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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息贷款是否计提销项税

发布时间:2022-04-23 08:23:23

⑴ 工程项目怎么进行税务筹划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2.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3.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
二、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
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选择。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第一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第二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以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即使下属公司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利润弥补亏损。第四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的能力,若短期内可以扭亏宜采用子公司形式,否则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经营策划有紧密关联。不过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则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
如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但子公司在所在国比分公司享受更多的税务优惠,一般可以享有东道国给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税务优惠待遇。如果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还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所发生的利润与总公司合并纳税。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境内外机构的盈亏相互弥补,因此,在经营期间若发生分公司经营亏损,分公司的亏损也无法冲减总公司利润。
三、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折旧是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损耗而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计提的那一部分价值,折旧的计提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折旧具有抵税作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需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也不相同。因此,企业可以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收筹划。
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把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另外,当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时,延长折旧期限把后期利润尽量安排在优惠期内,也可进行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负。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异,影响各期营业成本和利润。这一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四、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存货是确定构成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重要内容,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但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
选择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会导致不同的销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产生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各期所得税额。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不同纳税期以及盈亏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使得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如,先进先出法适用于市场价格普遍处于下降趋势,可使期末存货价值较低,增加当期销货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延缓纳税时间。在企业普遍感到流动资金紧张时,延缓纳税无疑是从国家获取一笔无息贷款,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在通货膨胀情况下,先进先出法会虚增利润,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宜采用。
五、利用收入确认时间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在销售方式上的选择不同对企业资金的流入和企业收益的实现有着不同的影响,不同的销售方式在税法上确认收入的时间也是不同的。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合理归属所得年度,可在经营活动中获得延缓纳税的税收效益。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销售方式及收入实现时间的确认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直接收款销售方式,以收到货款或者取得索款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为收入的确认时间。二是托收承付或者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以发出货物并办好托收手续的当天为确认收入时间。三是赊销或者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企业收入的确认日期。四是预付货款销售或者分期预收货款销售方式,以是否交付货物为确认收入的时间。五是长期劳务或工程合同,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可以看出,销售收入确认在于“是否交货”这个时点上,交货取得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证的,销售成立确认收入;否则收入未实现。因此,销售收入的筹划关键是对交货时点的把握和调整,每种销售结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确认的标准条件,企业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即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
六、利用费用扣除标准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费用列支是应纳税所得额的递减因素。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应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减少应缴纳的所得税,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
企业所得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划分为三类:一是允许据实全额扣除的项目,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等。二是有比例限制部分扣除的项目,包括公益性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业务宣传费、工会经费等三项基金等,企业要控制这些支出的规模和比例,使其保持在可扣除范围之内,否则,将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三是允许加计扣除的项目,包括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等。企业可以考虑适当增加该类支出的金额,以充分发挥其抵税的作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允许据实全部扣除的费用可以全部得到补偿,可使企业合理减少利润,企业应将这些费用列足用够。对于税法有比例限额的费用应尽量不要超过限额,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超额的部分,税法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要并入利润纳税。因此,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节税点的控制。

⑵ 企业间无偿借款,没有利息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呢

除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情形外,无息贷款均应视同销售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未收取利息的,应按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计息,并缴纳增值税。

⑶ 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
要了解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我们首先要清楚影响税收的两大因素: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也越小。因此,税务筹划就是要从这两个因素着手。
具体说来,税务筹划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以借鉴参考: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
这种方法主要又有以下三种方法:
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2、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等
3、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等。
二、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
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选择。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第一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第二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以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即使下属公司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利润弥补亏损。第四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的能力,若短期内可以扭亏宜采用子公司形式,否则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经营策划有紧密关联。不过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则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
三、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折旧是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损耗而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计提的那一部分价值,折旧的计提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折旧具有抵税作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需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也不相同。因此,企业可以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收筹划。
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异,影响各期营业成本和利润。这一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四、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存货是确定构成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重要内容,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但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
选择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会导致不同的销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产生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各期所得税额。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不同纳税期以及盈亏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使得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如,先进先出法适用于市场价格普遍处于下降趋势,可使期末存货价值较低,增加当期销货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延缓纳税时间。在企业普遍感到流动资金紧张时,延缓纳税无疑是从国家获取一笔无息贷款,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在通货膨胀情况下,先进先出法会虚增利润,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宜采用。
五、利用收入确认时间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在销售方式上的选择不同对企业资金的流入和企业收益的实现有着不同的影响,不同的销售方式在税法上确认收入的时间也是不同的。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合理归属所得年度,可在经营活动中获得延缓纳税的税收效益。
六、利用费用扣除标准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费用列支是应纳税所得额的递减因素。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应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减少应缴纳的所得税,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
企业所得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划分为三类:一是允许据实全额扣除的项目,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等。二是有比例限制部分扣除的项目,包括公益性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业务宣传费、工会经费等三项基金等,企业要控制这些支出的规模和比例,使其保持在可扣除范围之内,否则,将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三是允许加计扣除的项目,包括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等。企业可以考虑适当增加该类支出的金额,以充分发挥其抵税的作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允许据实全部扣除的费用可以全部得到补偿,可使企业合理减少利润,企业应将这些费用列足用够。对于税法有比例限额的费用应尽量不要超过限额,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超额的部分,税法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要并入利润纳税。因此,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节税点的控制。

