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麼才能讓婚後購買的汽車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購買的汽車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通過夫妻雙方進行財產約定認定為個人財產,並且在公證處公證。
該協議可以這樣寫:
男女雙方都願共築愛巢 ,白頭偕老。但為防止婚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以及為明確婚前婚後雙方財產所有權、債權債務承擔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法律事宜,男女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訂如下協議:
協議人: (男)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男方)
協議人:(女)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女方)
男女雙方就牌照為*****的**汽車的所有權達成協議如下:**型號汽車一輛,牌照為****,於**年**月**日在***,由*方獨立出資****元購得,經雙方協議,該汽車所有權歸男方,為男方個人財產,如有離婚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簽訂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男女雙方和睦相處,互敬互愛,衷心希望雙方能白頭偕老。所以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則自願按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五、雙方自願簽訂,清楚了解其協議的法律效力,並遵守約定內容。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女方:(簽名) 年 月 日
男方: (簽名) 年 月 日
B. 婚後貸款買車寫誰的名字都屬於婚後財產嗎
1、如果是用婚後收入買的車子,即使登記在一方的名下,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是用婚前的積蓄購買的車輛,且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則屬於個人財產;
3、如果是用婚前積蓄購買的車輛,登記在配偶的名下,則屬於共同財產;
4、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C. 結婚後用妻子的名義貸款買車 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結婚後用妻子的名義貸款買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以為這是在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2、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D. 婚後一個月雙方共同出資買房單方還貸,一年後單方按揭購車並還款,算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就是婚前財產,婚後就是共同債務貸款,這就看你倆買車買房在登記前還是登記後的問題
E. 結婚後買車是共同財產嗎比如男方付全款,女方一分錢都不付也算是共同財產
一般情況下,你們婚後買的車,應該屬於共同財產。
但有一情況除外,即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你支付的車款(全款)是由你婚前的個人財產支付的,那麼,這個車可以界定為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可以主張不予分割。
反之,如果你沒有證據證明車款是你婚前的個人財產全額支付的,那麼,該車只能界定為你與女方的共同財產。
如果你的車是你首付後使用車貸,即使你首付的錢是婚前個人財產支付的,但還貸部分可以界定為你與妻子的共同財產還貸的,那麼,該車的所有權雖說是你的,但還貸的部分還得界定為夫妻以婚後的共同財產還貸。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F. 夫妻共同貸款買車如果離婚怎麼分
婚後貸款買車,如果沒有約定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分,可以協商分割或者到法院起訴分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6)婚內貸款買車算共同財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二十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G. 老婆結婚前首付買車,婚後車貸基本都是我還的,,算共同財產嗎
是共同財產。首付部分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外,糾正一個說法,婚後不存在你還貸妻子不還貸的說法,婚後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何來你還的說法。
H. 婚後個人買車算共同財產嗎
婚後個人買車,屬於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勞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贈的財產、繼承的財產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二部分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
(1)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無法查清的,或者屬婚前個人財產,但已結婚多年,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均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可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從事多種經營和承包責任田的當年收益以及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殖專業投入的資金;
(4)結婚登記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贈給的金銀、珠寶以及其他財產。
(8)婚內貸款買車算共同財擴展閱讀: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這里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佔有,如果一方在婚前獲得某項財產例如稿費,但並未實際取得,而是在婚後出版社才支付稿費,此時這筆稿費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同理,如果在婚後出版社答應支付一筆稿費,但直到婚姻關系終止前也沒有得到這筆稿費,那麼這筆稿費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此規定即是這一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條規定:「凡無證據證明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