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車簽了合同,貨款也通過了。現不想買了怎麼辦
腦子進水了,簽了合同,這買了,你不買的話,你得。交一些違約金了,貸款通過了,那沒事,可以。可以不不貸款啊,但是買車的錢的合同也得交違約金。
⑵ 買車貸款,審批通過,未簽合同,可否停止貸款
將會影響今後3年我在銀行的信譽度,這可能。合同雖然還沒簽訂,但前期已經進入實質磋商階段,拒絕簽約可以構成締約過失責任,需要賠償銀行的信賴利益損失,主要指前期磋商階段的費用支出,「要扣「貸款審批費」,是2000元」這不一定合理。
⑶ 貸款買車需要簽合同嗎
需要簽合同。
買車不簽合同影響上牌:
1、案例:消費者李先生想買一輛10萬元內的車,對於他這位工薪階層的購車者而言,價格優惠幅度是他最看中的,因此他從市場上精挑細選多家經銷商,最後決定在一家報價低的經銷商處交了定金。
但是隨後發生的事情讓他對本來輕松地買車心生畏懼!到了提車日,李先生本以為一切順利,不想還是出了幺蛾子。
經銷商銷售人員因為不能及時提供合格證、正式發票等手續,上戶掛牌出現問題。時至今日,李先生仍然在和經銷商協商、接洽之中。
2、分析:從上述案例分析,李先生買車存在兩種誤區,一是圖價格便宜,沒有和經銷商簽訂購車合同,當後期發生糾紛時,往往互相扯皮。
二是李先生在選擇經銷商時,沒有考慮經銷商的誠信問題。當下,一些汽車經貿公司,實際上屬於正規特約經銷商的二級代理,因為資金量比較小,往往以質押車主車輛合格證等為手段。
獲取車輛企業融資貸款,以便從廠家獲得更多數量的訂車,而一旦出現資金鏈問題,往往影響消費者辦理車輛上牌手續。
3、警示:消費者在購買車輛時,一定不能只是圖車價便宜,而是要了解經銷商的資質,選擇廠家的特約經銷商,盡可能在正規經銷商處訂車、購車,即使後期發生糾紛,也可以通過向廠家投訴協商解決。
而不是讓自己陷入被動。另外,簽訂正規的合同,也能規避車輛後期使用的質量問題,不至於產生後續售後服務的問題。
(3)貸款買車通過簽約擴展閱讀:
車貸貸款條件:
1、具有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詳細住址證明;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個人社會信用良好;
5、持有貸款人認可的購車合同或協議;
6、合作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資料:
1、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其復印件;
2、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個人帳戶過去6個月的流水清單;
3、與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協議、合同或者購車意向書;
4、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⑷ 買車貸款已經簽了購車貸款合同
算了,不劃算的!4S店肯定不會答應的!就算你鬧來鬧去的,他們也要收取你一定的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貸款這塊,去消費者協會告他們退還訂金還是可以的。問題是4S店的貸款程序已經啟動,人家投入的人力物力都要算錢的,而且還要你往死里鬧(和現代車行撕破臉的鬧)才有可能退還你一部分的訂金,所以我勸你算了。不甘心可以去找消協問問怎麼辦!你不準備買現代車就可以去告,還要買的話建議考慮下,還需要現代車行貸款那你可以停止你目前的想法了,要不你的貸款可能通不過
⑸ 買車辦貸款,審批都通過了,只是通過沒有簽貸款合同,後來又不想買了,還交了首付,這個可以退款嗎
1、如果沒有簽(含網簽)貸款合同,算自動放棄貸款,無須向銀行繳納違約金;
2、已交首付款的情況下,4S店已向廠家發出訂單,解除的話一般要支付違約金,詳情可查看購車合同。
應答時間:2020-09-0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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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按揭貸款買車本人到不了現場簽字可以通過什麼方式簽合同
貸款買車的時候,如果本人到不了現場簽字的話,那麼可以通過網上的方式進行簽合同,只要確認是本人簽字,然後通過網上簽合同也可以。
⑺ 到銀行貸款買車簽合同要注意什麼
買賣汽車目前還沒有一個政府部門研製的汽車買賣示範合同,而購車熱已經不期而至。新人購買汽車的時候,必須好好研讀購車合同,很多方面的確是陷阱重重。以下告訴您在簽訂購車合同時需要注意的要點:
1、標的。買賣要明確確定車的牌子、產地、製造商、型號、批號、配置、選裝設備,以及顏色、裝潢,甚至還要確定是否返修車、庫存車,確定里程錶公里數,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另外,有些車還要明確是原裝還是組裝,二手車要確定使用、修理、零件更換等事項。
2、價款。要明確銷售商報價包含的內容,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是裸車價或是包牌價。買車的費用主要有:車價、購置費、保險費、牌照費、稅,以及銷售商代辦保險、貸款、競拍牌照、上牌、裝潢、取車或送車等有關購車事務的代辦費。另外,還要明確是否有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以及有無免費項目、是否有折扣等。
3、交付。合同要明確交車的時間、地點、方式,以及交付車輛時發現車輛質量和交車手續等問題的處理方法。同時也應明確付款的時間、方式。交車時,購車者除拿到鑰匙和汽車外,還應該得到:汽車銷售發票、車輛合格證、進口車的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保修卡和保修手冊、二手車的以往維修記錄、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車輛行駛證或者移動證,以及車輛的產品使用書和產品說明書、保險單等。
4、質量、維修、售後服務。在上述約定之外,還有關於車輛的質量、維修、售後服務等事項也應當明確,以防止假冒偽劣產品,防止售後無人管等情況發生。
5、違約責任。權利義務事項約定明確後,誰守約誰違約就容易判定了。而違約責任需要約定的是,一旦確定違約,違約方承擔什麼責任,以及如何承擔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定金是一種常用的保證合同履行的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違約,定金將不能返還或者充抵車輛價款;收取定金的一方違約,將雙倍返還定金。
6、爭議解決。對合同約定事項發生不一致的看法就是爭議。解決爭議的方法最初都是協商。當合同各方協商不能一致,發生僵持,就需要合同以外的公正力量介入。合同當事人可以選擇人民法院訴訟或者仲裁機構仲裁,但兩者只能選其一。如果不選,就是放棄選擇仲裁。選擇仲裁應寫明機構全稱,如上海仲裁委員會,否則等於未選。選擇法院主要是選擇哪個法院作為一審法院。如購車人在住所地以外的地方購車,可以約定在購車人所在地法院訴訟。如不選,依法在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訴訟。
7、重視被經銷商「忽略」的細節。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後服務(經銷商應承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後,雙方責任是否對等。
8、名稱必須保持一致。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即使訴訟由於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如買進口車,由於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
9、退車條款與「三包」條款銜接。許多汽車經銷商在汽車出現質量問題時,即使在不能維修好的條件下,也拒絕退車。在簽訂購車合同時,應當寫明如果該車是缺陷汽車產品,汽車製造商(包括進口商)有修理、更換、收回等義務。
10、合同生效條件。一般合同經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即生效,但也可以約定簽字、蓋章後達到某種條件生效。如貸款購車,可以約定銀行同意貸款後生效等。
11、其他約定。如合同文本的份數、附件和補充條款的效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