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信用社怎么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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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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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1、借款人需满18岁,有完全民事能力;2、具有劳动能力,是家庭户主或者主要家庭成员;3、有农村信用社常住户口或者长期居住证明,并且有固定的住所;4、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5、自有资金达到总资金30%以上;6、符合农村信用社评级授信等相关要求。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Ⅲ 农村盖房子可以申请贷款吗
农村自建房能不能贷款分两种形式:
一、农村自建房中也是可以采用贷款形式的,对于这个有一定的要求,首先农村建房贷款是用于县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用于建造房屋而发放的贷款。并且还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借款人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在联社的服务辖区之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居民。同时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申请贷款建造的房屋,需经地方村镇建设部门批准,符合地方发展规划。
2、借款人需提供村镇建设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3、借款人要有不低于规定的自有资金比例,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能提供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为贷款保证,或能以有效资产作抵(质)押。
5、借款人应在贷款信用社(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二、农村的自建房是不可以抵押贷款的。
房屋抵押贷款, 是由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才能申请贷款。
房屋抵押贷款申请条件:
1、房屋性质;住宅,写字楼,别墅、商品房、成本价房、经济适用房(对经济适用房要求严)并且产权明晰20年以内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
5、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年龄满足18-65周岁
准备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流程:提出申请-资料审核-银行审批-抵押登记(公正)-银行放款。
若是招商银行,接受产权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必须位于同一城市,个人抵押购房贷款不接受异地抵押物;
2、不接受评估现值在10万元(含)以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3、已办妥产权证明,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的情况;
4、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不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
5、抵押物为商品房的,房龄一般不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年;抵押物为商业用房的,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0年;
6、原则上不接受闲置超过6个月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
具体您的房子是否符合条件,需要您申请贷款时与经办行确认。
Ⅳ 农村自建房贷款的条件
首先借款人需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年龄在十八至六十周岁之间。而且借款人住所或经营场所位于贷款银行服务辖区之内。除此之外,农村自建房贷款的条件需满足如下:一、借款人欲建造之房屋需经过农村城镇建设部门的审批;二、借款人要有不低于规定的自有资金;三、借款人资信状况良好,且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借款人能提供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担保,或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有效资产作为抵押;五、借款人需服从银行或信用社开展的信贷管理和结算监督要求;六、银行或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要求。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农村金融机构应当逐步推行专业化的农户贷款审贷机制,可以根据产品特点,采取批量授信、在线审批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Ⅳ 农村自建房可以贷款吗条件是什么
农村自建房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贷款:
1、所建住房仅限于大、中城市城区或县市政府所在建制镇城区,或省级政府认定的重点城镇;
2、建房所占用土地用以出让方式取得,借款人已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并已以借款人个人名义独立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3、土地出让时间不超过2年;
4、自建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明。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Ⅵ 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信用社贷款手续:
1.农户应首先向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贷款证》
2.农村信用社接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者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的信用等级,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并颁发《贷款证》。
3.农户需要小额信用贷款时,可以持《贷款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
4.农村信用社在接到贷款申请时,要对贷款用途及额度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即可发放贷款。
信用社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合法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收入合法且稳定,具有还款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3、有固定住所,或长期居住证明等。
4、贷款人已有的资产要达到资金总需求的百分之三十以上。
5、必须在农村信用社开账号,办理结算业务。
6、贷款人当地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按照现行规定,只有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农机具贷款;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贷款及购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学等消费类贷款,才可以使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方式。
在农村信用社里就信用贷款而言,只是面向信誉好有偿还能力,而且要长期居住在信用社辖区内的农业户口完全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额度相对较低,不会很高。
首先把自己的及配偶,如无配偶需上相关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身份证,户口本,准备好,然后到信用社找到信贷员向其发起贷款申请,信贷员会进行贷前调查,调查的内容一般有借款人的生产经营项目,借款人是不是本地区的长住人口,借款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收入,支出,借款用途,借款数额,以往人个人信誉记录,家庭情况等等。
如果信用社觉得符合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的条件,那么就会办理该笔借款。而保证贷款就不一样了,保证贷款在农村信用社里有,农户联保贷款,农户抵押贷款,工职人员担保贷款,以及质押贷款,还有其它几种但基本上用不到。农户联保贷款我个人建议不要去办理这个,因为这样的贷款办理过后不仅要承担自己名下的债务,还要为 其它联保小组成员做担保,很容易出问题。抵押贷款就是用有权处分的财产。
拿到信用社做抵押,如果自己没有也可以向亲属朋友借,但是民房住宅除外,不过这种贷款是按抵押物价值比例发放的,比如抵押物值50万元那么一般情况下信用社同意放的贷款不能超过25万,而且手续相对要繁锁,附加费用也很高,质押贷款就是用自己或借来的存折,或股金拿到信用社做为抵押的办理方式。
这种贷款的好处是利率一般较低,而且信贷员不会做太多的贷前调查,但是如果能借到存折,应该也能借到钱,工职人员担保贷款,就是用有工作的人员的工资做为担保进行发放的贷款,建议选这个,但前提条件是得能有这样上班的人做担保,而有担保资格的应该是政府的工作人员以及一些事业单位的职员,这种贷款,办里起来比抵押和质押要快一些而且附加费用也不高,信贷员只要能确认担保人有资格担保就会办理贷款的。
Ⅶ 农村自建房可以申请贷款吗
农村自建房是可以申请贷款的。
【拓展资料】
申请贷款的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是农村家庭的户主或户主书面指定的本家庭其他成员;
3.从事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经营或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4.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农户小额贷款的授信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农户小额贷款的额度为3万-5万元。
