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貸款還清,現在想在上海買房,算二套房嗎
第一:上海的房管局你算第一套 ,銀行算第二套:第二:二貸首付是百分之70,貸30%,利率上浮10%--15%,第三:銀行的系統是全國的,你就算還清也算二貸,不過有時候銀行的系統偶爾會出錯,你可以先在上海找個銀行查下徵信,當然4大銀行之一!
❷ 現在第一套房貸款還清後,第二套房貸款按什麼利率執行
若准備在我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您實際可以申請到的貸款利率是經辦行結合您申請的業務品種、個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擔保方式等因素進行的綜合定價,審批後才能確定。
註:首套房與二套房的界定標准,我行嚴格執行國家貸款政策,因各地情況略有差異,具體當地詳細規定,請您直接聯系當地分行咨詢確認。
❸ 聽說現在有個規定,要買第二套房,第一套房貸款必須還清是嗎
可以不清,但最低首付4成,貸款利率上浮10%。
首套房未還清不影響貸款買二套房,但是二套房貸款需要支付較高比例的首付以及較高的利息。
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發布的《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規定: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
(3)上海二套房還清一套貸款嗎擴展閱讀:
在界定二套房時,認貸不認房。如果已經結清所有貸款,即使買家名下已有一套房銀行業金融機構依然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如果買家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具體因素靈活把握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假設名下有1套房子且沒有貸款或者已結清貸款,再買房時可以享受首套房貸款政策但如果貸款未結清,將執行二套房政策。值得一提的是,首套房、二套房、三套房認定標准都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家庭由三種人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
一個家庭只要有房貸未結清再買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以家庭為單位。
❹ 貸款買了二套房還清了一套第三套還可以貸款嗎
如果是我行貸款的話,貸款未還清的購買多套房需要提交首付比例,貸款利率上浮的同時,你的收入證明要滿足多套房貸款金額+首套房未還金額的最低月供要求才可以。另外還要看你所在城市的房產政策,具體可聯系網點客戶經理咨詢。
❺ 一套房貸款沒還完,二套房還可以繼續貸嗎
這個不一定的,具體要結合銀行對你徵信的情況。銀行如果認為你的經濟實力只能承受一套房貸那肯定不會答應的,而且與你第一套房貸已還的數目有關。建議你直接去銀行辦理二房貸款,看看銀行怎麼說
❻ 上海第一套房貸款沒還清,再買第二套房可以貸款嗎可以享受貸款優惠嗎
商貸沒還清可以再貸,公積金貸款不行.
目前情況不建議買第二套房,再稍微等.優惠可以,具體要看貸款銀行的條款.
❼ 已有二套房貸, 其中一套還清後能速再次進行二次房貸嗎
就算還清之前的貸款,在房產交易中心還是有按揭記錄的。
再次購房仍按第二套住宅計算。利率及首付都有所提高。
❽ 第一套房貸款還清 再買房算二套房嗎
算的。以下是認定為二套房的七種情況: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范疇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根據目前銀行"認貸又認房",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是屬於二套房的,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如果按過去政策,未成年時的房產只要沒貸款,再申請房貸不算二套。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只要央行的徵信系統中能夠查到房貸記錄,那麼即便離異後房產判給一方,另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這使得很多試圖通過"假離婚"來規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東流。
(8)上海二套房還清一套貸款嗎擴展閱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貸款申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認定標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二、應借款人的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條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建設作為落實國發〔2010〕10號文件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數據不完備的城市,要進一步完善系統;尚未建立房屋登記系統的城市,要加快建設。2010年年底前各設區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記信息系統。
六、要加強住房信息查詢管理工作。房地產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建住房〔2006〕244號)及《房屋登記簿管理試行辦法》(建住房〔2008〕84號)進行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對提供虛假查詢信息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❾ 如果第一套貸款已經還清,現在再買房算第二套房嗎
屬於。對於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以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但借款人應當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當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統計部門公布上年度數據為准。其他的情況均按第二套房貸的政策進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