⑷ 偷税漏税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最近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引发的最大的瓜是收取金融服务费,从这个强硬收取的费用操作模式来看,引起了奔驰4S店偷税漏税的嫌疑,一下子又把4S店这个行业推到风口浪尖。
企盈今天整理了十种容易被判断为“偷税漏税”的行为,给各位会计小伙伴梳理一下,谨防出错,仅供大家参考哦!
1.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账,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在实际操作中, 正确的做法是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
2.原材料转让、磨账(企业间在产品购销业务中不通过货币资金流动而是通过协议使得各自的应收、应付账款相互抵消)不记“其它业务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3.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详细规定了价外费用的内容。凡是价外费用,无论纳税人的会计制度如何计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4.返利销售。
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账外经营。
5.视同销售不记收入。
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
6.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会计准则,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应按照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同时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在建工程。
7.公司资产、股东资产混同。
实践中,存在着大量股东资产与企业资产混同的现象,例如股东个人账户用作公司收付款、公司账户与股东账户互相交易等。当出现财产混同,公司的财产有可能被隐匿或转移或被股东个人私吞。
8.流动资产损失。
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规定:“……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中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9.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费用。
10.盘盈的固定资产不作损益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⑸ 初级会计实务试题....急急急

08年《初级会计实务》模拟试题1
一、单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20题,练习题提供正误对照,不记分,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下列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相应的信息点。)

1.银行借款按期预提利息费用所体现的会计核算原则是( )。

(A) 谨慎原则

(B) 重要性原则

(C) 权责发生制原则

(D)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正确答案:c

解析:属于当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即使没有支付,也要预提计入,这是权责发生制的具体运用。

2.企业通过开户银行将款项汇往外地某银行开立采购专户时,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A) 银行存款

(B) 物资采购

(C) 其他货币资金

(D) 应收票据

正确答案:c

解析:该存款属于外埠存款,所以通过“其他货币资金”核算。

3.某公司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按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该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20000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200元,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

(A) 600元

(B) 800元

(C) 400元

(D) 200元

正确答案:c

解析:120000×5‰-200=400元。

4.企业按医务人员工资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时,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A) 应付福利费

(B) 营业费用

(C) 管理费用

(D) 营业外支出

正确答案:c

解析:医务人员属于福利人员,所以按其工资总额14%计提福利费时计入“管理费用”。

5.权益性核算下,被投资单位接受的现金捐赠时,投资单位应贷记的科目是( )。

(A)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现金准备)

(B)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C)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现金)

(D)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正确答案:d

解析: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由于接受捐赠资产而增加的资本公积,投资单位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6.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收入的是( )。

(A) 出租固定资产的租金收入

(B) 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收入

(C) 长期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

(D) 出租包装物的租金收入

正确答案:b

解析: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收入不属于日常活动,所以不能作为收入。属于企业的利得,计入营业外支出。

7.A企业年末“应付账款”科目的贷方余额为200万元,其中“应付账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为100万元,贷方余额为300万元,“预付账款”科目借方余额为50万元,其中“预付账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为75万元,贷方余额为25万元。该企业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

(A) 325

(B) 200

(C) 300

(D) 225

正确答案:a

解析: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明细账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所以所求金额为300+25=325万元。

8.某企业于2004年9月1日以银行存款15200元(其中含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450元),购入A公司同年1月1日发行的三年期债券作为短期投资,同时以现金支付手续500元,相关税金1200元。短期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 )元。

