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中國個哪些金融機構的業務是關於農村信貸的種類有哪些呢
《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2條對銀行的定義q是這么l下p的:本法所稱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在中5華人z民共和國境內5設立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5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6及r政策性銀行。 對在中2華人m民共和國境內8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0司、信託投資公4司、財務公2司、金融租賃公4司以6及z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的規定。 按照中7國銀監會2002年2號令《金融許可證管理辦7法》,對銀行按照以1下r方0式進行分3類:A-政策性銀行 B-商業銀行 C-住房儲蓄銀行(註:現在已x無v此類銀行)D-城市商業銀行 F-城市信用合作社 G-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及d農村信用合作社 H-信用卡公1司 I-郵政儲蓄機構 K-信託投資公7司 L-企業集團財務公1司 M-金融租賃公5司 W-外資銀行 Y-外資非銀行金融機構 Z-其他類金融機構 yㄗr顎小vq耄uyㄗf咋tⅨ』r顎小p
2. 農村商業銀行可以貸款嗎
可以的。
借款人所需條件
1、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內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註:從2010年5月10日左右開始外地戶口在京購房貸款還必須提供近一年的繳稅證明或者一年的社保單等能證明在京工作滿一年的材料。
(2)農村金融機構會貸款嗎擴展閱讀:
根據《貸款通則》:
第二十一條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
第二十二條貸款人的權利
根據貸款條件和貸款程序自主審查和決定貸款,除國務院批準的特定貸款外,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強令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一、要求借款人提供與借款有關的資料;
二、根據借款人的條件,決定貸與不貸、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等;
三、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
四、依合同約定從借款人賬戶上劃收貸款本金和利息;
五、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義務的,貸款人有權依合同約定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六、在貸款將受或已受損失時,可依據合同規定,採取使貸款免受損失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貸款人的義務:
一、應當公布所經營的貸款的種類、期限和利率,並向借款人提供咨詢。
二、應當公開貸款審查的資信內容和發放貸款的條件。
三、貸款人應當審議借款人的借款申請,並及時答復貸與不貸。短期貸款答復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中期、長期貸款答復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
四、應當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但對依法查詢者除外。
第二十四條對貸款人的限制:
一、貸款的發放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關於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有關規定,第四十條關於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條件的規定。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對其發放貸款:
(一)不具備本通則第四章第十七條所規定的資格和條件的;
(二)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文禁止的產品、項目的;
(三)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的;
(四)建設項目按國家規定應當報有關部門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五)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未取得環境保護部門許可的;
(六)在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並(兼並)、合作、分立、產權有償轉讓、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過程中,未清償原有貸款債務、落實原有貸款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
(七)有其他嚴重違法經營行為的。
三、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得對自然人發放外幣幣種的貸款。
四、自營貸款和特定貸款,除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委託貸款,除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手續費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五、不得給委託人墊付資金,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嚴格控制信用貸款,積極推廣擔保貸款。
3. 如何解決農村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過高狀況
