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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区银团贷款保密协议下载

发布时间:2022-07-10 07:58:18

① 贷款时间长点好还是时间短点好

1、贷款期限是长是短,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看,因人而异。期限短,月供高压力大,期限长,月供少压力小。如果每月收入较高而且稳定的话,就可以把期限订的短一些,可以节省利息;如果收入不高,或者不太稳定,就把期限订的长一些,虽然支付的利息多一些,但压力小,不会因为有意外的事情发生,而造成不能还贷影响个人的信用。
2、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② 银团贷款业务指引的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银团贷款业务,分散授信风险,推动银行同业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经营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
第三条银团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合同,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第四条银行开办银团贷款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坚持平等互利、公平协商、诚实履约、风险自担的原则。
第五条银行业协会负责维护银团贷款市场秩序,推进市场标准化建设,推动银团贷款与交易系统平台搭建,协调银团贷款与交易中发生的问题,收集和披露有关银团贷款信息,制定行业公约等行业自律工作。
第二章
银团成员
第六条参与银团贷款的银行均为银团成员。银团成员应按照“信息共享、独立审批、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确定各自授信行为,并按实际承担份额享有银团贷款项下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按照在银团贷款中的职能和分工,银团成员通常分为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等角色,也可根据实际规模与需要在银团内部增设副牵头行、联合牵头行等,并按照银团贷款合同履行相应职责。
第八条银团贷款牵头行是指经借款人同意,负责发起组织银团、分销银团贷款份额的银行。
牵头行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发起和筹组银团贷款,分销银团贷款份额;
(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尽职调查,草拟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并向潜在的参加行推荐;
(三)代表银团与借款人谈判确定银团贷款条件;
(四)代表银团聘请相关中介机构起草银团贷款法律文本;
(五)组织银团成员与借款人签订书面银团贷款合同;
(六)银团贷款合同确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其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少于银团融资总金额的20%;分销给其他银团成员的份额原则上不得低于50%。
第十条按照牵头行对贷款最终安排额所承担的责任,银团牵头行分销银团贷款可以分为全额包销、部分包销和尽最大努力推销三种类型。
第十一条银团代理行是指银团贷款合同签订后,按相关贷款条件确定的金额和进度归集资金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并接受银团委托按银团贷款合同约定进行银团贷款事务管理和协调活动的银行。
对担保结构比较复杂的银团贷款,可以指定担保代理行,由其负责落实银团贷款的各项担保及抵(质)押物登记、管理等工作。
代理行经银团成员协商确定,可以由牵头行或者其他银行担任。银团代理行应当代表银团利益,借款人的附属机构或关联机构不得担任代理行。
第十二条代理行应当依据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代理行职责。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查、督促借款人落实贷款条件,提供贷款或办理其他授信业务;
(二)办理银团贷款的担保抵押手续,负责抵(质)押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制定账户管理方案,开立专门账户管理银团贷款资金,对专户资金的变动情况进行逐笔登记;
(四)根据约定用款日期或借款人的用款申请,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约定的承贷份额比例,通知银团成员将款项划到指定账户;
(五)划收银团贷款本息和代收相关费用,并按承贷比例和银团贷款合同约定及时划转到银团成员指定账户;
(六)根据银团贷款合同,负责银团贷款资金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和贷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向银团成员通报;
(七)密切关注借款人财务状况,对贷款期间发生的企业并购、股权分红、对外投资、资产转让、债务重组等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重大事项,在借款人通知后按银团贷款合同约定尽早通知各银团成员;
(八)根据银团贷款合同,在借款人出现违约事项时,及时组织银团成员对违约贷款进行清收、保全、追偿或其他处置;
(九)根据银团贷款合同,负责组织召开银团会议,协调银团成员之间的关系;
(十)接受各银团成员不定期的咨询与核查,办理银团会议委托的其他事项等。
第十三条代理行应当勤勉尽责。因代理行行为导致银团利益受损的,银团成员有权根据银团贷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更换代理行,并要求代理行赔偿相关损失。
第十四条参加行是指接受牵头行邀请,参加银团并按照协商确定的承贷份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银行。参加行应当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划拨资金至代理行指定的账户,参加银团会议,做好贷后管理,了解掌握借款人日常经营与信用状况的变化情况,及时向代理行通报借款人的异常情况。
第三章
银团贷款的发起和筹组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额贷款,鼓励采取银团贷款方式:
(一)大型集团客户、大型项目融资和大额流动资金融资;
(二)单一企业或单一项目融资总额超过贷款行资本净额10%的;
(三)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贷款行资本净额15%的;
(四)借款人以竞争性谈判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项目融资的。
各地银行业协会可以根据以上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辖内会员银行共同确定银团贷款额度的具体下限。
第十六条银团贷款由借款人或银行发起。牵头行应当与借款人谈妥银团贷款的初步条件,并获得借款人签署的银团贷款委任书。
第十七条牵头行应当按照授信工作尽职的相关要求,对借款人或贷款项目进行贷前尽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与借款人进行前期谈判,商谈贷款的用途、额度、利率、期限、担保形式、提款条件、还款方式和相关费用等,并据此编制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
第十八条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由牵头行分发给潜在参加行,作为潜在参加行审贷和提出修改建议的重要依据。
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内容主要包括:银团贷款的基本条件、借款人的法律地位及概况、借款人的财务状况、项目概况及市场分析、项目财务现金流量分析、担保人和担保物介绍、风险因素及避险措施、项目的准入审批手续及有资质环保机构出具的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文件等。
第十九条牵头行在编制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过程中,应如实向潜在参加行披露其知悉的借款人全部真实信息。牵头行在向其他银行发送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前,应要求借款人审阅该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并由借款人签署“对信息备忘录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声明。必要时,牵头行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审阅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并签署上述声明。
第二十条为提高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等银团贷款资料的独立性、公正性和真实性,牵头行可以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相关技术专家负责评审编写有关信息及资料、出具意见书。
第二十一条牵头行与借款人协商后,向潜在参加行发出银团贷款邀请函,并随附贷款条件清单、信息备忘录、保密承诺函、贷款承诺函等文件。
第二十二条收到银团贷款邀请函的银行应按照“信息共享、独立审贷、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原则,在全面掌握借款人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做出是否参加银团贷款的决定。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信息不能满足潜在参加行审批要求的,潜在参加行可要求牵头行补充提供相关信息、提出工作建议或者直接进行调查。
第二十三条牵头行应根据潜在参加行实际反馈情况,合理确定各银团成员的贷款份额。在超额认购或认购不足的情况下,牵头行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或与借款人协商后重新确定各银团成员的承贷份额。
第二十四条在牵头行有效委任期间,其他未获委任的银行不得与借款人就同一项目进行委任或开展融资谈判。
第四章
银团贷款合同
第二十五条银团贷款合同是银团成员与借款人、担保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协商后共同签订,主要约定银团成员与借款人、担保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本。银团贷款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二)定义及解释;
(三)与贷款有关的约定,包括贷款金额与币种、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用途、支付方式、还款方式及还款资金来源、贷款担保组合、贷款展期条件、提前还款约定等;
(四)银团各成员承诺的贷款额度及贷款划拨的时间;
(五)提款先决条件;
(六)费用条款;
(七)税务条款;
(八)财务约束条款;
(九)非财务承诺,包括资产处置限制、业务变更和信息披露等条款;
(十)违约事件及处理;
(十一)适用法律;
(十二)其他约定及附属文件。
第二十六条银团成员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可以在银团贷款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银团内部协议》(或称为《银团贷款银行间协议》等)加以约定。银团成员间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银团成员内部分工、权利与义务、银团贷款额度的分配、银团贷款额度的转让;银团会议的议事规则;银团成员的退出和银团解散;违约行为及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银团成员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银团成员应严格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划付贷款款项,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保证贷款用途,及时向代理行划转贷款本息,如实向银团成员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银行开展银团贷款业务可以依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的银团贷款合同示范文本,制定银团贷款合同。
第五章
银团贷款管理
第三十条银团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代理行负责。代理行应在银团贷款存续期内跟踪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银团贷款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尽快通报银团成员。
第三十一条银团贷款存续期间,银团会议由代理行负责定期召集,或者根据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由一定比例的银团成员提议召开。银团会议的主要职能是讨论、协商银团贷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第三十二条银团会议商议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修改银团贷款合同、调整贷款额度、变更担保、变动利率、终止银团贷款、通报企业并购和重大关联交易、认定借款人违约事项、贷款重组和调整代理行等。
第三十三条银团贷款出现违约风险时,代理行应当根据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负责及时召集银团会议,并可成立银团债权委员会,对贷款进行清收、保全、重组和处置。必要时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银团贷款存续期间,银团成员原则上不得在银团之外向同一项目提供有损银团其他成员利益的贷款或其他授信。
第三十五条银团成员在办理银团贷款业务过程中发现借款人有下列行为,经指正不改的,代理行应当根据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负责召集银团会议,追究其违约责任,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借款人及其保证人:
(一)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被证实无效;
(二)未能履行和遵守贷款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未能按贷款合同规定支付利息和本金;
(四)以假破产等方式逃废银行债务;
(五)贷款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第三十六条银团成员在开展银团贷款业务过程中有以下行为,经银团会议审核认定违约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一)银团成员收到代理行按合同规定时间发出的通知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限足额划付款项的;
(二)银团成员擅自提前收回贷款或违约退出银团的;
(三)不执行银团会议决议的;
(四)借款人归还银团贷款本息而代理行未如约及时划付银团成员的;
(五)其他违反银团贷款合同、本业务指引以及法律法规的行为。
银团成员之间的上述纠纷,不影响银团与借款人所定贷款合同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开办银团贷款业务的银行应当定期向当地银行业协会报送银团贷款有关信息。内容包括:银团贷款一级市场的包销量及持有量、二级市场的转让量,银团贷款的利率水平、费率水平、贷款期限、担保条件、借款人信用评级等。
第三十八条开办银团贷款业务的银行应当依据本指引,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制定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建立与银团贷款业务风险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并指定相关部门和专人负责银团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银行向大型集团客户发放银团贷款,应当注意防范集团客户内部关联交易及关联方之间相互担保的风险。对集团客户内部关联交易频繁、互相担保严重的,应当加强对其资信的审核,并严格控制贷款发放。
第六章
银团贷款收费
第四十条银团贷款收费是指银团成员接受借款人委托,为借款人提供银团筹组、包销安排、贷款承诺、银团事务管理等服务而收取的相关中间业务费用,纳入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管理。
银团贷款收费应当按照“自愿协商、公平合理、质价相符”的原则由银团成员和借款人协商确定,并在银团贷款合同或费用函中载明。
第四十一条银团贷款收费的具体项目可以包括安排费、承诺费、代理费等。银团费用仅限为借款人提供相应服务的银团成员享有。
安排费一般按银团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一次性支付;承诺费一般按未用余额的一定比例每年根据银团贷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代理费可以根据代理行的工作量按年支付。
第四十二条银团贷款的收费应当遵循“谁借款、谁付费”的原则,由借款人支付。
第四十三条牵头行不得向银团成员提出任何不合理条件,不得以免予收费的手段,开展银团贷款业务竞争,不得借筹组银团贷款向银团成员和借款人搭售其他金融产品或收取其他费用。
第七章
银团贷款转让交易
第四十四条银团贷款转让交易是指银团贷款项下的贷款人作为出让方,将其持有的银团贷款份额转让给作为受让方的其他贷款人或第三方,并由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交易。
银团贷款转让交易不得违反贷款转让的相关监管规定。
第四十五条转让交易的定价由交易双方根据转让标的、市场等情况自行协商、自主定价。
第四十六条转让交易的出让方应当确保与转让标的相关的贷款合同及其他文件已由各方有效签署,其对转让的份额拥有合法的处分权,且转让标的之上不存在包括债务人抵销权在内的任何可能造成转让标的价值减损的其他权利。
出让方应当为转让交易之目的向受让方充分披露信息,不得提供明知为虚假或具有误导性的信息,不得隐瞒转让标的相关负面信息。
第四十七条转让交易的受让方应当按照转让合同的约定,受让转让标的并支付转让价款,不得将出让方提供的相关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目的,或违反保密义务使用该信息。
第四十八条代理行应当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转让交易相关义务;其他银团成员、担保人等相关各方应当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协助转让交易的顺利进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依法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银团贷款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五十条本指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07年8月11日印发的《银团贷款业务指引》(银监发〔2007〕68号)同时废止。