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二)政策性
1.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贷款对象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对象要求;
3.在其它银行或信用社没有贷款关系。企业必须在一个信用社贷款,不存在多头贷款问题;
4.企业在发放贷款的信用社辖区内经营,不得跨地区贷款。
(三)项目可行性
1.原材料有来源,原材料供应有意向性协议;
2.产品质量合格,有长期稳定的市场,产品销路有意向性协议;
3.有可观利润,经济效益好;
4.企业有生产技术保障;
5.企业对外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70%。对于流动资金借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30%;对于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50%;
6.新建项目自筹资金必须在50%以上,要有注册资金证明;
7.新建项目必须要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四)贷款的安全性
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须是地上定着物,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内;
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五)贷款的效益性
有明确可靠的偿还贷款本息的渠道,企业每年结清利息后,能拿出一定的资金偿还贷款本金。
(六)企业的诚信度
企业无逃债、废债行为,不存在恶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银行、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和货款的历史。
(七)对农村信用社的要求
1.信用社自身组织的资金在满足支农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富余资金用于发放此笔贷款。每5000万元富余资金最多只能发放1000万元企业贷款。不得用拆借资金或人民银行再贷款发放企业贷款;
2.若发放此笔贷款,此企业贷款占信用社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10%;信用社最大十户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50%。
3.市州联社、信合办必须有贷款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充足的可贷理由,对存在的不足要有改进措施;
4.市州联社、信合办审贷委多数同意,其中:理事长、主任必须同时同意,分别鉴有“同意”字样;
5.市州联社、信合办主要负责人必须对上报的全部贷款资料签有“真实无误”字样。
6.贷款责任人(信用社、县联社、市联社信贷员、分管信贷的领导、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Ⅷ 农村自建房怎么贷款
一、申请农村自建房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建造的房屋,需经地方村镇建设部门批准,符合地方发展规划。
(二)借款人需提供村镇建设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三)借款人要有不低于规定的自有资金比例,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能提供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为贷款保证,或能以有效资产作抵(质)押。
(五)借款人应在贷款信用社(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二、农村自建房贷款资料
1.农村自建房贷款人的身份证以及户口簿,同时还要提交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2.农村自建房贷款人的生产经营、家庭经济稳定收入实际情况。
3.农村自建房贷款人的借款用途。
4.抵押物清单、抵押物使用状况及房屋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属证明文件。
5.农村自建房贷款人对抵押物的权属状况、抵押状况、同意贷款银行对处置抵押物等作出的承诺。
6.农村自建房贷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农村房屋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7.农村自建房贷款人同意银行处置抵押房屋的书面证明。
8.需除农村自建房贷款人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同时要出具第三方担保函等相关文件资料。
9.农村自建房共有人同意房子抵押的书面意见。
10.在农村自建房当地的农村信用社开立结算账户。
11.农村自建房所在当地的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农村自建房贷款期限以及额度
1.农村自建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实际可享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农村自建房贷款担保方式是为抵押的,农村自建房贷款不得超过总建造费用的60%,农村自建房贷款担保方式为保证的,不可以超过房屋总建造费用的50%。
2.农村自建房贷款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而且不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四、农村自建房贷款流程
1.由申请农村自建房贷款人先为其农村住房巴黎房产证,如果农村自建房贷款人的农村自建房本来就有房屋房产证可以省去这一步骤。
2.然后提交农村自建房贷款申请书,经过贷款银行同意之后,可以以农村自建房贷款人农村房屋作为抵押,到房产部门处办理房子评估、登记、受押以及核发房屋他项权证,连同农村自建房贷款人拥有使用权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房产证一起作为贷款抵押物,签订农村自建房贷款人服务还贷承诺书。
3.后由贷款银行办理放贷手续。农村自建房贷款额度一般是控制在农村房屋估值的70%以内。
Ⅸ 农村信用社贷款要什么条件
您好!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如下:
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基本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作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2、除自然人和不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农村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
4、申请保证、抵押贷款的,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质物。贷款保证人必须是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存款账户并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资信度的企业或经济实体。贷款抵押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则上应以不动产(如房屋、土地)为主,须具有商品性,且易于变现。
5、农村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6、申请固定资产、房地产等项目贷款的,借款人的所有者权益、自筹资金比例必须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要求,同时必须按项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规范、有效的文件资料。
7、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
8、农村借款人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贷款卡,并按要求办理年检手续。
拓展资料:
一、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划款人条件:
(一)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经营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三)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可靠收入;
(四)家庭成员中必须有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二、农户资信评定分优秀、较好、一般等信用等级。
“优秀”等级的标准是:①三年内在信用社贷款并按时偿还本息,无不良记录;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2000元以上;③自有资金占生产所需资金的50%以上。
“较好”等级的标准是:①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基本不欠贷款;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000元以上。
“一般”等级的标准是:①家庭有基本劳动力;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500元以上。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评定标准、评定方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依据农户信用等级核定,最高额度由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和信用社县(市)联社商定。
三、农户资信评定、贷款额度确定步骤:
(一)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
(二)信贷人员调查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由资信评定小组根据信贷人员及所在地社员代表或村民委员会提供的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核发贷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