首先是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不高,這使得其承受和抵禦風險的能力較差,使得貸款的歸還沒有保障,是信貸不良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次是農民自身信用觀念淡薄,常常想方設法賴債不還,而且從地方政府到鄉鎮政府再到農村領導班子對於這種行為欠缺管理力度,大多聽之任之,或是帶頭賴債,形成了十分不良的影響; 再次是農村金融監管存在缺陷,金融機構機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規范。 以上這些都是形成農村信貸不良率過高的因素,而解決方案就是: 首先,深化產權改革,健全農村金融機構的法人治理結構。使得現行比較模糊的產權主體清晰化,這樣可以有效防範和化解農村信貸風險。 其次呢是大力加強文化素質教育,加大普法宣傳力度。讓更多的人產生法律意識,在自身上減少信貸不良的產生。
4. 國家開發銀行貸款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貸款那個更好
這是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只對項目進行貸款,並對該項目前、中後期可以跟蹤貸款;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屬非金融機構銀行,可面向個人、私營、國有等企業貸款。如果你是個人或小企業貸款,可以選擇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如是大型項目可向國開行貸款。
如能幫上你,可否給好評。
5. 農村信用合作社現在能貸款嗎
現在,全國的1年期固定貸款利率為5.85%,而在農村信用社貸款,萬元一個月的利息是一個月75元,利率7.5‰,換算成年利率為9%。
這個計算,你,你為每年10,000美元的貸款為900美元。 原因:
考慮到農村信用社,農村信用社的高風險性質,使人民銀行貸款利率也比其他商業銀行(包括中國農業銀行),更靈活的浮動范圍內,農村信用社在規定的利率目前一年期浮息定期貸款的上限不能超過中國的50%
四個支撐政策的人民銀行。包括:(1)虧損的農村信用社通過保值避險的補充儲蓄提供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實施,並支付更多的利息補貼。 (2)從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年底,試點農村信用社的西部地區應暫時免徵企業所得稅;在試點的其他部分農村信用社,應減半的企業所得稅負債; (三)試點地區的農村信用社,可採取兩種方式給予足夠的財政支持,以解決農村信用社不良資產的問題:一是到2002年底,按50%的人民銀行實際資不抵債數額,安排專項再貸款。二是通過特殊的央行票據人民銀行,更換不良貸款的農村信用社,在利率相應點兩年的中期票據的發行。 (4)在民間借貸較為活躍的地方,一個靈活的利率政策的實施。農村信用社允許靈活的浮動貸款利率,貸款利率可以在1至2倍的貸款基準利率的范圍內浮動。小額信貸農戶貸款不浮動利率,更大的個人風險可能略有上浮貸款(小於1.2倍),農民在受災地區,而且還相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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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為什麼?
缺乏適當和有效的金融機構為農村和農民提供金融服務,無法滿足後者的融資需求構成了農村金融發展的目前的困境,也是主要障礙緩慢增長1農民收入。所以國家支持農村信用社專門為農村和農民提供金融服務,同時也讓農民提高或降低利率貸款的信,讓財富治理農民致富,增加農民收入。
6. 現在農村信用社可以個人貸款嗎
可以。
農村信用社個人貸款申請條件如下:
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3、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4、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5、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6、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7、在農村信用社開立活期存款賬戶,能提供農村信用社認可的有效保證、抵(質)押擔保;
8、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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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風險
1、農村信用社在通過訴訟方式催收借款時未認真審查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有些當事人已不具備主體資格,增加了貸款回收的風險。
2、信貸人員在發放貸款時審查不嚴,有些借款人假借他人之名與金融機構簽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致使貸款最終無法追回。
3、金融機構貸後監督機制不健全,貸後疏於管理,甚至不予催收,待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或臨界時,才發現借款人甚至保證人均下落不明,貸款回收無望,形成不良貸款。
7. 中國當前金融機構都不願向農村貸款,你怎麼看
你說的這個情況已經逐漸成為歷史了,現在很多銀行都在嘗試進入農村或者已經進入農村了。
這個事情其實和國家政策有很大關系。銀行並不是慈善機構,不能盈利的話,自身也保不住。而以前農村大部分項目的風險其實相當高,項目虧損的幾率也較大,而且沒有解決方案,例如天災、當地政府的盤剝等等,都很難有解決方案,加上抵押物的權屬問題和價值定位比較混亂,銀行根本沒有辦法控制風險,所以以前銀行並不怎麼願意向農村貸款。
這幾年國家從政策上加大了農村的扶持力度,不僅鼓勵農村項目貸款,還針對一些情況配套了相關政策,抵押物的權屬問題國家也有了新的法律定義;其二也是由於市場決定,各銀行在城市戰中已經是拼得白熱化,都快短兵相接了,只能尋求另外的出路,其實很多銀行一直在盯著農村,只是沒有行動,而近年政府的態度與實際的政策促使銀行邁開了這一步。
這只是簡單的一些情況,還有更詳細的關於政策、國家農業發展戰略、金融業市場布局等等很多方面,你可以找相關的書籍詳細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