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怎麼填寫辦理
異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職工在就業地(繳存地)繳存、在戶籍所在地(貸款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繳存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個人或租房貸款。
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審批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時,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出具該職工及其配偶在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辦理公積金異地貸款所需資料有:
1、申請審批表(蓋單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請人家庭及社會關系調查表(3份);
3、購房合同復印件(3份)備案原件;
4、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3份)原件;
5、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3份);
6、申請人提供一名常駐本行政區域內且在本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固定聯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號碼(3份);
7、婚姻證明復印件(未婚、離異的,需提供借款人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證明)(3份)原件;
8、加蓋借款人及配偶單位公章的月工資證明(月工資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近3個月工資明細表)(3份);
9、首付款收據復印件(3份);
10、個人徵信業務授權書(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
11、信用報告查詢申請表(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
Ⅱ 異地公積金貸款開繳存證明,要在公積金正常狀態下開,還是公積金封存
是在公積金正常繳納的情況下開,因為公積金貸款需要所在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的,其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所在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職職工,其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
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含)內,可以申請購房貸款;
職工首次及二次申請貸款的,需支付購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Ⅲ 如何開具異地貸款住房公積金職工繳存使用證明
《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用於異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職工在就業地(繳存地)繳存、在戶籍所在地(貸款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繳存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個人或租房貸款。
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審批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時,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出具該職工及其配偶在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Ⅳ 如何辦理《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公積金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2015年9月,公積金異地貸款的具體操作程序已出台。其中規定,異地貸款需要在繳存城市開具公積金繳存證明。 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Ⅳ 外地人在老家買房用上海公積金貸款,在上海開無房證明,准備的資料中有協查公函,協查公函是什麼
協查公函通俗點就是有問題要對方單位協助處理,可以把具體事情經過需要什麼協助以公函的形式發過去,不限於公安機關,普通單位也可以。
異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職工在就業地(繳存地)繳存、在戶籍所在地(貸款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繳存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個人或租房貸款。
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審批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時,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出具該職工及其配偶在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辦理公積金異地貸款所需資料有:
1、申請審批表(蓋單位行政公章)(3份);2、申請人家庭及社會關系調查表(3份);3、購房合同復印件(3份)備案原件;4、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3份)原件;5、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3份);6、申請人提供一名常駐本行政區域內且在本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固定聯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號碼(3份);7、婚姻證明復印件(未婚、離異的,需提供借款人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證明)(3份)原件;8、加蓋借款人及配偶單位公章的月工資證明(月工資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近3個月工資明細表)(3份);9、首付款收據復印件(3份);10、個人徵信業務授權書(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11、信用報告查詢申請表(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
異地貸款戶購買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評估報告(3份)。
Ⅵ 上海交的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貸款買房嗎
從2018年9月1號起就可以了,具體如下: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是指在外省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購買自住住房時在本市申請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者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外省市購買自住住房時在外省市申請的公積金貸款。
第十一條 本市繳存職工需要在外省市申請公積金貸款,且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或者首次公積金貸款已結清的,可以向本市公積金中心各區管理部申請開具繳存使用證明。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6)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繳存證明擴展閱讀:
取得異地貸款以後,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三條 本市繳存職工取得異地貸款的,本市公積金中心對其住房公積金賬戶進行如下管理:
(一)本市公積金中心對繳存職工及其配偶進行標識,並根據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反饋的信息建立本市繳存職工異地貸款台賬;
(二)本市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存續期間,本市公積金中心暫停受理繳存職工及其配偶在本市的公積金貸款申請;
(三)異地貸款出現逾期的,在接到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通知後,本市公積金中心應當配合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
(四)本市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存續期間,因勞動關系變動等原因離開本市,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已轉入其他城市公積金中心的,本市公積金中心應當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
Ⅶ 怎麼開異地公積金買房貸款證明
繳存地公積金中心開具的繳存公積金情況證明,包括繳存人個人基本信息,繳存基數,公積金余額等。必要的話,附近半年公積金繳存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