(A) 16900

(B) 15950

(C) 16450

(D) 15250

正确答案:c

解析:短期投资原始投资成本是实际支付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扣款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9.某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企业,2004年3月2日该企业购入A商品100件,单价为120元/件(含税价),发生运杂费500元,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10件,商品已验收入库。A商品的计划成本单价为100元/件,该笔业务所产生材料成本差异为( )元。

(A) 3200

(B) 2500

(C) 3500

(D) 2000

正确答案:c

解析:材料成本差异=(100×120+500)-(100-10)×100=3500元。

10.在采用间接法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下列各调整项目中,属于调增项目的是( )。

(A) 存货的增加

(B) 待摊费用的增加

(C)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D)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

正确答案:c

解析:存货的增加、待摊费用的增加、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属于调整项目。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调节净利润时应加回。
11.当会计人员误将记账凭证上借方金额记入贷方时,应采用( )方法查找错误。

(A) 差数法

(B) 尾数法

(C) 除9法

(D) 除2法

正确答案:d

解析:差数法主要查找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漏记的错误;尾数法与差数法应用范围基本相同,尾数法对于发生角分差错查找方便;除9法主要查找将数字写小、写大或邻数颠倒的错误。除2法主要查找当会计人员误将记账凭证上借方金额记入贷方或将贷方金额记入借方的错误。

12.会计主体对会计核算范围进行了有效的界定,这种界定主要是指( )。

(A) 时间上的界定

(B) 空间上的界定

(C) 方法上的界定

(D) 物质上的界定

正确答案:b

解析: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要开展会计工作,首先应明确会计主体,也就是要明确会计人员的立场,解决为谁记账、算账、报账的问题。会计人员只为特定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工作。每一个会计主体不仅与其他会计主体相区别,而且与其本身的所有者相区别。从这种意义上说,会计主体对会计核算范围进行的这种有效的界定,属于空间范围上的界定。

13.下列各项,不属于原始凭证审核内容的是( )。

(A) 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

(B) 凭证各项基本要素是否齐全

(C) 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正确

(D) 凭证是否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和填制人员的签章

正确答案:c

解析:为了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会计人员应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进行审核。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正确是记账凭证审核的内容。

14.和平均年限法相比,采用年数总和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将使( )。

(A) 计提折旧的初期,企业利润减少,固定资产净值减少

(B) 计提折旧的初期,企业利润减少,固定资产原值减少

(C) 计提折旧的后期,企业利润减少,固定资产净值减少

(D) 计提折旧的后期,企业利润减少,固定资产原值减少

正确答案:a

解析:和平均年限法相比,采用年数总和法属于加速折旧,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将使计提初期的折旧费用加大,企业利润减少,固定资产净值减少。

15.下列税金中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是( )。

(A) 增值税

(B) 土地增值税

(C) 印花税

(D) 房产税

正确答案:c

解析:企业按规定计算交纳的印花税,应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6.某企业上年未分配利润100000元,本年税后利润为400000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提取比例为10%),又向投资者分配利润60000元,该企业本年未分配利润为( )元。

(A) 700000元

(B) 500000元

(C) 400000元

(D) 380000元

正确答案:c

解析:企业本年未分配利润为100000+400000×(1-10%)-60000=400000(元)

17.会计日常核算工作的起点是( )。

(A) 填制会计凭证

(B) 财产清查

(C) 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

(D) 登记会计账簿

正确答案:a

解析:合法地取得、正确地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

18.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用后进先出法对存货进行计价,会使( )。

(A) 期末存货金额高于先进先出法下的存货金额,当期利润增加

(B) 期末存货金额低于先进先出法下的存货金额,当期利润减少

(C) 期末存货金额高于先进先出法下的存货金额,当期利润减少

(D) 期末存货金额低于先进先出法下的存货金额,当期利润增加

正确答案:b

解析:后进先出法对发出存货计价时,按存货时间顺序从后到先,所以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末存货的金额低于先进先出法下的存货金额,则当期计入销售成本的存货成本更高,所以当期利润减少。

19.某企业研制一项新技术,开始并无成功把握,该企业的此项研究过程中花费材料费60000元,支付人工费10000元。研究成功后申请获得专利权,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发生的专利登记费40000元,律师费8000元。该项专利权的入账价值为( )元。

(A) 58000

(B) 130000

(C) 118000

(D) 48000

正确答案:d

解析: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资本化。
20.企业于2001年7月1日发行5年期面值总额为300万元的债券,债券票面年利率为10%,发行价格总额为350万元(债券发行费用略)。2002年12月31日,该应付债券的账面余额为( )万元。