③ 建立演艺经纪公司所需要的附件及合同

第八章 附件
演出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一、演出内容: 时间:
地点: 场次:
二、演出费用
1、演出费:
舞美制作费: (不含交通费、道具运输及食宿费)
2、演出场地租用费: 演出营业税:
3、演出宣传费: 演出节目单印制费:
4、演出道具: 演出灯光:
演出音响: 演出布景:
演出服装、化妆: 演出乐器:
5、演出器材运输:
6、演出人员交通费:
7、演出人员住宿费用及标准:
8、演出人员在演出期间当地用餐费:
三、结款方式
定金结算
四、其他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上述议定事项履行自己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与其他保证条件。
2、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节目单内容高质量的完成演出。
3、甲方或另外第三方如需对演出进行录、音录像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影响演出的情况,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须向乙方赔偿签约金额的100%,分成演出须向乙方赔偿全部票房中乙方所占比例份额的100%。
2、乙方如违反合同,擅自变更演出时间、内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签约金的100%,分成演出须向甲方赔偿全部票房中甲方所占比例份额的100%。
六、互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演出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八、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独家代理协议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地点)由有关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按双方同意的下列条件发展业务关系:
1.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2. 委任
甲方指定乙方为其独家代理,为第三条所列商品从第四条所列区域的顾客中招揽订单,乙方接受上述委任。
3. 代理商品:
4. 代理区域 仅限于_______
5. 最低业务量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从上述代理区域内的顾客处招揽的上述商品的订单价值不低于_______元。
6. 价格与支付
每一笔交易的货物价格应由乙方与买主通过谈判确定,并须经甲方最后确认。付款使用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由买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信用证须在装运日期前______天到达甲方。
7. 独家代理权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渠道向中国顾客销售或出口第三条所列商品,乙方不得在中国经销、分销或促销与上述商品相竞争或类似的产品,也不得招揽或接受以到中国以外地区销售为目的的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将其收到的来自中国其他商家的有关代理产品的询价或订单转交给乙方。
8. 商情报告
为使甲方充分了解现行市场情况,乙方承担至少每季度一次或在必要时随时向甲方提供市场报告, 内容包括与本协议代理商品的进口与销售有关的地方规章的变动、当地市场发展趋势以及买方对甲方按协议供应的货物的品质、包装、价格等方面的意见。乙方还承担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类似商品的报价和广告资料。
9. 广告及费用
乙方负担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中国销售代理商品做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并向甲方提交所用于广告的声像资料,供甲方事先核准。
10. 佣金
对乙方直接获取并经甲方确认接受的订单,甲方按净发票售价向乙方支付___%的佣金。佣金在甲方收到每笔订单的全部货款后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
11. 政府部门间的交易
在甲、乙双方政府部门之间达成的交易不受本协议条款的限制,此类交易的金额也不应计入第五条规定的最低业务量。
12. 工业产权
13.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有关双方如期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从2____年___月___日至2____年____月____日。 除非作出相反通知,本协议期满后将延长______个月。
14. 协议的终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一方被发现违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5. 不可抗力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16. 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

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 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试用保证书
兹同意下列条件:
1、 试用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计3个月。
2、 工作单位:在 担任 (职务)。
3、 工作时间:每日工作八小时,如需加班,不得以任何不当理由拒绝。
4、 薪资:依照双方协议,月支人民币 元,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凡缺勤或请假均不给薪。
5、 试用:试用期应遵守公司管理规则,若任何一方对其职不满,则可随时终止试用,均无异议。
立担保书人:

年 月 日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方: (以下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受聘方: 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事宜,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乙方接受聘请,指派律师 等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 常年法律顾问具体工作范围:
(一) 日常法律事务
1、协助甲方处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法律事务;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法律意见;经甲方同意后对外签发律师函。
2、根据甲方需要,参与重大经济项目谈判,现场提供法律意见;列席企业的重大会议,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3、草拟、审查或修改甲方有关合同和法律文书。
4、根据需要,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5、协助甲方清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调整劳资关系,起草或修改企业的劳动合同。
6、协助甲方组建并帮助管理其法律事务机构,并根据甲方经营方式与自身特点,对企业员工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和培训。
7、为甲方商业秘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协助企业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二)代办非诉讼法律事务
1、为甲方进行专项事实调查、资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2、就甲方之行为和有关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代办各类公证服务。
3、根据企业委托,代办企业工商登记、商标权、专利权申请和注册等事项。
4、根据需要,参与企业的改制、资产重组、上市、股权转让;机构合并、分立、收购;企业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合资合作经营等事务,并就以上事务提供全过程的法律服务。
5、为甲方代办信贷、抵押贷款、项目融资、银团贷款、融资租赁及其他筹资事宜中的法律事务。
6、为甲方办理房地产、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建筑报建、楼宇买卖(预售)、楼宇按揭、物业租赁、抵押、产权登记过户等房地产业务中涉及到的有关法律手续。
7、通过法律途径代理企业追讨各类债款;代理索赔、债权担保事宜;
8、办理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保险、资产信托、海商海事、海外投资、国际运输、技术(设备)转受让中涉及到的法律事务。
9、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代理诉讼、仲裁类法律事务
1、代理甲方进行民事、刑事、行政、经济诉讼或仲裁以及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
2、代理甲方在行政处罚、复议程序中的相关法律事务。
第三条 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1、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不局限于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明的律师。乙方可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指派所内其他律师共同成立法律顾问小组提供服务。
2、乙方律师应在工作中进行业务分工,发挥集体智慧,共同合作研讨处理企业的重大问题,力求制定最佳的处理方案。
3、乙方所指派的常年法律顾问应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除此之外,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要求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4、对甲方临时性或突发性的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在工作安排上应积极作好调整,尽量优先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5、工作计划外,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1、为保证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律师提供或介绍办理甲方交办事务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文件、情况,并保证所提供之资料和事实及所作之陈述真实、充分、准确。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可以是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时甲方应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有关的会议及研究等。
甲方不能如实介绍有关情况或不能及时提供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的,律师有权拒绝代理该项法律事务。
2、如乙方委派的律师在任期期间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调换责任律师,甲方亦可单方面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同时,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经一方提出,双方同意可对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
3、乙方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应不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且不应把意见强加于甲方。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所知悉或获取的对方的一切信息或资料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各方均应以善意及诚信的方式处理此类信息或资料。非为各方同意或相关业务所必需,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人就该信息或资料作任何披露。本项义务不受本协议第八条合同履行期限的限制。
5、乙方指派的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事务急待办理或待办理事务非该律师能力足够应付时,应另派律师完成或协助完成该事务。
6、经法律顾问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章程、合同、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书等,甲方应将制作的合同(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副本或影印件)送交乙方一份存档。
7、本合同因期满终止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律师应尽最大的善意处理尚未完毕的法律事务,并与甲方妥善安排好法律事务交接等相关事项。甲方提出须由乙方律师继续完成的事项,乙方律师应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直至相关事项处理完毕或法律工作交接完成时止。双方就非诉讼或诉讼事项另行订立有委托合同的,乙方律师应按委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代理义务,委托合同经双方协商解除的除外。
第五条
乙方提供本合同的第二条之(一)"日常法律事务 "所列项目服务时, 不再另收报酬。提供本合同的第二条之(二)"代办非诉讼法律事务"和(三)"代理诉讼法律事务"所列项目服务时,甲方应按照国家主管部门及本律师事务所关于律师业务收费的标准另行支付律师费,并享受乙方给予法律顾问单位相应律师费的至少八折的优惠,双方应同时就委托事项另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
本合同的甲方代表了与其有资产关系的下属关联单位,甲方下属各关联单位可获得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所有法律服务,并且都可以得到相应的收费上的优惠待遇。
第七条
根据国家主管部门及本律师事务所关于律师收费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一次性向受聘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合计(大写) 元(¥ )。该款项于本合同订立后五日内支付。
注1、乙方在淮安市区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不再另外收取交通费。到淮安市其他郊区、县或淮安市以外工作的,甲方应按实承担相应的差旅费用。
2、如双方续约,顾问费可根据乙方工作量再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法律服务的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聘用合同期间,一方如需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将其提交江苏省律师协会相关调处机构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交由淮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④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领域

公司及证券业务
君言主要就公司设立、并购、重组、清算及股票、投资基金、债券等的发行、上市为客户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内容包括:
1、为各类公司、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基金管理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的组建、登记注册及运作提供法律方案;
2、担任各类公司、企业、基金管理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3、股票发行、投资基金、债券等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发行和上市、增发和配股及其它债券法律服务;
4、在合法市场进行的证券交易、产权交易、外汇交易、期货交易等的法律服务;
5、为公司合并、分立、重组、改制、资产转让、合营及合作提供可操作的法律方案,进行法律调查及为公司破产、清算提供法律服务;
6、为公司股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认股权制度设计,股份转让、公司购并、公司管理层持股设计进行法律可行性论证,提供建设性法律解决方案及其他法律服务;
7、各类企业股份制改造,组建股份制公司。
收购与兼并
君言在收购与兼并(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业务领域取得良好业绩。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1、目标公司选择及法律可行性论证
2、收购整体方案及融资方案设计
3、出具法律审慎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4、参与商业谈判
5、交易法律文件的起草,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协议和与收购有关的补偿协议、不竞争协议、保密协议、认股权协议、咨询服务协议等
6、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置安排
7、与政府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的咨询、解释和沟通
8、各项审批的申请、登记的代理
9、税务方案合理化建议
10、员工安置和社会保障方案安排
外商投资
君言律师提供的与外商在中国直接投资有关的法律服务包括:
1、投资架构策划和进行审慎调查;
2、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或其它形式的实体的设立;三来一补企业转变为外资独资企业;
3、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及以无形资产出资事宜;
4、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
5、外汇事宜;
6、海关手续、设备及产品进出口;
7、劳资及人力资源;
8、在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注册及备案;
9、相关的诉讼及仲裁支持;
10、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再投资提供持续法律服务;
11、外商投资企业的重组和清算。
除以上外商直接投资的法律服务外,君言律师还能为外商在华间接投资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如外商参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收购国内上市和外商受让国内上市公司国有法人股等。
能源与基础设施
君言律师提供的与能源与基础设施项目的法律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1、公路、隧道、桥梁、铁路、机场、码头项目的工程招投标和投资建设
2、火力、水力和天然气发电项目投资建设
3、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采和运输和销售合约(照付不议合约)谈判
4、基础建设项目融资和担保
5、外商投资和BOT运营
6、环境保护
7、项目转让和税务安排
国际贸易业务
君言提供的的国际贸易业务方面的法律服务涵盖国际贸易的所有领域,内容包括:
1、起草贸易谈判文件,签订国际贸易合同、交货、货物运输、国际贸易支付,处理国际贸易中的索偿等;
2、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贸易纠纷;
3、协助客户设计各种贸易安排,包括易货贸易、加工贸易、补偿贸易、保理业务、反购和冲销安排等;
4、有关外国客户在中国加工组装和再出口业务方面的法律服务。
建筑工程、房地产
君言提供有关建筑工程、房地产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全程服务法律服务,内容包括:
1、房地产公司组建,房地产项目融资;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土地征用和功能转换,拆迁补偿;
3、工程招投标,停建项目的处理、工程建设管理与监督;
4、物业交付与产权办理,物业管理;
5、商品房预售与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处理,诉讼与仲裁等业务。
诉讼与仲裁
君言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
1、被诉对象的背景情况调查,为客户提供可诉性法律评估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代理参加国内民事诉讼,包括进行诉讼请求分析和策略研究,代为起诉、上诉、应诉、答辩、反诉、和解谈判等;
3、代理客户参与仲裁、调解及其他争议解决程序;
4、复杂疑难案件的分析及策略研究;
5、就可能引起诉讼的商业决定或决策提供建议;
6、代理中外客户在各级法院进行判决、裁决和其它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金融业务
君言律师的金融法律业务范围和形式主要包括:
1、金融机构法律顾问;为金融机构的日常管理运作提供法律咨询,审查、起算、修改有关的法律文件,参与谈判,协调纠纷,进行律师见证,出具律师意见。
2、 大型银团贷款、国际融资租赁法律服务;主要工作包括从法律角度对借款人、担保人进行资信评估,审查抵押物、融资项目、融资租赁物的合法性,设置国际银团贷款、项目融资、融资租赁的担保、反担保和项目公司法律结构,审查、起草或修订《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贷后监控。
3、 信托法律服务
对涉及信托存款、信托贷款、财产信托、信托投资等业务中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审理投资项目的合法性。
4、外汇、票据与国际结算法律服务
对外汇管理、外汇买卖、结汇付汇、外债管理等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分析,参与项目谈判,审查起草相关合同,提供律师见证。为涉及汇款、托收、信用证、保理等结算方式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性咨询意见。
知识产权
君言为客户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内容包括:
1、担任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就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管理和特许使用、转让提供咨询顾问服务;如为客户制定、审查或修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特许使用和转让知识产权合同,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2、为客户策划知识产权投资方案,审查知识产权投资的合法性、制定、审查或修改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类协议;
3、为客户策划商标战略、专利战略,办理企业名称预登记、商标查询、委托中外商标注册申请、复审、异议、争议、专利文献查新、委托中外专利申请、撤销或无效宣告、软件著作权登记、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等;
4、接受客户委托,进行侵权调查取证、发送侵权警告信、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侵权对比法律意见、进行诉前调解、代理侵权诉讼等;
海关事务
君言律师提供的海关事务法律服务的范围和形式主要包括:
1、接受走私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聘请,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2、接受涉案走私犯罪被告人及其家属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接受海关行政处罚、海关纳税争议和其它海关行政行为中的案件当事人或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委托,代理申请行政处罚复议、纳税争议复议和其它海关行政复议;
3、接受海关行政处罚当事人的委托,代理申请并参加海关行政处罚听证;
4、接受上述海关行政行为相对人或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加行政诉讼;
5、代理涉及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和其它海关业务的相关法律事务。

