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村戶口的土地證是否可以貸款
土地證貸款,實際上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跟貸款人戶口性質無關,主要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即可:
用於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通過有償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權,並且是已辦理土地登記手續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本身並不發生土地使用權轉移,即土地使用權抵押後,土地使用者可繼續對土地進行佔有、收益,只有在債務不能履行時,抵押權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處分土地使用權,此時土地使用權才發生轉移。
㈡ 宅基地房屋能貸款嗎
不能。
集體土地證還不能用於貸款,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是進一步擴大權能,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而不是指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
根據《物權法》第183條第2項規定:「禁止以宅基地使用權設定抵押。」這樣規定的主要理由在於:
1、此種規定能夠抑制佔用農地建房,從而實現保護耕地這一基本國策。
2、能夠維護農民的基本生存條件。宅基地使用權是為了保障農民基本生活居住條件而無償或者以非常低廉的價格批給農民用於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只限制於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灘等農村土地,經發包方同意,並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林權證書的,才可以設立抵押,並沒有明確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則明確規定,除買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農村土地可以抵押外,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是不允許抵押的。
(2)新規農村土地和房屋均可貸款擴展閱讀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准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由於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咨詢後才能確定,總的程序和步驟就是上面所述的這些。
㈢ 農村土地證能貸款嗎
原則上,是可以的,但實際上還是能貸款的。
田地是不能貸款的,而且也不是可以轉讓使用權,准確的是可以進行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房屋很多地方都是可以貸款的,以前是銀行不清楚政策,不能貸的都貸了。現在是很多地方政府都有了適當的放寬,允許農村合法房屋抵押貸款,有個好聽的說法叫進行農村金融改革。
你直接去銀行問就是,小的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比較容易貸到。
㈣ 農村房屋可以貸款嗎
可以。
農房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將其合法所有的農房作為擔保,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借款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金融機構有權依法以該農房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農房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辦理農房抵押貸款必須遵守有關信貸規章、制度及本辦法要求,在平等協商基礎上簽訂抵押貸款合同。對有辦理農房抵押貸款需求的申請人,國土管理部門和房產登記機關應依法核發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
防範借款人貸款風險的擔保方式有3種:抵押、質押和保證。在借貸前,還要充分了解借款人貸款的真實目的(自己住或者是投資)、收入來源及家庭狀況,通過設定合理的擔保方式防範。
從實用性、可行性、便捷性的角度分析,住房抵押應該是最主要的擔保方式。質押有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兩種方式。借款人要找到與住房價值量大體相當並獲得貸款人認可的動產幾乎不可能;
以權利作為質押,貸款人要求的權利只限於存款單和債券,現實中擁有與住房價值大體相當的存款及有價證券的人要麼是人少,要麼就是不用申請貸款了,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為他人借款做保證人,非親非故的情況下,一般人不願意承擔這種風險。
由此可知,住房抵押應該作為最主要的防禦貸款風險的手段。
㈤ 農村宅基地房產證可以貸款嗎
招行接受產品明晰、變現能力較強的商品住房/商業用房作為抵押物,且要求已辦妥產權證明,可以上市流通並能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沒有產權爭議等不利變現情況,具體農民房/拆遷房/自建房/集資房/小產權房等能否申請貸款,建議直接聯系當地網點個貸部咨詢。
目前招行不接受二次抵押物,即已抵押的房產不可再次用來抵押申請貸款;具體相關政策,您也可以聯系當地網點個貸部門咨詢確認!
㈥ 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用來抵押貸款。但是國有土地和農村的集體土地在抵押貸款上有差異。只要是該房屋有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即可進行貸款。貸款之後該土地就不能夠隨意進行相關的轉讓。如果需要進行轉讓,需要提前將該土地進行收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期限不得超過農村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因為農業經營風險和波動性比較大,所以貸款期限都比較短。一般來說,各地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期限為1年,原則上不超過3年,5-10年及以上的個別地區也有,但很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金額一般在其所評估認定價值的百分之50到百分之80之間,各地規定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農民在獲得土地的承包權之後,若是想要利用土地向當地的銀行借款,需要先確定自己是否滿足既定的條件。借貸的方式包括保證、抵押、質押、農戶聯保等,不同的方式需要滿足的條件是存在差異的,農民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查看自己具體滿足哪種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農村土地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是什麼
農村土地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1、是規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的,附農戶委託流轉協議;2、是地上附著物情況說明資料;3、是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為法人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同意抵押的意見書;5、是貸款銀行要求的其餘材料。
㈦ 農村土地和房子可以申請抵押貸款嗎
抵押不了的,銀行不支持自建房和土地
㈧ 農村房子的土地使用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中國銀行的個人消費貸款是根據個人客戶的信用狀況和客戶提供的我行認可的抵押物情況,為其提供的用於消費用途的貸款產品。個人消費貸款的抵押物應滿足以下條件:(一)借款人本人擁有合法、完整所有權,符合《擔保法》規定的可抵押房產(包括住房和商業用房),以及符合我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規定的農民住房財產權,且沒有被抵押給其它債權人(根據以前的貸款合同已抵押給我行的除外,但應在原經辦機構辦理)。(二)以第三人擁有所有權或借款人與第三人共同擁有所有權的抵押物申請個人消費貸款時,必須由該抵押物的所有權人或共同所有權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銀行當面簽署所有相關文件資料。若按份共有,申請人應提供所有權證明,明確其所佔份額;若為共同共有,申請人應提供其他共有人一致聲明同意的書面文件。(三)用作抵押的商業用房必須具備獨立產權、可單獨處置且地段好、升值潛力高(具體標准詳詢當地中行網點)。(四)如借款人有多個抵押物,可以合並申請一個抵押循環額度,也可以分別申請多個抵押循環額度,但是多個抵押循環額度不能共用同一抵押物。因各地區存在一定差異,需要請您申請貸款時詳詢當地經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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