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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三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2-05-31 08:33:33

1. 谁知道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房屋面积有限制么

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于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自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是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发放贷款。

2. 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几次

公积金贷款最多只能贷款2次。公积金贷款只能在同一时间内贷一次,还款结束后才能进行下一次贷款。也就是说不管同时买几套房子,贷款只能贷一次,而且家庭已经用公积金买了两房套了,那就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最后还要说一下,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对于公积金贷款的限额是不一样的,每个城市都有不同最高贷款限额,所以贷款前要先了解一下自己所在城市的公积金贷款限额,现在大城市的房子,动辄几百万,那公积金最低才能贷几十万,那么对于这么巨额的房款来说这点限额实在太少了,根本不够用,所以不少人放弃了低利率的公积金转去申请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对首套和第二套的首付比例也是有限制的,一般都是首套房子的首付比例一般为30%,第二套房子首付比例不低于70%。最后还要提示一点就是,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如果还有没还清的数额较大或是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也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申请的。

3. 上海公积金可以贷第三次吗

上海公积金是不可以第三次贷的,公‍积金贷款最多只能用两次。

一、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贷款时还在连续缴存着。

4. 上海公积金用过两次,已结清,能否再贷

不行的,上海公积金规定,公积金房贷用过两次就不能再贷了,只能使用两次。

如果你第一次买的房子只是用来短期的投资,或者只是买来过渡的,过几年就打算卖掉,那就千万不要使用公积金。公积金贷款利息这么低,你才享受几年啊,太浪费。

很多人都犯过这样的错误,现在买房投资或者过渡的人很多,可能一套房子你几年后就卖掉了,那多浪费公积金贷款的福利啊,如果以后你想买住宅,而自己的公积金已经使用了两次了,那么其他贷款的利息就很高了。

所以买房不要轻易使用公积金,先看自己买的是不是长期的房子,短期的房子就没有必要使用公积金了。只有购买长期的房子,才能把公积金发挥到“最大利益化”,这一点是许多投资者和买过渡性房子的人需要注意的点。

5. 公积金第三次贷款条件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在购买了两套房子之后,还想购买第3套房子,所以他们夫妻二人生育的孩子是很多的,想为每个孩子都准备一套房子。但是公积金一般只能够进行两次贷款,公积金在第3次贷款的时候,夫妻名下必须只有两套房子,这样才能够进行第3次贷款。
公积金第3次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在上面也说过,如果想用公积金进行第3次贷款,那么夫妻名下只能够有两套房子,是不能够为第3套房子进行公积金贷款的。所以如果夫妻两个人想购买第3套房子,那么是不可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这也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即使你申请了,银行也不会同意你的贷款申请。因为现在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并没有限制,但是不能够为三套房子贷款,只能够为两套房子贷款。
关于公积金贷款的介绍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可以夫妻组合贷,但是夫妻两人只要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毕竟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很多,若是一个人可以无限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会直接影响房地产市场,也会炒高房价,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公积金贷款买了两套房之后,若是还想买第三套,要么是全款购买,要么是申请商业贷款了,并且第三套房贷款买的时候,需要支付比例很高的首付款的。
所以一个家庭有两套房子已经足够了,一套房子夫妻两个人居住,另一套房子分给子女。如果子女想要更多的房子,你也可以出钱让子女自己购买,不需要夫妻贷款购买,可以让子女自己贷款购买。

6.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调整问答

本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为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坚持体现差别化信贷政策;

支持购买首套住房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强化信贷风险管控,以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实现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本次调整内容均符合当前总体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和防范控制风险的方向,同时兼顾公积金贷款管理的连续性和渐进性。

本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本市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以往主要是审核申请贷款家庭名下住房情况,即使缴存职工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在还清后仍可再次申请。本次调整为同时审核家庭在本市名下住房情况和公积金贷款记录。

对于购买首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不作任何调整;

对已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即使名下无房,也只能按照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

对已经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再向其发放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这将有利于体现公积金贷款的差别化和公平性,同时也体现公积金重点支持的对象。

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贷款政策是根据本次房地产调控要求所作的相应调整。2010年,住建部等四部委要求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2014年11月,为支持住房消费,本市根据人民银行、银监会文件要求,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均参照首套住房政策执行。

在目前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下,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不再参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对其首付款比例,公积金贷款利率和最高贷款限额都进行相应调整,以更好地体现与首套首次购房家庭的差别化管理。

调整借款人计算还款能力的月收入基数比例是根据《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中“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的精神进行调整的。

本市目前计算公积金借款人还款能力为月还款本金不超过工资收入的50%,如果加上利息,每月还款额占工资收入的70%左右,超过了50%-60%的上限控制标准。

本次从50%调整为40%后,能够真实反映借款人的偿债能力,月还本付息额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以降低公积金贷款违约风险产生。

严格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是根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中“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精神进一步明确认定口径。

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缴存余额倍数,通常综合考虑贷款风险杠杆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互助、公平、共享和可持续原则。全国其他城市都不高于25倍,普遍在10-20倍间,本市兼顾了政策连续性和渐进性等因素,从40倍适当下调至30倍(补充公积金从20倍下调10倍)。

本次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措施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考虑到将政策调整对新申请贷款家庭的影响降到最低,本次政策调整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界。网签时间在11月28日之后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新政策,网签时间在11月28日(含)之前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原政策不变。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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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公积金第三次贷款条件

目前政策尚未限制贷款次数,只限制住房套数,即:一套住房只能用于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贷款新购住房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对住房套数来说,第一套和第二套住房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三套及第三套以上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更多精彩内容来源哈尔找滨律师 http://china.findlaw.cn/haerbin

8. 上海公积金贷款可以用几次

1、贷款还清了,就可以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2、第一次公积金贷款没还清就不能再公积金贷款。

9. 在上海,公积金还贷购房用过两次,均已结清,能否再贷

在上海是不行的,上海公积金规定,公积金房贷用过两次就不能再贷了。

10. 第一次购房是商业贷款,第二次换房换大点事公积金贷款,第三次换房还能贷款吗公积金或者商业贷款,共一套

您好,一般贷款可以选择商业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具体需要与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详细核实。

若您需要办理我行的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是指我行受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贷款。目前上海分行只受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即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参加住房公积金并正常缴纳的职工,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3.经我行查询后确定无不良信用记录;4.已经签订购买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预售合同;5.已支付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购买一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总额的20%,购买二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总额的30%。(注: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贷款金额:(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购买一手房的,最长不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的,最长不超过15年,同时不长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后5年。希望上述的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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