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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期限

發布時間:2022-08-09 10:42:03

① 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農村產權抵押貸款條例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規范農村產權抵押貸款行為,防範借貸風險,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簡稱自治州)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自治州行政區域內農村產權抵押貸款及其服務和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農村產權,是指在自治州行政區域內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民房屋所有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四荒地(荒山、荒地、荒丘、荒灘)使用權、林權、水利設施供水收益權、水域灘塗使用權(漁權)、農副產品所有權、大牲畜所有權和農村機械設備所有權以及其他依法可以抵押的農村財產權。第三條辦理農村產權抵押貸款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第四條自治州、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產權抵押貸款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保障農村產權抵押貸款工作有序推進。
自治州、縣(市)人民政府的金融辦公室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產權抵押貸款的指導、協調、監督、管理等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做好本轄區內農村產權抵押貸款的相關服務工作。第五條自治州、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農村產權管理服務平台、收儲交易平台、資產評估平台和風險保障機制,負責農村產權的確權、收儲、交易、評估以及風險保障等工作。第二章抵押條件第六條以農村產權抵押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抵押物應當在自治州行政區域內;
(二)抵押物應當取得相關權屬證書或者證明,共有的還應當有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承諾;
(三)法律法規和貸款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第七條以農村集體所有產權抵押的,應當有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抵押的書面決議和抵押人同意實現抵押權的書面承諾。第八條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過農村土地承包期內剩餘期限;以通過流轉方式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過其流轉期限。
原土地承包方不得將已流轉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用於抵押。第九條以農民房屋所有權作抵押的,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應當一並抵押。第十條以已出租的農村產權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十一條以農村產權抵押的,抵押物價值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有資質的機構評估確定。第三章抵押物登記第十二條依照本條例設定抵押的,應當取得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權屬證書或者相關部門、組織出具的權利證明。第十三條以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民房屋所有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權抵押的,分別由縣(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部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辦理抵押登記。
法律、行政法規對辦理抵押登記的部門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由縣(市)人民政府按照產權屬性確定登記部門。第十四條經審核符合抵押登記條件的,登記機關應當於受理登記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登記手續。抵押權人根據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他項權利證明發放貸款。
農戶在自願基礎上可以相互擔保或者組成聯保小組,為聯保小組成員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時提供擔保,金融機構應當向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組成員發放貸款。第十五條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手續。
委託代理人辦理農村產權抵押變更、注銷登記的,應當提交委託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證明。第四章抵押權實現第十六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可以依法實現抵押權:
(一)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期滿,借款人不償還貸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而無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履行合同的;
(三)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依法撤銷的;
(四)其他導致借款人無法履行合同的情形。第十七條抵押權人以折價、拍賣、變賣、流轉等方式實現抵押權的,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以農村四荒地使用權、林地使用權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實現抵押權後,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和土地用途。

② 農民承包土地種植果樹如何貸款

需要進行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

具體操作如下:
1、首先要明確什麼是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
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是指用土地的經營權(使用權)抵押給銀行,從銀行貸出一定比例的資金。土地的承包權(農戶的)不變,所有權(村集體)也不變。因此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不會發生「抵押之後地就收不回來」的現象。
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的對象和條件

2、 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或個人。向金融機構申請抵押貸款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備一定生產規模和持續生產能力的種植(養殖)業、設施農業、現代休閑農業及其他符合抵押條件的農村土地經營權;
(二)土地承包或流轉程序合法,行為規范;
(三)合法取得土地經營權,並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經營權證等證件;
(四)依法經營,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五)抵押土地所在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並在貸款無法歸還時進行處置。

3、一般流程:
貸款申請→貸款調查→貸款審查、審批→簽訂抵押借款合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貸款發放→貸後檢查→貸款歸還。

4、需要提供的資料
申請貸款人向貸款銀行提供五方面的資料:一是規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的,附農戶委託流轉協議;二是地上(含地下)附著物情況說明資料;三是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為法人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四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同意抵押的意見書;五是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比如中國農業銀行,為了保證貸款用於農業項目,還要求:
(一)具有較豐富的種養經驗和技術,其中從事農業種植業生產經營時間不低於2年,從事養殖業生產經營時間不低於3年。
(二)從事農業生產經營項目自有資金比例不低於30%。
(三)大田作物種植。水稻、小麥、玉米、大豆等糧食種植面積一年一熟地區不低於100畝,一年兩熟地區不低於50畝;棉花、蔬菜、蓮藕等經濟作物種植面積不低於50畝。
(四)水產品養殖。魚池、網箱精養面積不低於50畝,大湖、水庫散養面積不低於500畝。
(五)設施及特種農業。採取溫室大棚等設施開展農業生產經營的,以及從事林果、花卉、苗木、人參等特種農業的,種植或養殖面積不低於5畝。
(六)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開展農業生產經營的,種植或養殖面積准入條件可為以上第三至第五款標準的50%。

5、需要注意
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期限不得超過農村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二、因為農業經營風險和波動性比較大,所以貸款期限都比較短。一般來說,各地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期限為1年,原則上不超過3年,5-10年及以上的個別地區也有,但很少。
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金額一般在其所評估(包括地上附著物)認定價值的50%-80%之間,各地規定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

③ 農村土地能不能作為抵押一畝地能抵押多少呢

在農村地區可以轉讓土地,也可以使用抵押貸款。一畝農村土地抵押貸款可以貸多少錢?程序和條件是什麼?可以借多少畝農村土地抵押貸款?在正常情況下,土地價值將根據抵押時的剩餘年份進行評估。例如,裴縣武當鎮正王的糧食種植家庭農場劉景旺已轉讓土地124.1畝,周轉費為每畝每年1000元。申請管理權抵押時,僅兩年以上的轉讓期,銀行就確定其經營權價值28萬元,並在貼息30%後發放20萬元貸款。

一般而言,進行土地貸款的地區已經建立了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可以在這里提交貸款申請;如果當地沒有這樣的機構,則根據當地要求將其提交給有關銀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期限不得超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剩餘期限。由於農業經營相對較高的風險和動盪,貸款期限相對較短。一般來說,各地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期限為一年,原則上不超過三年。也可以在5-10歲及以上的個人區域中使用。

④ 農行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期限多長

期限根據農業生產用途、周期和現金流確定,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詳詢當地農行機構。

⑤ 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用來抵押貸款。但是國有土地和農村的集體土地在抵押貸款上有差異。只要是該房屋有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即可進行貸款。貸款之後該土地就不能夠隨意進行相關的轉讓。如果需要進行轉讓,需要提前將該土地進行收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期限不得超過農村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因為農業經營風險和波動性比較大,所以貸款期限都比較短。一般來說,各地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期限為1年,原則上不超過3年,5-10年及以上的個別地區也有,但很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金額一般在其所評估認定價值的百分之50到百分之80之間,各地規定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農民在獲得土地的承包權之後,若是想要利用土地向當地的銀行借款,需要先確定自己是否滿足既定的條件。借貸的方式包括保證、抵押、質押、農戶聯保等,不同的方式需要滿足的條件是存在差異的,農民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查看自己具體滿足哪種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農村土地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是什麼
農村土地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1、是規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的,附農戶委託流轉協議;2、是地上附著物情況說明資料;3、是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為法人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同意抵押的意見書;5、是貸款銀行要求的其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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