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后需要多长时间生效
2019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原合同当前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20日发布的相应期限LPR,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如果选择切换为以LPR为基准定价,到下一个重定价日,就会按照最新一期相应期限LPR+加点数值计算确定您的执行利率;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那么就是以您转换时的利率为准,一直到您贷款到期利率都不会变。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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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是什么意思
金融机构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根据人行的要求,客户可选择转为LPR加减点浮动模式或固定利率模式,但只能转换一次。如果客户认为将来利率会下降,可以选LPR加减点浮动模式,如客户认为将来利率会上升,可以选择固定利率模式。
举个例子,如果客户目前的个人房贷利率是在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打9折,那么实际执行利率水平为4.9%(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0.9=4.41%。如果选择转为固定利率,那么不管以后LPR利率如何变,个人房贷在整个合同剩余期限内,都将执行4.41%这个利率。
如果选择转为参考LPR定价,根据2019年12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报价4.8%计算,个人房贷利率水平为LPR+-0.39%(4.41%-4.8%)确定,其中-0.39是固定加点点差,以后重定价日则以当期的LPR为基准定价。
(2)进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扩展阅读
资深按揭行业人士郑大源指出,近期市场上有说法称,如果此前享受了基准利率打折的,转了不划算;如果此前是基准利率上浮的,转了划算。这是误区,因为如果转为LPR定价的,只要是LPR下行就都划算,如果LPR上行就都不划算。“主要是看你对未来LPR走势的判断。”郑大源表示。
受2月20日5年期LPR报价下调的影响,3月,30个城市首套房贷款利率环比有所下调,其中8个城市降幅在10BP以上。其中,广州地区首套平均房贷利率也出现下调。分析人士预计,全国房贷利率整体水平仍会呈现下降趋势,但短期内或较为平缓。
『叁』 在中行个人手机银行怎么申请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中行个人手机银行申请LPR转换操作步骤: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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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中国银行能告诉我在线上办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后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的选择的流程吗
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除国家助学贷款)转换为LPR定价,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智能柜台默认重定价周期为12个月,可选择重定价日为次年一月一日或贷款放款日对应的每年对月对日。中行自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或未完成自行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将批量转换为LPR。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您详询中行贷款经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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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办理时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中行于2020年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批量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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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 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12月28日上午9点,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2019〕第30号,内容如下: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现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二、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四、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五、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六、金融机构应利用官方网站和网点公告、电话、短信、邮件和手机银行等渠道通知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协商约定定价基准转换具体事项,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
七、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指导,确保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照统一部署,妥善做好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答记者问
1、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2019年8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公告。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银行发布了〔2019〕第30号公告,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
2、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转换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二是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三是转换后的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
3、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如何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
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银行应尽快制定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计划,包括系统配套、人员培训等,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官网和网点公告、短信、邮件、手机银行和电话通知等)告知客户,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尽可能以简便易行的方式变更原合同条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确定,确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内不再调整;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为负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借贷双方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2020年3-8月之间任意时点转换,均根据2019年12月LPR和原执行的利率水平确定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不受转换时点的影响,银行和客户可合理分散办理。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以此为例,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4、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存量贷款定价基准如何转换?
答: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可由借贷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包括参考LPR的期限品种、加点数值、重定价周期、重定价日等,或转为固定利率。
『柒』 明年3月起我国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将进行转换
据新华社电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中国人民银行28日发布公告,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将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客户可与金融机构协商决定“换锚”LPR,还是转为固定利率。
公告称,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根据公告,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方面,人民银行明确,如果选择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据介绍,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此外,公告称,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捌』 央行:持续深化LPR改革 有序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凤凰网房产5月10日讯 中国央行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指出,持续深化LPR改革,有序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引导贷款市场利率下行。协调好本外币政策,处理好国内经济和对外经济之间的平衡。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促进国民经济整体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