(A) 300

(B) 345

(C) 350

(D) 380

正确答案:d

解析:应付债券的账面余额=300+300×10%×1.5+(350-300)/5×3.5=380(万元)

二、多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15题,练习题提供正误对照,不记分,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下列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相应的信息点。)

1.对于实物资产的清查,可采用的清查方法有( )。

(A) 实地盘点法

(B) 发函询证法

(C) 对账单核对法

(D) 技术推算法

正确答案:a, d

解析:B、C的清查方法用于非实物资产的清查。

2.下列账簿记录错误,应用红字更正法予以更正的有( )。

(A) 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科目错误而导致的记账错误

(B) 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而导致的记账错误

(C) 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而导致的记账错误

(D) 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科目及金额无误,只是过账错误

正确答案:a, c

解析:红字更正法适用于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科目错误或科目虽正确但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

3.下列各项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的有( )。

(A) 劳动保险费

(B) 待业保险

(C) 发出商品途中保险费

(D) 业务招待费

正确答案:a, b, d

解析:C应计入“营业费用”。

4.记账时,若无意发生隔页,除划红对角线注销外,还应加盖戳记的人员有( )。

(A) 出纳员

(B) 记账人员

(C) 会计机构负责人

(D) 企业法人

正确答案:b, c

5.按规定,下列与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有关的业务,( )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A) 外购物资用于改建厂房

(B) 采购货物时发生的合理损耗

(C) 以原材料对外进行投资

(D) 外购商品用职工集体福利设施

正确答案:a, d

解析:用于改建厂房的外购物资、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外购商品所承担的进项税应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以原材料对外进行投资视同销售行为,应征收销项税。采购货物时发生合理的损耗所承担的进项税不作处理。

6.某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下列各项中,能引起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的是( )。

(A) 被投资企业实现净收益

(B) 被投资企业接受非现金捐赠

(C) 被投资企业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D) 被投资企业专项拨款转入资本公积

正确答案:a, b, d

解析:被投资企业实现净收益、接受非现金捐赠、专项拨款转入资本公积都会引起其所有者权益增加,投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的份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企业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变动,因而不影响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

7.下列各种会计处理方法,体现谨慎原则的有( )。

(A) 固定资产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

(B) 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C)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D) 短期投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正确答案:a, b, d

解析: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在被投资企业发生亏损时,投资企业一般不需确认投资损失,这不符合谨慎性原则,其他三个选项都合理预计了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所以答案为A、B、D。

8.确定固定资产处理损益时,应考虑的因素有( )。

(A) 累计折旧

(B) 清理人工费

(C) 处置收入

(D) 固定资产原值

正确答案:a, b, c, d

解析:题中各项均影响固定资产处理损益。

9.对账的主要内容包括( )。

(A) 账证核对

(B) 账簿资料的内外核对

(C) 账账核对

(D) 账实核对

正确答案:a, c, d

解析:会计对账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账证核对、账账核对和账实核对
10.下列各项应记入“营业外收入”账户的有( )。

(A) 教育费附加返还款

(B) 出租固定资产的租金收入

(C) 出售剩余材料的净收益

(D) 出售闲置固定资产的净收益

正确答案:a, d

解析:营业外收入核算的是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确实无法支付而应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教育附加费返还款等。

11.下列各项中,能使企业期末所有者权益除以期初所有者权益之商大于1的有( )。

(A) 本企业接受货币捐赠

(B) 本企业盈利

(C) 本企业获得无息贷款

(D) 本企业增发股票

正确答案:a, b, d

解析:企业获得无息贷款,同时增加了企业资产和负债,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数额。

12.资产负债表中的下列项目,需根据明细科目余额来编制的有( )

(A) 预收账款

(B) 预付账款

(C) 长期债权投资

(D) 待摊费用

正确答案:a, b

解析:“预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收购买单位的账款。本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预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付给供货单位或供应劳务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13.下列项目中,属于应付福利费列支的项目有( )。

(A) 医务人员的工资

(B) 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C) 福利部门人员工资

(D) 退休人员工资

正确答案:a, b, c

解析:应付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医药费、企业医务人员的工资、企业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生活福利部门人员的工资等。退休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

14.某公司用公益金购建职工宿舍一套,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共计250000元。该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

(A) 借:固定资产 25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250000

(B) 借: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250000

贷:银行存款 2500000

(C) 借:固定资产 250000

贷:银行存款 250000

(D) 借: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250000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250000

