄專櫃的帳戶內存入不低於銀行規定的購車首期款。
(4)向銀行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如果購車者的個人戶口不在本地的,還應提供連帶責任保證,銀行不接受購車者以貸款所購車輛設定的抵押。
(5)購車者願意接受銀行提出的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如果申請人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則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償還銀行貸款的能力;
(2)在申請貸款期間有不低於銀行規定的購車首期款存入銀行的會計部門;
(3)向銀行提供被認可的擔保;
(4)願意接受銀行提出的其他必要條件。
貸款中所指的特約經銷商是指在汽車生產廠家推薦的基礎上,由銀行各級分行根據經銷商的資金實力、市場佔有率和信譽度進行初選,然後報到總行,經總行確認後,與各分行簽訂《汽車消費貸款合作協議書》的汽車經銷商。
(8)銀監會對貸款車輛年限規定擴展閱讀:
貸款買車所需資料
1:《個人貸款申請書》;
2: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護照、港澳台灣同胞往來通行證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
3:戶籍證明或長期居住證明;
4:個人收入證明,必要時須提供家庭收入或財產證明;
5:由汽車經銷商出具的購車意向證明;
6:貸款買車首付證明;
7:以所購車輛抵押以外的方式進行擔保的,提供擔保的有關材料,包括質押的權利憑證、抵押房地產權屬證明和評估證明、第三方保證的意向書等;
8:如借款所購車輛為商用車,還需提供所購車輛可合法用於運營的證明,如車輛掛靠運輸車隊的掛靠協議、租賃協議等;
9:借款所購車輛為二手車,還需提供購車意向證明、建設銀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車輛評估報告書;車輛出賣人的車輛產權證明、所交易車輛《機動車輛登記證》、車輛年檢證明等。
9. 銀監會對以貸還息規定
「以貸還貸」又稱「借新還舊」,這一概念由IMF等國際金融機構於20世紀80年代首先提出,其目的是解決拉美國家外債的還本付息問題,以緩解其金融危機。我國在外債管理的實踐中也借鑒過這一做法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我國國內的銀行貸款業務中,一般認為所謂「以貸還貸」,是指債權人與債務人在舊的貸款尚未清償的情況下,再次簽訂新的借款合同,以新貸出的款項清償部分或全部舊的貸款。但由於現行金融法律、法規、規章對「以貸還貸」的含義、性質沒有明確界定,對其本身的法律屬性以及相關的擔保問題爭議頗多,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以貸還貸其實是在借款人無力償還原有貸款情況下銀行無奈辦理的貸款,因而是特殊背景下發生的銀行貸款業務,以貸還貸的做法在銀行貸款業務中已成為十分普遍的現象。但是對於「以貸還貸」這種行為本身,以及由此引發出來的保證責任等相關法律問題,目前除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九條涉略到以外,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尚無明確界定,實踐中也存在較大分歧。
銀監會提出信貸七禁止規定
一位業內人士稱,銀行信貸業務存在的存貸掛鉤、以貸收費等問題,此前也曾存在。在2011年,銀行信貸規模變得越來越緊俏之後,銀行議價能力迅速提升,為了獲得貸款,即使有的銀行要求明顯不合理,企業也只好答應銀行的條件。
例如,在負債壓力日趨加大的情況下,存貸掛鉤的操作開始增多。有的銀行發放貸款時,要求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有的甚至規定「存一貸一或存一貸二」。
在2月7日銀監會召開的會議上,銀監會副主席周慕冰甚至舉例稱,某銀行蘇州分行2011年在向企業發放短期貸款1000萬元時,要求將其中500萬元轉作承兌匯票保證金存款。「再如某銀行深圳分行明確要求客戶要將貸款金額的45%存為定期存款。」
而為了做大中間業務,有的銀行更是借發放貸款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例如,在未提供實質性服務的情況下,假借利率優惠、浮動利率之名,將部分利息通過賬戶管理費、財務咨詢費等名目額外收取費用。
「從去年三季報來看,絕大多數上市銀行中間業務利潤增速遠高於全行利潤增速。」一位銀行業分析師表示,在相當程度上,這些中間業務是由信貸業務派生的。也就是說,從信貸的盤子里切一塊利潤給中間業務。
上述知情人士還稱,有的銀行將貸款業務及其他服務中產生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本應由銀行承擔的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導致客戶財務負擔不合理增加。
周慕冰在會上稱,信貸是銀行傳統業務,商業銀行應嚴格遵循相關業務流程,獨立組織信貸經營,貸款定價必須嚴格執行信貸和利率管理相關規定,不得附加任何條件。
銀監會提出「七個不準」的禁止性規定,即不準以貸轉存、不準存貸掛鉤、不準以貸收費、不準浮利分費、不準借貸搭售、不準一浮到頂、不準轉嫁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