⑤ 贷款通则的附则

第七十五条国家政策性银行、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的贷款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七十六条有关外国政府贷款、出口信贷、外商贴息贷款、出口信贷项下的对外担保以及与上述贷款配套的国际商业贷款的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七十七条贷款人可根据本通则制定实施细则,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七十八条本通则自实施之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和各贷款人在此以前制定的各种规定,与本通则有抵触者,以本通则为准。
第七十九条本通则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八十条本通则自1996年8月1日起施行。
《贷款通则(征求意见稿)》
颁布时间:2004-4-10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了1996年颁布实施的《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第2号),现将修订后的《贷款通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各单位、个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04年5月6日之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回复中国人民银行。
联系人:高玉泽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
邮政编码:100800
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
传真:
附件:贷款通则(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贷款种类、期限与利率
第三章借款人
第四章贷款人
第五章贷款管理
第六章贷款管理特别规定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借贷行为,维护信贷市场秩序,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所称贷款,系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金融机构,以社会公众为服务对象,以还本付息为条件,出借的货币资金。
本通则所称贷款业务,系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金融机构所从事的以还本付息为条件出借货币资金使用权的营业活动。
第三条本通则所称贷款人,系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经营贷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
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与贷款人建立贷款法律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第四条本通则中的贷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第五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贷款业务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抵触。
第六条借贷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干涉贷款人依法开展贷款业务。
第八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实施《贷款通则》的管理机关。
第二章贷款种类、期限与利率
第九条贷款按期限长短划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第十条贷款按有无担保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信用贷款,系指没有担保、仅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系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抵押贷款或质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抵押方式或质押方式发放的贷款。
第十一条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根据贷款用途、资金状况、资产转换周期等自主协商后确定。
第十二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展期,应当在贷款到期日前提出,经贷款人同意,可以展期。贷款人办理展期须审查贷款所需的资产转换周期的变化原因和实际需要,并坚持审慎管理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展期期限。
第十三条提前还贷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并按合同约定执行。事先未约定的,应征得贷款人同意。
第十四条贷款利率水平及计结息方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贷款豁免以及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贷款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借款人
第十六条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法人已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连续办理了年检手续;事业法人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已经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了登记或备案;
(二)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或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结算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应持有贷款卡(号)的,必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贷款卡(号);
(五)管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法身份证件或境内有效居住证明;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信用良好,有稳定的收入或资产,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四)管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机关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不得申请贷款;境外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申请贷款,不得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借款人应及时依法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要求的有关资料,不得隐瞒,不得提供虚假资料。
第二十条借款人应依法接受贷款人对其财务状况以及使用贷款情况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准备进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股权转让、股份制改造、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有可能对贷款的正常偿还产生较大影响时,应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遇有涉及诉讼等重大事项时,应自发生诉讼等重大事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同时应贷款人的要求,配合贷款人采取贷款保全措施,清偿或落实原有贷款债务。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并按期足额还本付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使用贷款不得用于以下用途:
(一)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违反国家规定以贷款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或增资扩股;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投资;
(四)财政预算性收支;
(五)国家明确规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第四章贷款人
第二十四条贷款人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自主审查和决定贷款,有权拒绝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强令其发放贷款。
第二十六条贷款人应告示所经营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水平,并自接到贷款申请之日起30日内,答复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受理与否。
第二十七条贷款人应对借款人账户、资产、财务状况等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等情况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贷款人有权采取合法措施对借款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查询,有权将借款人的财务报表或抵押物、质物交贷款人认可的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合同约定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贷款或解除借款合同。
借款人完全履行借款合同时,贷款人不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提供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善意第三方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贷款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借款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归还一个或多个贷款人的一笔或多笔贷款时,所有贷款人都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提前还款。
第三十条贷款人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合理费用。
在贷款授信额度确定后,对未使用的授信额度,贷款人应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承诺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具体收取办法和费率标准根据合同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合同约定内容以外的附加条件。
第三十二条贷款人应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将贷款要素及时录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第三十三条贷款人在实现抵押权、质权时,须采取合法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不得损害抵押人、出质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经贷款人调查了解,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一)建设项目贷款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二)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贷款按照国家规定应取得环境保护等部门许可而未取得许可的;
(三)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股权转让、股份制改造等过程中,未清偿或落实贷款人原有贷款债务的;
(四)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未经借款授权的。
(五)国家明确规定不得贷款的。
第五章贷款管理
第三十五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同时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资料:
(一)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二)自然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信状况证明;
(三)法人、其他组织必须提供有关财务报告,其中年度报告必须经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企(事)业法人还应提供贷款卡(号);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或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十六条接到贷款申请后,贷款人应同时审核以下一项或几项情况:
(一)借款人提供的各类信息;
(二)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以及历史还款记录等其他非财务因素,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三)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根据借款人的人员素质、经济实力、资金情况、履约记录、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级可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四)担保的质量和法律效力;
(五)发放公司贷款时,必须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预测借款人的现金流量;
(六)发放项目贷款时,必须评估贷款项目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情况和质权、抵押权以及保证或保险等,并严格审查贷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发放关联企业贷款时,应统一评估审核所有关联企业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对外担保以及关联企业之间的互保等情况。
第三十七条贷款人发放担保贷款时,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以及是否违反国家规定担当保证人,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贷款人发放信用贷款时,必须对借款人进行严格审查、评估,确认其资信具备还款能力。
第三十八条发放担保贷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签订担保合同,办理担保手续。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需要交付的,应依法交付。
第三十九条贷款人在以权利质押方式发放担保贷款时,用于质押的权利应当是依法已明确为可以质押的权利。
第四十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借款合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根据借款人事先约定,贷款人可参与借款人对外投资、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或重大关联方交易,落实有效担保以及还本付息事宜。
第四十二条贷款人应当根据贷款距离到期所剩余的期限和金额,按年对其进行统计,并对应负债期限对敞口和流动性进行管理。
第四十三条贷款人应当对单一借款人及其关联企业的贷款与承诺、承兑、担保等表内外业务统一确定综合授信额度,集中控制风险。
第四十四条贷款人应当对信贷管理实行审慎有效的授权制度。
第四十五条贷款人可以与借款人书面约定,若借款人未按期还本付息,贷款人可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划贷款本息,并及时通知借款人。
第四十六条分期偿还的贷款,贷款人可以与借款人约定,若某一期贷款未能偿还,该期贷款可以展期或计收逾期利息,其他未到期的贷款可以视为到期贷款处理。
第四十七条贷款人应当根据贷款风险状况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人应当及时催收逾期的贷款。对项目贷款和公司贷款根据逾期天数将贷款分为逾期90天、180天、270天、360天和360天以上五个档次进行统计,并作为贷款质量分类的重要参考指标。对零售贷款应比照上述规定对逾期天数作更细致的划分。
第四十八条对借款人不能依照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或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贷款人应当及时进行债权保全,必要时可以依法在新闻媒体披露或采取诉讼等法律措施。
第四十九条贷款人可以接受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或出质人以非货币资产作价偿还贷款。作价金额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应当继续清偿未偿还部分;作价金额超过未清偿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应当向借款人支付超出部分的价款。
贷款人取得的非货币资产,应当遵循审慎原则及时处置。
第五十条贷款人应当建立和完善贷款的风险预警体系和质量监控制度,对不良贷款进行分类、认定、登记、考核和催收。
第五十一条贷款人应按财政部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
第五十二条贷款人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依法核销不良贷款。
第六章贷款管理特别规定
第五十三条银团贷款,系指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多家贷款人依据同一贷款协议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境内外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均可以成为银团贷款的贷款人,并按照法律规定选择所适用的法律。
第五十五条银团贷款的各贷款人之间应当签订协议,明确规定牵头方、代理方、参加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或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第五十六条银团贷款的贷款人按照实际贷款比例或合同约定享受权益和承担风险。
第五十七条银团贷款牵头方及参加方应当根据银团贷款合同的要求按进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第五十八条银团贷款的牵头方或代理方应当及时将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等信息告知各参加行。
第五十九条银团贷款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有关银团贷款费用,银团贷款费用的分配方案应当由参加银团的各贷款人协商确定。
第六十条银团贷款的牵头方或代理方应当及时按照协议规定,将借款人偿还的贷款划给各参加方。
借款人无法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银团贷款的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比例要求其还款。
第六十一条贷款人转让贷款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受让国外金融机构贷款的,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规定。
第六十二条贷款转让,包括保留追索权的贷款转让和不保留追索权的贷款转让。受让方保留追索权的贷款转让,转让方应在表外记载,按照或有负债的有关规定管理和披露。
第六十三条贷款转让方必须提供与被转让贷款价格、风险相关的有关信息,不得隐瞒和提供虚假信息。
第六十四条贷款受让方必须是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除此之外的贷款转让,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六十五条贷款受让方可以自行管理所受让贷款或委托其他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代为管理。
第六十六条贷款人将贷款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自转让之日起30日内书面形式或以公告形式通知借款人。贷款人未通知借款人的,转让行为对借款人不产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条借款人将贷款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必须事先取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第六十八条贷款人在同意借款人将贷款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之前,必须严格审查第三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具体评估、审核程序按照发放贷款进行。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十条借款人违反本通则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由贷款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贷款人可以视情节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贷款。造成损失的,借款人及其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一条贷款人的工作人员,违反本通则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第七十二条单位或者个人强令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或贷款人的工作人员对单位或者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而未予拒绝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八条予以处罚。
第七十三条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二)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发放贷款的;
第七十四条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本通则所规定的贷款业务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并依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规定计结息的;
(二)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超过管理机关有关贷款期限最高限规定的;
(三)贷款展期期限超过管理机关规定的展期期限最高限的。
第七十六条贷款人违反本通则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贷款人违反本通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贷款人违反本通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发放贷款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视情节严重对贷款人予以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直至吊销贷款人或其有关分支机构的经营许可证。
第七十九条贷款人违反本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未对借款人进行严格审查,造成贷款损失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视情节严重对贷款人予以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直至吊销贷款人或其有关分支机构的经营许可证。
第八十条贷款人不按照财政部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警告,并责令予以改正;贷款人拒不改正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八十一条政策性银行发放贷款参照本通则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二条外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适用本通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本通则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解释。
第八十四条本通则自年月日起施行。此前与本通则有抵触的,按本通则执行。