正确答案:c, d

解析: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益金主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企业将提取的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时,借记“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待此职工宿舍出售时再作相反分录。

15.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动时,应在会计报有附注中特别披露的是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

(A) 内容

(B) 理由

(C) 影响数

(D) 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

正确答案:a, b, c

解析:如果在本会计期间,发生了重要会计政策、重要会计估计的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应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数、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理由、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等等。
2008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习题2

⑹ 可降低税收负担的税收筹划方法有哪些

1、不予征税方法。不予征税方法是指选择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不予征税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方案以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
2、减免税方法。减免税方法是指选择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可以享受减税或免税优惠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方案,以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
3、税率差异方法。税率差异方法是指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税率差异,选择税率较低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方案,以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
4、分割方法。分割方法是指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选择能使计税依据进行分割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方案。以实现或是不同税负、税种的计税依据相分离;或是分解为不同纳税人或征税对象,增大不同计税依据扣除的额度或频度;或是防止税率的爬升等效果,以求税收负担减轻的方法。
5、扣除方法。扣除方法是指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使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计税依据中尽量增多可以扣除的项目或金额,以减轻税收政策负担的方法。
6、抵免方法。抵免方法是指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使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已纳税额或相应支出,在其应纳税额中予以抵扣,以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
7、延期纳税方法。延期纳税方法是指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将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当期应纳税额延期缴纳,以实现相对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

⑺ 现行税收制度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
在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流转税类税收是主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仅这4项税收的收入就占我国税收总额的70%以上;所得税类税收次之,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这3项税收的收入约占我国税收总额的15%。此外,还有资源税、财产税和其他一些类型的税收。以下分别予以简要介绍。
一、流转税
(一)增值税
1.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在我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2.税目、税率。

3.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纳增值税额的时候,先分别计算其当期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然后以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总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适用征收率(商业为4%,其他行业为6%)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征收率
(3)进口货物计税方法。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4)出口货物退税。纳税人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目前,出口退税率分5%、6%、13%、15%、17%五档。
4.主要免税规定。
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之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避孕药品和用具;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的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可以免征增值税。
(二)消费税
1.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但是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除外。
2.税目、税率(税额标准)。

3.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纳增值税额的时候,先分别计算其当期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然后以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总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适用征收率(商业为4%,其他行业为6%)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征收率
(3)进口货物计税方法。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4)出口货物退税。纳税人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目前,出口退税率分5%、6%、13%、15%、17%五档。
4.主要免税规定。
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之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避孕药品和用具;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的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可以免征增值税。
(二)消费税
1.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但是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除外。
2.税目、税率(税额标准)。

3.计税方法。
营业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4.主要免税规定。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业保险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可以免征营业税。
(四)关税
1.纳税人。
关税的纳税人包括进口我国准许进口的货物的收货人和出口我国准许出口的货物的发货人,前者应当缴纳进口关税,后者应当缴纳出口关税。
2.税率。
关税的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两个部分。
进口关税的税率分为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原产于未与我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纳税;原产于与我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优惠税率纳税。
1999年,我国进出口税则规定的进口货物税号有6940个。进口关税普通税率从0.8%到270%不等,共有20多个差别税率;优惠税率从0.1%到121.6%不等,共有50多个差别税率,算术平均税率为16.8%。另有少量进口货物征收从量关税、复合关税和滑准关税。出口关税征税货物的税号共有36个,税率从20%到50%不等,共有5个差别税率。
3.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关税采用从价定率计征和从量定额计征两种基本方法计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1)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2)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4.主要免税、减税规定。
(1)下列货物,经过海关审查无误,可以免税:关税税额在1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2)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海关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减税、免税。
(3)为境外厂商加工、装配成品和制造外销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零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海关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免征进口关税;或者对进口料、件先征收进口关税,再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予以退税。
二、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
1.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我国境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组织。
2.计税依据。
纳税人来源于我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都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之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税率和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一般应当按照应纳税所得额和33%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33%
除法定税率之外,为了照顾某些盈利较少的企业,暂设置18%和27%两档低税率。
4.主要免税、减税规定。
(1)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定期减税或者免税。
(2)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企业和经营单位,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或者减税待遇,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以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企业,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企业,新办的劳动服务就业企业,教育部门所属的学校举办的工厂、农场,民政部门所属的福利生产企业,乡镇企业,国有农业企业,等等。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纳税人。
(1)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2)外国企业,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然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2.计税依据。
外商投资企业总机构设在我国境内,就来源于我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外国企业仅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每个纳税年度的生产、经营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以后的余额。
外国企业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是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一般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税率和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也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二者合计为33%。
外国企业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是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所得税税率为20%。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所得额×适用税率
4.主要免税、减税规定。
(1)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设在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经济开放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减税待遇。
(2)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可以免税;将上述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得到一定的退税。
(3)对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和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免征、减征地方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
1.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或者无住所而在我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应当就其从我国境内、境外取得的全部所得纳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我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应当就其从我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纳税。
2.征税项目和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方法。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额减除800元费用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税率表如下: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800元
全月应纳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而在我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我国境内有住所而在我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在计算其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除了可以按月减除费用800元以外,还有附加减除费用(现行标准为每月3200元)。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方法。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生产、经营收入总额减除与其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损失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税率表如下: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生产、经营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税方法。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现规定每月可以减除800元)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前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计算应纳税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计税方法。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以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项目收入额-800元(或者应税项目收入额×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5)财产转让所得计税方法。财产转让所得,以纳税人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计税方法。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3.主要免税项目。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军队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按照规定提存、领取的医疗保险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我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可以免税。
三、资源税和财产税
(一)资源税
1.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人包括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2.税目、税额标准。

