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車子解壓,但抵押權人的公司己經更換名稱該如何處理呢
車輛如何解除抵押
1、汽車貸款最後一筆月供扣掉後,大約10個工作日,您的抵押手續就可以到辦理汽車分期付款的銀行取回了。銀行的信用卡汽車分期,最好事先撥打銀行的客服電話咨詢一下是否已經全部結清,客服電話在還款卡的背面能夠找到。在金融公司辦理的汽車貸款,可以撥打所屬金融公司的客服電話咨詢,或者到汽車銷售商處咨詢辦理。來源於:廈門律師
2、領取機動車登記證書,必須本人持身份證領取,其他可能用到的手續還有:機動車行駛證、銀行還款明細等。
3、拿到登記證書後,下一步需要到當地市級的車管所辦理解除車輛抵押手續,需要一並攜帶的資料包括:機動車登記證書、貸款機構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貸款人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機動車抵押登記/質押備案申請表》、授權委託書、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這些資料在交接登記證書時,辦理車貸的金融機構會一起給我們。來源於:太原律師
4、到車管所辦理大廳後,到相應的服務窗口即可辦理。
二、車輛解除抵押所需材料
1、車主和抵押權人(銀行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的身份證明;
2、銀行的委託書加蓋公章;
3、登記證書(上面要簽註解除抵押信息);
4、到車管所填表。
三、辦理汽車解除抵押需要多長時間
規定是車管所在受理當事人的解除抵押登記申請之後,會在一天內辦理完畢手續。需要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等證件材料,到車管所咨詢辦理。來源於:長沙律師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二十四條 申請解除抵押登記的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解除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抵押權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解除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來源於:佛山律師
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抵押登記日期、解除抵押登記日期可以供公眾查詢。
四、解除汽車抵押登記不需本人辦理
解除汽車抵押登記不需要本人辦理,委託他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1、寫授權委託書;
2、攜帶委託人和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3、提供以下資料: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機動車
抵押登記/質押備案申請表》;屬於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解除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抵押權人還應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機動車登記證書。來源於:上海律師
以上是抵押車解除抵押狀態的一個流程,如果還有不懂的。請咨詢蕪湖律師。
㈡ 汽車貸款還清後怎麼解除車輛抵押
車貸款還清解除抵押拿回綠本流程如下:
首先,申請機動車解除抵押登記的,應當填寫《機動車抵押登記/質押備案申請表》;
其次,持相關手續材料由機動車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銀行)共同向車管所申請;
_最後,具體辦理流程及手續如下:
(1)到車輛管理所車輛服務大廳或區(市)縣交警大隊車輛服務大廳;
(2)領取《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並填寫《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
(3)領取排隊號;
(4)提交《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抵押權人和抵押人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注銷抵押為還款證明)等材料;
(5)領取《機動車登記業務受理憑證》;
(6)到銀行指定窗口繳費(注銷抵押無此步驟);
(7)持繳款憑證(注銷抵押不需要)和《機動車登記業務受理憑證》領取《機動車登記證書》。
㈢ 借款人把貸款車輛抵押了 共同借款人應如何處理
借款人把車子抵押了,
不影響共同借款人的借款,
兩個人需要一起償還共有的債務,
若保證人(共同借款人)單獨清償了所有債務,
保證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
㈣ 貸款買車後要做抵押登記,抵押登記是什麼要怎麼辦理
出於風險控制的考慮,貸款機構會要求車輛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辦理的手續及流程為:
①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單位車輛為組織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暫住人口還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抵押權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需蓋公章);
③抵押合同原件;
④抵押權人委託書和機動車所有人委託書(蓋公章及核對章);
⑤如是代理的,還需代辦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⑥機動車登記證書;
⑦填寫《機動車抵押登記/質押備案申請表》。
㈤ 辦理車輛抵押貸款必須要是車主本人才可以嗎
車輛抵押必須是車主本人。車輛抵押必須去車管所登記抵押,抵押後才能產生法律效力,抵押主體必須是本人。
車輛抵押所需的材料如下: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23條:「申請抵押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並提交下列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5)車輛貸款抵押權人擴展閱讀:
抵押的相關法律:
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第三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三十五條 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
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
第三十六條 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
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㈥ 汽車能否抵押給個人
汽車可以抵押給個人。
在汽車是全款購買的情況下,可以抵押給個人。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持機動車登記證書、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證明,填寫《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屬於單位的加蓋公章在相關窗口辦理就可以了。

(6)車輛貸款抵押權人擴展閱讀:
汽車抵押所需要的材料:
1、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其復印件。
2、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
3、與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協議、合同或者購車意向書。
4、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5、這類無須押車的汽車抵押貸款,則需要具備以下條件:擁有穩定職業,申請人擁有當地抵押車輛的所有權,業務開展城市長期居住和工作。需要出示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購置附加稅證(本)、購車發票、保險單、車船稅、進口車輛相關稅證明、身份證。
㈦ 什麼經營范圍公司,可以作為車輛抵押的抵押權人
只要有合法正式的抵押合同都可以。單位和個人,個人和個人,都行。有金融許可證的到車管所備案,直接辦理抵押業務;個人之間,個人與無金融許可證的企業之間需公證處公證合同有效性。個人與無金融許可證但具有工商局等其他部門頒發的有抵押業務的企業之間,不需公證,該企業需提前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