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按揭貸款買車,都需要抵押車的什麼,錢還完之後怎麼歸還車主
申請個人汽車貸款必備的條件:貸款的個人要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或易於變現的資產,足以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自有資金足以支付建設銀行規定的購車首付款;貸款人必須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貸款人願意接受銀行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個人汽車貸款期限及利率:根據客戶資信情況和所購車輛的用途,個人汽車貸款期限長短不同。其中,所購車輛用於出租營運、汽車租賃、交通運輸經營的,最長期限為5年,用於貨運的最長為3年。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執行,並允許按照人民銀行規定實行上浮或下浮。
個人汽車貸款限額:按銀行的個人信用評定辦法達到A級以上的客戶,可以用所購車輛作抵押申請汽車貸款,貸款額度最高為所購車輛銷售款項的80%。借款人以銀行認可的國債、金融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銀行出具的個人存單進行質押的,貸款額度最高為質押憑證價值的90%。借款人以房屋、其他地上定著物或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抵押的,貸款額度最高為抵押物評估價值的70%。保險公司提供分期還款保證保險的,貸款額最高為汽車銷售款項的80%;購買再交易車輛的貸款額度最高為其評估價值的70%。提供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方式(銀行、保險公司除外)的,按照銀行的個人信用評定辦法為借款人(或保證人)設定貸款額度,且貸款額度最高為汽車銷售款項的80%;購買再交易車輛的,貸款額度最高為其評估價值的70%。
辦理汽車消費貸款的程序:客戶可以選擇兩種模式,一是在銀行的特約經銷商處選定擬購汽車,與經銷商簽訂購車合同或協議,然後通過經銷商提出貸款申請;二是客戶直接向銀行網點提出貸款申請,在落實了擔保手續後客戶可以選擇經銷商選購自己滿意的車輛。
申請貸款必備的資料:貸款申請書,有效身份證件,職業和收入證明以及家庭基本情況,擔保所需的證明或文件,通過經銷商申請貸款時還需提供購車合同或協議,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條件。
借款人以所購車輛作抵押的,其保險單、購車發票等憑證在貸款期間由銀行保管。在合同期內,銀行有權對借款人的收入狀況、抵押物狀況進行監督,對保證人的信譽和代償能力進行監督,借款人和保證人應提供協助。
⑵ 貸款買車再抵押
貸款購車 分兩種
一是 買車前 向銀行申請貸款 銀行進行審批
條件符合後 交車輛首付款 一般是車價的百
分之三十 然後去車管所落戶,然後把車輛手
手續抵押在銀行,貸款還完之後,銀行就把
手續交付給個人
第二種 就是自己 全款買車然後落戶 之後在
把車抵押給銀行 基本都差不多
第二種審批的條件相對寬松一些
其實都是一樣的
⑶ 有沒有全款買車,再把車抵押給銀行貸款
全款買的車需要資金是可以抵押給銀行的,在辦理貸款的時候需要車和借款人的資料。
車貸款的資料:
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證明;
本人及配偶職業、職務及收入證明;
結婚證(未婚需提供未婚證明,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除外)及戶口薄;
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其復印件;
與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協議、合同或者購車意向書;
已存入或已付首期款證明;
擔保所需的證明文件或材料;
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車貸款申請的條件:
購車者必須年滿18周歲,並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購車者必須有一份較穩定的職業和比較穩定的經濟收入或擁有易於變現的資產,這樣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這里的易於變現的資產一般指有價證券和金銀製品等;
在申請貸款期間,購車者在經辦銀行儲蓄專櫃的帳戶內存入低於銀行規定的購車首期款;
向銀行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如果購車者的個人戶口不在本地的,還應提供連帶責任保證,銀行不接受購車者以貸款所購車輛設定的抵押;
購車者願意接受銀行提出的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⑷ 能不能先貸款然後買車在把車抵押登記
貸款買車車提以後不需要抵押證件給銀行。
車貸的辦理流程:
① 首先,需要貸款者准備好身份證、居住證明、工作證明、貸款用途證明等證明材料,到一次銀行,填寫一張申請表,填一份合同。
② 然後,等待銀行的貸前資格調查與審批。如果貸款者符合銀行規定的貸款條件,銀行便會通知貸款者填寫一些貸款表格材料。如果貸款者申請的貸款需要抵押或擔保,還需要簽訂擔保合同、抵押合同,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等;如果辦理的是無抵押貸款,就無需簽訂此類合同。
③ 其次,銀行向貸款者發放貸款。一般銀行在2至3周或1個月之內審批結束後即發放貸款,最快的1天即可放款。
④ 最後,借款人將首付款交給汽車商,並憑存摺和銀行開具的提車單辦理提車手續。
注意:在申請個人汽車消費貸款的過程中,申請人需要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收入證明,銀行流水單,房產證復印件等等手續。
⑸ 貸款買車,提車後需要抵押給銀行什麼東西嗎
貸款買車,提車後需要辦理抵押登記,並將機動車登記證抵押給銀行。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 申請抵押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並提交下列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5)貸款買車再抵押車子擴展閱讀
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八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一)機動車滅失的;
(二)機動車因故不在我國境內使用的;
(三)因質量問題退車的。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辦理注銷登記:
(一)機動車登記被依法撤銷的;
(二)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被依法收繳並強制報廢的。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注銷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二十九條
屬於本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注銷登記的,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登記證書;
(二)機動車行駛證;
(三)屬於機動車滅失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滅失證明;
(四)屬於機動車因故不在我國境內使用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和出境證明,其中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
(五)屬於因質量問題退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製造廠或者經銷商出具的退車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出具注銷證明。
第三十條
因車輛損壞無法駛回登記地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報廢機動車。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並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報廢的校車、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報廢地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
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報廢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報廢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並通過計算機登記系統將機動車報廢信息傳遞給登記地車輛管理所。
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自接到機動車報廢信息之日起一日內辦理注銷登記,並出具注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