⑥ 中国人民银行 贷款通则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贷款通则是为了规范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提高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的该通则。

根据《贷款通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提高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三条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第四条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贷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开展贷款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密切协作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是实施《贷款通则》的监管机关

(6)上海地区银团贷款保密协议下载扩展阅读:

《贷款通则》其它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不良贷款的登记:

不良贷款由会计、信贷部门提供数据,由稽核部门负责审核并按规定权限认定,贷款人应当按季填报不良贷款情况表。在报上级行的同时,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第三十六条不良贷款的考核:

贷款人的呆账贷款、呆滞贷款、逾期贷款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贷款人应当对所属分支机构下达和考核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的有关指标。

第三十七条不良贷款的催收和呆账贷款的冲销:

信贷部门负责不良贷款的催收,稽核部门负责对催收情况的检查。贷款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呆账准备金,并按照呆账冲销的条件和程序冲销呆账贷款。

未经国务院批准,贷款人不得豁免贷款。除国务院批准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贷款人豁免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贷款通则

⑦ 什么是“银团贷款”

从银团贷款余额增幅看,建行、交行、浦发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上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京银行、恒生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银行等涨幅居前列,均超过30%。 银团贷款又称为辛迪加贷款(Syndicated Loan),是由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一家或数家银行牵头,多家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参加而组成的银行集团(Banking Group)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资的贷款方式。

⑧ 把钱存在邮政储蓄安全吗

安全的,邮政储蓄是国家批准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2006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2007年3月6日,经中国政府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成立。2007年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仪式在北京举行。
2006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业。
2007年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仪式在北京举行。邮政储蓄银行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组建,邮政网络是邮政储蓄银行生存和发展的依托。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将共享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成果,将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产品交叉销售和业务共同发展,将实现邮政企业和储蓄银行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加快推动邮政储蓄事业实现新的跨越。
邮政储蓄自1986年4月1日恢复开办以来,经过21年的长足发展,已成为我国金融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支持国家经济建设、服务城乡居民生活做出了重大贡献。现已建成全国覆盖城乡网点面最广、交易额最多的个人金融服务网络:拥有储蓄营业网点3.6万个,汇兑营业网点4.5万个,国际汇款营业网点2万个。其中有近60%的储蓄网点和近70%的汇兑网点分布在农村地区,成为沟通城乡居民个人结算的主渠道。
截至2006年底,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到1.6万亿元,存款规模列全国第五位。持有邮政储蓄绿卡的客户超过1.4亿户,每年通过邮政储汇办理的个人结算金额超过2.1万亿元,其中,从城市汇往农村的资金达到1.3万亿元。在邮政储蓄投保的客户接近2500万户,占整个银行保险市场的五分之一。邮政储蓄本外币资金自主运用规模已接近1万亿元。邮政储蓄计算机系统运行安全稳定,跨行交易成功率位居全国前列,交易差错率保持全国最低水平。
邮政储蓄注重开发多样化的金融产品,目前形成了以本外币储蓄存款为主体的负债业务;以国内、国际汇兑、转帐业务、银行卡、代理保险及证券、代收代付等多种形式的中间业务;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大额协议存款、银团贷款和小额信贷为主渠道的资产业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的邮政金融业务及因此而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并将继续从事原经营范围和业务许可文件批准/核准的业务,继续使用原商标和咨询服务电话,各项业务照常进行,客户毋需办理任何变更手续。

⑨ 山西信用社

1。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比率(A)。 A.不得低于8%B.不得高于8%C.应不小于10%D.不得高于10%
。以下表示对商业银行贷款是不正确的(C)。 A.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B.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C.严格审查借款人无法偿还担保贷款,商业银行只能要求担保人退还保证金或抵押物优先受偿,不能要求保证人归还利息D.商业银行不能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借来的资金投资

3。监管机构的汽车金融公司(B)。 A.中国人民银行B.银监会C.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D.中国银行业协会

4。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C)。 A.中国B.银监会C.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D.中国人民银行中央汇金

5.2007年3月20日,(D)上市。 A.渤海银行B.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C.上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D.

6。按照规定,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D)A.经营租赁B.分租C.租赁D.融资租赁

7。经济增长是一个特定的生长一段时间内一个国家(或地区)(C)A.经济输出B.个人所得税C.经济产出和收入D.收入

8。价格稳定是保持(D)一般是稳定的,避免高通胀。A.生产者价格水平的居民消费价格水平C.

9国内生产总值(GDP)。最常用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衡量通货膨胀的一组(B)的变化幅度商品价格上涨。A.厂家批发B.居民CD生产和消费,出口和进口的生活角色,在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对商业银行(B)A.在许多方面促进

10。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和管理B.银行公开发行的股票和债券价格会影响商业银行的经营和管理,尤其是可能导致短期行为,银行经理C.客户评价和风险为商业银行提供了参考标准D.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提供了大量的风险管理工具,为商业银行在市场上通过正常的交易来转移风险

11。央行向商业银行在市场上,大量抛售证券,从而降低商业银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从而导致货币供应量的减少,市场利率上升,由中央银行(A)使用的货币政策工具。A.公开市场操作B.公开市场操作和存款准备金率C.公开市场操作和利率政策D.公开市场操作,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政策

12。银行应采取在客户信用评级(D )评价方法。A.定性分析B.定量分析C.定性分析,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D.定量分析,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

13。目前我国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B)A.下限放开,实行上限B.帽释放,征收较低C.上限和下限放开D.实施上,降低管理

14。( C),也被称为A.项目贷款B.流动资金循环贷款C.银团贷款D.贸易融资贷款,银团贷款。

15(B)是指银行凭借装船单据追索权融资抵押权信用证项下的信贷或出口托收票据行为。A.进口押汇B.出口票据C.保D.福费廷D.价格总水平

16。查看实质业务,福费廷是(C)。 A.保B.银行担保的远期票据贴现D.抵押贷款

17(B)的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交易所市场机构投资者B.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C.交易所市场个人投资者D.大,中型国有企业

18。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金融债券(B)必须取得行政许可。AB的国务院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D.中国银行业协会

最大损失看涨期权买方(B)A.零B.溢价C.无限D.以上都不是19。

20。卖家的选项有未来接受的买方有权选择(C),它应该是()期权费。A.权利B.赔偿C.义务D.该

21支付义务。再贴现是指金融机构的行为,将转让其商业票据尚未到期的(A)和基金业务的可用性。答:金融服务部门B.中央银行C.抽屉D.接受器

22(C),通常由银行提供的国际贸易结算和支付结算与贸易融资。A.承兑票据,汇款,信用证信用B.承兑票据,信用证,托收C.汇款,信用证,托收D.汇票,信用证,检查

23。汇款三种方式(A),用于急需的资金和大量汇款A.电汇B.票务交换C.信汇D.电汇和信汇

24(A)是广泛用于非贸易应收账款的结算或贸易配套成本。A.公元前托收跟单托收出口托收D.进口收集

25。商业银行代理业务,不包括(C)A.工资B.代理财政性存款C.代理金融投资

26。商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下面的语句代替正确(B)A.所有的商业银行可以设立基金托管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费支付给商业银行C.基金公司办理资金清算,资产估值,会计及其他业务D。商业银行主办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7。银行的经营目标是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主要财务指标之一,反映银行是否要实现这一目标,是银行的资本利润率,公式是(D)A.净利润/总资产B.总资产/股东权益C.净利润/总收入D.净利润/股东权益

28。“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是“三“表达序列(D)A.流动性,安全性,有效性B.安全性,有效性,流动性C.成效,流动性,安全性,D.

安全性,流动性,效益29。市场纪律是其中的三个支柱的资本监管,其按照(B)利益的驱动。A.监督管理B.利益相关者C.高级管理D.

30风险管理部门,商业银行的创新,最经常的运行机制最常见,最重要的因素(D)A.制度安排创新B.机构设置创新C.管理创新

31。按照规定的“法律”,汇票(A ),付款人必须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可靠的资金来源,支付汇票金额。A.抽屉B.背书C.担保人D.接受器按照规定的

32。 “法”,下面的语句是不正确的签注(D)A.背书票据以背书转让的汇票B.可转让票据或粘单的行为后面的记录上的签名,背书应当连续C.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的代言人,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翻转应注明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D.背书转让的汇票其后手再背书由前手的真实性负责

33。按照与“法”,以下配方对票据行为的规定是不正确的(C)A.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B.背书票据的背面可转让记录上的签名文书或粘单行为C.承兑汇票抽屉承诺在到期日之前支付的金额草案行为D.持有人按照提示付款的规定,在同一天,的付款人必须支付全额
> 34。以下不属于“法”所指的票据(C)。财富网版权所有A.汇票B.承兑票据C.发票D.检查
35。保障法(B )采纳并颁布。A. 1993年B. 1995年C. 1997

36。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语句与抵押贷款有关的,正确的是(D)。抵押担保的债务不得超过50%的抵押品的价值B.土地所有权抵押C.消灭债务,抵押权继续存在D.按揭熄灭,由于抵押财产的损失,由于补偿收入的损失应视为抵押财产

37,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质押,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质押合同(B)起生效。AB日期C.注册登记之日起的合同,后一天的日期D.合同日期

38。商业银行在贷款业务方面,(B)A.可以支付本公司董事的亲属上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抵押贷款B.提供贷款类似的贷款基准利率略高于中央C.银行可以吸收客户资金不占直接贷款D.银行的其他业务的客户和企业不符合贷款支付贷款

39。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欺诈银行贷款(A)A.企业收购价值100亿美元的工厂抵押给银行贷款100万美元,自那时以来,该公司已经两次获得该工厂获得相同数量的贷款,其他银行B. A公司与银行协商,企业缩短还款期,预付款项,相对较低的利率从银行C.企业的现金流困难,与银行协商延长还款期限D. A公司高利率贷款公司经营

40,以下哪些行为违反了“刑法”的有关规定,(B)A.商业银行的基础上,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上升B.要使用的工人无效的字母从公众认可的信贷C.村镇银行存款D.银行工作人员填写存款证,当使用非标准字体D. 1999年D.金融产品创新D.代销开放式基金

41。有下列行为没有违法(D)。答:公司根据其自身的资金需要吸收公众存款B.购买他人的信用卡信息C.银行工作人员的信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D.银行根据客户的指示,利用客户的资金用于债券投资

42。违反伪造货币罪的(D)的目的。A.购买假币B.金融机构C.货币D.国家货币体系

43。金融犯罪下面的语句是错误的(A)A.金融犯罪的主观方面不一定是故意B.金融犯罪不一定是非法占有为目的C.金融的主体犯罪是一个自然的人,是D.违反金融法规

44。被允许建立金融机构违反对象的犯罪(B)A.国民银行管理系统B的金融犯罪的主体

45。贪污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他的位置,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使用国家准金融机构C.国家存款管理系统D.管理系统的国家贷款管理系统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行为(C)A.他人的财产的机构B.其他机构他人的财产C.公共属性D.以上

46。以下银行犯罪不是故意的主观方面(D)A.合同的一部分接受贿赂B.票据诈骗罪C.变造货币罪D.结论和性能失职被骗罪

47。张是一名工作人员银行,一个偶然的机会,张某发现低于银行规定的利率贷款给客户,在这种情况下,作为银行从业员,张某(D)A.银行业务的正常进行,不要大惊小怪B.这此事与自己有一点,它不会不要紧,可以做自己的事情C.还加入这种低利率贷款活动,并利用这个机会,提供贷款给他们的朋友D.如果有关部门报告机构,或向监管部门

48。上市银行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上市银行,林深遇见了在党的工作人员,作为银行业从业人员,(C)A.各银行金融已在网站上公布的数据,以及信息将公布通过邮件交换B.只能交换的评价,对于某些客户无法沟通客户的具体数据C.可以参加研讨会D.略显夸张的宣传组织优势

49。正确的做法,银行工作人员接触与另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以符合道德规范的要求和(D)A.不要落后其他机构,经常打听对方机构的重大战略决策的管道,但还没有被公开B.容易看对方货架上的书籍和文件,其他暂时闲置期间远离办公室,C.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全面的信息,在下班时间与对方见面,问其他银行将很快推出新的产品设计思路D.与对方深入探讨行业发展及市场趋势,避免的话题和机构的商业秘密相关银行

50。专业操守(C)是负责解释。的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A.各银行党委B.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中国银行业协会,D.中国人民银行中国

51。 D)A.金融机构B.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C.金融工具D.金融管理秩序

52。李某的朋友张某长期从事买卖人民币伪钞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李的说法是正确的(D)A.张某只能帮助运输而不买卖假人民币,不会构成犯罪B.张某被判处便宜购买假人民币的自用,不构成犯罪的C.朋友的身份,并协助张某共同出售,只要它不收取报酬不构成D.上述行为构成犯罪

53,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对象不包括(A)A.货币B.委托收款汇款凭证D.银行存款证

54,下列哪项不属于金融诈骗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B)A.编造引进资金来自银行的原因贷款B.改变上市公司董事长,也没有披露C.自制信用卡从银行提款机提款D.不完整的财务报表

55。获得银行贷款,下列哪项不是六大银行从业员从业基本准则?(B)A.诚信合规,守法B.业务C.专业胜任,勤勉尽职D.保护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公平竞争的信息是保密的,了解
> 56以下银行客户经理不知道,向客户推荐产品的详细解释知识(D)A.特性的产品B.产品的风险C.产品D.生活?产品设计过程

57。银行面向客户的员工,其中之一是不应该做的?(C)A.尽量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应该是无法满足的耐心解释情况到B客户不歧视,公平对待不同种族,性别,年龄的客户C.激情为客户服务,提供咨询方案,规避监管的建议,包括为客户提供D.客户信息保密

58(B )的代理销售机构的银行部门的员工,不应予以披露的净财富版权答:要明确的,足以让客户注意风险B.列出的其他客户购买本产品C.在销售过程中D.代理机构的责任承担最终责任

59。下列选项,以协助银行业专业操守误解的有关规定(B)A.金融机构和个人实施在履行职责,协助B.理解C.理解,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实施,以协助实施的法定程序D.了解哪些机关有权查询,冻结,扣划,有义务协助客户资产

60。银行员工在工作中,(C)A.是不是回到了银行的电脑拿回家自己使用,离开他的办公室,作为一个朋友,一个朋友有些B.优势属性返回C.劝阻同事贿赂D.以上

61,其目的是开发银行的专业操守:“为了规范银行业的员工职业操守,提高中国银行业的员工(B)建立健全的银行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的良好声誉,以促进银行健康发展的产业。 A.信用水平和业务水平的B.总体质量和道德标准C.信用标准和道德水平D.业务水平和道德标准

62。以下是泄露客户信息的行为是(A) 。A.银行业务员将填写的形式来禁止客户在银行开立一个帐户给B.玛丽和汤姆曾在两家银行在保险公司工作的朋友,谁收集转储,所从事的事业,为了扩大自己的业务,互相帮助,和他们经常交流产品知识和行业新闻,研究服务技巧C.反洗钱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的大宗交易,银行工作人员到银行的帐户其工作,大额交易将被转移到银行信用卡中心,部分存款客户的财务信息,信贷审批更准确地评估风险个人信用

63 D.一个银行的个人金融部银行专业(A),其他岗位人员代表职责或信托他人的表现,履行我的工作。A. B. C. D.内部调整适当批准后可以

64。银行信贷员经手父亲的公司的贷款项目,它应该是(A)A.银行披露的管理之间的关系B.公平待遇,其中的关系没有须予披露的银行最优惠利率贷款D.建议父亲去其他银行申请贷款

65。某银行员工了解到一个重要客户的女儿就读于音乐学院,由他的女儿赞助出国参加维也纳新年音乐会的全部费用,这种做法(D)。答:如果您不要让客户觉得必须有一个营业额的义务B.为了发展先进的音乐人才,文化和艺术做出贡献,应鼓励C.如果近期没有业务交易,可以算作朋友之间的友好交往D.属于贿赂

66。公司原是一家银行的客户经理,客户,后在B银行的客户建立了良好的个人关系,B银行的客户经理。一个银行帐户管理器(C)A.引伸退税的企业负责人,反击B. B银行客户是企业负责人揭发在某些业务领域的弱点C.继续保持联系,和企业交付时,银行产品D.某银行询问,拒绝企业的要求,以防止信息落入B银行

大专67,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使用银行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投资B.结算票据(A)A.弥补缺乏C.解决需要临时营运资金D.职位与分支机构不少于

68。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下列规定的商业银行开展业务的是(C)A.商业银行客户办理业务时,他们自己的业务时间B商业银行开展业务,提供服务,不能收取一定的费用,不得持有D.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降息来发放贷款

69。(B)是无民事权利能力C.商业银行结算业务进行。不到10岁精神正常的未成年人C.成人精神病患者,不能完全是他自己的行为D. 16岁和18岁以下的18岁的年龄成人和精神正常的自然人B.年龄和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精神正常的自然70。法律代表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A)A.代理B.代理C.第三D.代理人和被代理人 BR /> 71。以下合同的法律代表错误(B)A.订立一份合同B.该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平等自愿订立协议,各方和更高的强制性要求级单位发给下属单位C.合同各方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目的D.成立的合同,法律,具有法律约束力

72。按照规定“公司法”,下列词语中,正确的是(C)。A.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B.分行,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C.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承担公司D.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应承担的父

73,A公司被宣告破产后,扣除破产费用和债权人共同利益,破产资产总额200万元。企业所欠税款5000万元,由于工人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5 000万美元,1.5亿元欠银行的,银行可以收回的债务(C)A. 200百万元B 150万元C.亿元D. 5000万

74。“法”早在1995年5月,在“法”(C)8月28日修订并开始实施。A. 2000 B. 2002年C. 2004 D. 2006

75。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各方确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下列说法正确的(B)。承担责任按照一般保证B.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C.保证合同是无效D.担保人任何担保或连带责任担保

76。以下不构成侵犯(C)A.自制人民币换取真实货币B.卖?自制人民币C.我不知道假币,假币D.帮助朋友运输假币,但量小

77张超过规定限额透支额为10万美元,使用信用卡过程中,发卡银行曾多次催讨欠款,张某故意无视由银行进行核查,张绝对没有能力还债。张某的行为( C)A.是合法的,因为张某使用自己的信用卡,信用卡透支,二是合法的,因为张某没有伪造,使用无效或冒用他人的信用卡C.是不合法的,因为张恶意透支信用卡D.是不合法的,因为张某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78。银行工作人员,客户资金走私犯罪活动所得,以下说法正确的是(D)。A.可以提供资金帐户B其财产进入金融工具C.将资金汇往境外D.以上三种方法是不合法

79。下面的贿赂,贿赂是正确的(D)A.学费对于上级儿童研究是不是贿赂B.贿赂只是个人的事情,单位不构成行贿C.贿赂,甚至在被追诉前主动解释贿赂,这是不可能减轻处罚D.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的礼品,要按照国家的规定不交,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

80(B)不包括下列组织的雇员,必须遵守银行业专业操守。A.农村银行工作人员B.基金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C.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工作人员D.信托公司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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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问题今天在学校被发现

⑩ 2011年山西信用社考试题型是什么

1.《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A )。 A.不得低于8% B.不得高于8% C.不得低于10% D.不得高于10%
2.下列有关商业银行贷款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 )。 A.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 担保 B.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等进行严格审查 C.借款人到期未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只能要求保证人归 还保证金或该担保物优先受偿,不能要求保证人归还利息 D.商业银行不能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用于投资
3.汽车金融公司的监管机构是(B )。 A.中国人民银行 B.银监会 C.中国证监会 D.中国银行业协会
4.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包括(C )。 A.中国人民银行 B.银监会 C.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 D.中央汇金公司
5.2007年3月20日,(D )挂牌。 A.渤海银行 B.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 C.上海银行 D.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6.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金融租赁公司以经营(D )业务为主。 A.经营租赁 B.转租赁 C.租赁 D.融资租赁
7.经济增长是指一个特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 C )的增长。 A.经济产出 B.居民收人 C.经济产出和居民收入 D.经济收入
8.物价稳定是要保持(D )的大体稳定,避免出现高通货膨胀。 A.生产者物价水平 B.消费者物价水平 C.国内生产总值
9.衡量通货膨胀时用得最多的消费者物价指数是指一组(B )的商品价格的变化幅度。 A.出厂产品批发 B.与居民生活有关 C.与生产和消费有关 D.出口和进口
10.金融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的促进作用不包括(B )。 A.能够在很多方面直接促进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 B.银行上市发行股票,其股票和债券的价格会影响商业银行的 经营管理,尤其是可能导致银行经营管理者的短期行为 C.为商业银行的客户评价及风险提供了参考标准 D.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能为商业银行提供大量的风险管理工 具,在市场上通过正常的交易来转移风险
11.中央银行在市场中向商业银行大量卖出证券,从而减少商业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引起货币供应量减少、市场利率上升,中央银行动用的货币政策工具是(A )。 A.公开市场业务 B.公开市场业务和存款准备金率 C.公开市场业务和利率政策 D.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政策
12.银行在进行客户信用评级时应采取(D )的评定方法。 A.定性分析 B.定量分析 C.定性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D.定量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13.我国目前个人住房贷款利率(B )。 A.下限放开,实行上限管理 B.上限放开,实行下限管理 C.上下限均放开 D.实行上下限管理
14.(C )又叫做辛迪加贷款。 A.项目贷款 B.流动资金循环贷款 C.银团贷款 D.贸易融资贷款
15.(B )是指银行凭借获得货运单据质押权利有追索权地对信用证项下或出口托收项下票据进行融资的行为。 A.进口押汇 B.出口押汇 C.保理 D.福费廷 D.物价总水平
16.从业务运作实质来看,福费廷就是(C )。 A.保付代理 B.银行保函 C.远期票据贴现 D.质押贷款
17.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B )。 A.场内市场机构投资者 B.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C.场内市场个人投资者 D.国有大中型企业
18.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金融债必须获得(B )的行政许可。 A.国务院 B.中国人民银行 C.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D.中国银行业协会
19.看涨期权买方的最大损失为(B )。 A.零 B.期权费 C.无穷大 D.以上都不对
20.期权的卖方由于具有将来为买方承兑选择权的(C ),所以应( )一笔期权费。 A.权利,得到 B.权利,支付 C.义务,得到 D.义务,支付
21.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将其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A )而取得资金的业务行为。 A.金融同业 B.中央银行 C.出票人 D.承兑人
22.在银行为国际贸易提供的支付结算及带有贸易融资功能的支付结算方式中,通常用(C )。 A.本票、汇款、信用证 B.本票、信用证、托收 C.汇款、信用证、托收 D.汇票、信用证、支票
23.汇款的三种方式中,(A )多用于急需用款和大额汇款。 A.电汇 B.票汇 C.信汇 D.电汇和信汇
24.(A )广泛使用于非贸易结算,或贸易从属费用的收款等。 A.光票托收 B.跟单托收 C.出口托收 D.进口托收
25.商业银行的代理业务不包括(C )。 A.代发工资 B.代理财政性存款 C.代理财政投资
26.关于商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 A.所有商业银行都可以开办基金托管业务 B.基金管理公司向商业银行支付基金托管费 C.基金公司办理有关资金清算、资产估值、会计核算等业务 D.商业银行不能托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7.银行的经营目标是股东价值最大化,反映银行是否达到这一目标的主要财务指标之一是银行的资本利润率,公式为(D )。 A.净利润/总资产 B.总资产/股东权益 C.净利润/总收入 D.净利润/股东权益
28.《商业银行法》中对商业银行经营“三性”原则的表述顺序是(D )。 A.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 B.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 C.效益性、流动性、安全性 D.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29.市场约束是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之一,其运作机制主要是依*( B )的利益驱动。 A.监管机构 B.利益相关者 C.高级管理层 D.风险管理部门
30.商业银行创新中,最经常、最普遍、最重要的内容是(D )。 A.制度安排创新 B.机构设置创新 C.管理模式创新
3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A )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资金来源。 A.出票人 B.背书人 C.保证人 D.承兑人
32.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汇票背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D )。 A.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 行为 B.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 C.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 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D.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所有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3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各种票据行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 )。 A.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B.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 行为 C.承兑是指汇票出票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 行为 D.持票人按照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
34.下列不属于《票据法》中所指的票据的是(C )。财富网版权所有 A.汇票 B.本票 C.发票 D.支票
35.《担保法》于(B )年通过并实施。 A.1993 B.1995 C.1997
36.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是( D )。 A.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抵押物价值的百分之五十 B.土地所有权可以抵押 C.债权消灭,抵押权继续存在 D.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 为抵押财产
37.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B )起生效。 A.合同签订之日 B.登记之日 C.登记之日后一日 D.合同中约定之日
38.商业银行在贷款业务中,(B )。 A.可以向公司董事的亲属发放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 件的担保贷款 B.可以以稍高于中央银行规定的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提供贷款 C.可以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直接用于发放贷款 D.可以向银行其他业务客户中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
39.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诈骗银行贷款的是(A )。 A.某企业将价值100万元的厂房抵押给银行获取了100万元贷 款,此后,该企业先后两次将该厂房抵押给其他银行获取相 同数额的贷款 B.某企业与银行协商,企业缩短还款期限,提前还款,从银行 取得相对较低的利率C.某企业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与银行协商延长还款期限D.某企业以高利率向职工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40.以下哪种行为是触犯《刑法》的有关规定的?( B )A.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向上浮动B.使用作废的信用证C.村镇银行经批准吸收公众存款D.银行工作人员在填写存单的时候使用不规范的字体 D.1999 D.金融产品创新 D.代销开放式基金
41.下列行为没有违法的是(D )。A.某公司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吸收社会公众存款B.收买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C.银行工作人员为不符合条件的社会公益组织出具资信证明D.银行根据客户的指示,运用客户资金进行债券投资
42.伪造货币罪侵犯的客体是(D )。A.购买假币者B.金融机构C.货币D.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43.下列关于金融犯罪说法错误的是(A )。A.金融犯罪的主观方面不一定是故意B.金融犯罪不一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C.金融犯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D.金融犯罪的主体违反了金融管理法规
44.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侵犯的客体是(B )。 A.国家的银行管理制度 B.国家对金融机构的准人管理制度 C.国家对存款的管理制度 D.国家对贷款的管理制度
45.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利用其他手段非法占有(C )的行为。 A.本机构他人的财物 B.其他机构他人的财物 C.公共财物 D.以上都对
46.下列银行业犯罪中,其主观方面不是故意的是(D )。 A.受贿罪 B.票据诈骗罪 C.变造货币罪 D.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47.张某是银行的一名职员,一次偶然机会张某发现该银行以低于规定利率向客户发放贷款,这种情况下,作为一名银行业从业人员,张某认为(D )。 A.该情况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行为,不用大惊小怪 B.这件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大,不用理会,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 以了 C.自己也加入这种低利率放贷活动,并利用这种机会给自己的 朋友提供贷款 D.应当向所在机构有关部门报告,或向监管部门举报
48.某上市银行职员沈某与另一家上市银行的职员林某在一次聚会中认识,作为银行业从业人员,他们(C )。 A.可以通过邮件交换各自银行已在网上公布的财务数据,以及 将要公布的信息 B.只能交换对某些客户的评价,不能交流有关客户的具体数据 C.可以一起参加学术研讨会 D.可以稍带夸张地宣传所在机构的优势
49.某银行的工作人员在与另一银行的工作人员接触时遵守职业操守规定的正确做法是(D )。 A.为不落后于对方机构,经常打听对方所在机构正在酝酿但尚 未公开的重大战略决策 B.在对方临时离开办公室的空闲期间,随手翻看对方书架上的 图书和文件资料 C.为给客户提供更全面的市场信息,在下班时间约见对方,询 问对方银行近期将要推出的新产品设计思路等信息 D.与对方深入探讨行业及市场发展趋势的过程中,避开与所在 机构商业秘密有关的话题
50.《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由(C )负责解释。 A.各银行党委 B.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C.中国银行业协会 D.中国人民银行
51.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D ). A.金融机构 B.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C.金融工具 D.金融管理秩序
52.李某的朋友张某长期从事假人民币的买卖,关于李某的下列行为说法正确的是(D )。 A.可以只帮助张某运输而不买卖假人民币,不会构成犯罪 B.可以从张某处以低价购买假人民币自己使用,不会构成犯罪 C.可以以朋友身份协助张某共同出售,只要不收取报酬就不会 构成 D.以上行为都构成犯罪
53.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客体不包括(A )。 A.货币 B.委托收款凭证 C.汇款凭证 D.银行存单
54.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哪一项不是金融诈骗的违法行为?( B ) A.编造引进资金的理由从银行贷款 B.上市公司董事长变更,没有进行披露 C.自制信用卡从银行提款机提款 D.提供不完整的财务报表,以获取银行贷款
55.下列哪个选项不是银行业从业人员的六条从业基本准则?(B ) A.诚实信用、守法合规 B.信息保密、熟知业务 C.专业胜任、勤勉尽职 D.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公平竞争
56.下列哪一项是银行客户经理在给客户推荐产品时不必熟知及详细解释的知识?( D ) A.产品的特点 B.产品的风险 C.产品的有效期 D.产品的设计过程
57.银行业从业人员面对客户的时候,哪一项是不应该做的?( C ) A.对客户提出的合理要求尽量满足,无法满足的应当耐心说明 情况 B.不歧视客户,公平对待不同民族、性别、年龄的客户 C.热情地为客户服务提供咨询方案,包括向客户提供规避监管 的建议 D.为客户信息保密
58.银行业从业人员在销售所在机构代理的产品时,不宜(B )进行披露。财富网版权所有 A.采取明确的、足以让客户注意的方式对风险 B.对购买此产品的其他客户名单 C.对本机构在本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责任 D.对被代理机构所承担的最终责任
59.下面选项中,对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中“协助执行”的有关规定理解错误的是(B )。 A.了解金融机构和个人在协助执行中的有关职责 B.了解为客户提供协助执行服务的义务 C.了解协助执行的法定程序 D.了解哪些机关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客户资产
60.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可以(C )。 A.将银行的电脑带回家中自己使用,离职的时候不归还 B.利用职务便利为朋友办事,朋友以一定财物回报 C.劝阻同事行贿受贿 D.以上都可以
61.制定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宗旨是:“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B ),建立健康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A.信用水平和业务水平 B.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C.信用水平和道德水平 D.业务水平和道德水平
62.下列属于泄露客户信息的行为是(A )。 A.银行业务员将银行垃圾堆里客户开户时填写作废的表格收集 整理,送给在保险公司工作的朋友 B.小李和小王分别就职于两家银行,都从事公司业务,为了拓 展业务和互相帮助,两人经常交流产品知识和行业新闻,研 究服务技巧 C.反洗钱检查机关依法进入银行查询某账户的大额交易情况, 银行工作人员为配合其工作,提供了客户的大额交易信息 D.某银行个人金融部将部分存款客户的财务信息转给本行信用 卡中心,供信用审批人员更准确地评估个人信用风险
63.银行业从业人员(A )为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A.不可以 B.可以 C.经内部调整可以 D.经过适当批准可以
64.某银行信贷员经手其父亲所在公司的一笔贷款项目时,应该( A )。 A.向银行管理层披露所处关系 B.公平对待,不必向银行披露所处关系 C.以优惠利率发放贷款 D.建议父亲去其他银行申请贷款
65.某银行从业人员在得知一位重要客户的女儿就读于音乐学院后,便赞助其女儿出国参加维也纳新年音乐会的全程费用。这种做法(D )。 A.如果不使客户感到一定要有业务成交义务的话是可以的 B.是为了培养高级音乐人才,是为文化艺术事业做贡献,值得 鼓励 C.如果近期没有业务交易,可算作朋友间的友好往来 D.属于行贿
66.某企业原是A银行客户经理的大客户,后因与B银行的客户经理建立了良好的个人关系而成为B银行的客户。A银行客户经理(C )。 A.暗示给企业负责人回扣,争取拉回客户 B.对企业负责人揭发B银行在某些业务领域的弱点 C.继续与企业保持联系,递送有关A银行的产品介绍 D.拒绝企业对A银行的询价要求,以防专有关信息落入B银行
67.商业银行不得将同业拆入资金用于(A )。 A.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投资 B.弥补票据结算不足 C.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D.弥补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
68.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商业银行办理业务的规定正确的是(C )。 A.商业银行可以在没有客户办理业务的时候自行缩短营业时间 B.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提供服务不能收取手续费 C.商业银行办理结算业务不得压单 D.商业银行可以任意降低利率来发放贷款
69.(B )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年满18周岁成年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 B.不满10周岁且精神正常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精神病人 D.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 源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 70.合法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A )。 A.被代理人 B.代理人 C.第三人 D.代理人和被代理人
71.下列关于合同的法律特征表述错误的是(B )。 A.订立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B.合同可分为当事人平等自愿订立的协议和上级单位向下级单 位下达的强制规定 C.合同以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 目的 D.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7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C )。 A.分公司、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 B.分公司、子公司都不具有法人资格 C.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D.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
73.某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后,经拨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财产合计2亿元。该企业所欠税款为5 000万元,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5 000万元,欠银行1.5亿元,则银行可以收回的债权为(C )。 A.2亿元 B.1.5亿元 C.1亿元 D.5 000万元
74.《票据法》最早于1995年5月通过,现行的《票据法》于(C )年8月28日通过修正并开始施行。 A.2000 B.2002 C.2004 D.2006
75.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 A.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B.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C.保证合同无效 D.保证人任意选择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76.以下行为尚不构成违法行为的有(C )。 A.以自制人民币换取真币 B.出售自制人民币 C.在不知是假币的情况下使用了假币 D.帮助朋友运输了假币,但数额较小
77.张某使用信用卡过程中,超过规定的限额进行透支达10万元,发卡银行再三催讨欠款,张某故意不予理会,经银行核查,张某完全没有偿还能力。张某的行为(C )。 A.是合法的,因为张某使用的是自己的信用卡,而信用卡本身 就是具有透支功能的 B.是合法的,因为张某没有伪造、使用作废的或冒用他人的信 用卡 C.是不合法的,因为张某恶意透支了信用卡 D.是不合法的,因为张某冒用了他人的信用卡
78.银行工作人员在得知客户资金是走私犯罪活动所得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 A.可以为其提供资金账户 B.可以为其将财产转换为金融票据 C.可以为其将资金汇往境外 D.以上三种做法都不合法
79.以下关于行贿、受贿说法正确的是(D )。 A.为上级领导子女留学承担学费不算行贿 B.行贿只是个人的事情,单位不构成行贿 C.行贿人在被追诉前即使主动交代行贿行为,也不可能减轻其 处罚 D.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 当交公而不交公的,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80.以下机构从业人员中,必须遵守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不包括(B )。 A.村镇银行工作人员 B.基金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C.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工作人员 D.信托公司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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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题是我今天在校内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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