3.计税方法。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课税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4.主要免税、减税规定。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可以免税。
(2)纳税人在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酌情免税或者减税。
(3)独立矿山应纳的铁矿石资源税和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可以减征。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1.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
2.税额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不同地区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实行等级幅度税额标准,每平方米应税土地的税额标准如下:大城市每年0.5~10元;中等城市每年0.4~8元;小城市每年0.3~6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每年0.2~4元。经过批准,落后地区的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发达地区的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3.计税方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规定的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标准
4.主要免税规定。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生产用地,水利设施及其护管用地,符合国家规定的能源、交通用地,可以免税。
(三)耕地占用税
1.纳税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包括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一般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
2.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也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
耕地占用税根据不同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实行有地区差别的幅度税额标准,每平方米应税土地的税额标准如下: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的地区,2~10元;人均耕地超过1亩至2亩的地区,1.6~8元;人均耕地超过2亩至3亩的地区,1.3~6.5元,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1~5元。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为了协调各地区的税额标准,避免毗邻地区税额标准差别过大,财政部分别核定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标准,每平方米从2.5元到9元不等。
3.计税方法。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标准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税额标准
4.主要免税、减税规定。
(1)军事设施用地;铁路、机场用地;学校、医院用地;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农村居民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并且新建住宅用地不超过原宅基地的;安置水库移民、灾民、难民建用地,可以免税。
(2)农村居民新建住宅用地;农村革命烈士家属、革命残疾军人、鳏寡孤独和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户,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纳税确有困难的;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的福利工厂;公路建设用地,可以减税或者免税。
(四)房产税
1.纳税人。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纳税人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和使用人(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
2.计税依据、税率和计税方法。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分为两种:一种是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之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一种是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3.主要免税规定。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停止使用的毁损房屋和危险房屋,可以免税。
(五)城市房地产税
1.纳税人。
目前,城市房地产税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而且仅对房产征税。纳税人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和使用人。
2.计税依据、税率和计税方法。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分为两种:一种是以房价为计税依据,适宜税率为1.2%;一种是以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8%。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3.主要免税、减税规定。
新建的房屋,从落成的月份起免税3年;翻修房屋超过新建费用50%的,从竣工的月份起免税2年;其他有特殊情况的房产,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税或者免税。
四、其他税收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1.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包括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
2.税率和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纳税人所在地实行差别税率:市区税率为7%,县城、建制镇税率为5%,其他地区税率为1%。此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上述3种税收同时缴纳。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1.纳税人。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纳税人包括在我国境内使用各种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
2.税目、税率。

3.计税方法。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计税依据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完成的全部投资额,其中更新改造项目为建筑工程实际完成的投资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实际完成的投资额或者建筑工程实际完成的投资额×适用税率
(三)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2.计税依据和税率。
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以后的余额,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3.计税方法。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时,先用纳税人取得的房地产转让收入减除有关各项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得出增值额。再按照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分别确定增值额中各个部分的适用税率,依此计算各部分增值额的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各部分增值额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之和,即为纳税人应纳的全部土地增值税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
4.主要免税规定。
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各项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0%的;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可以免税。
(四)车船使用税
1.纳税人。
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车船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
2.计税标准、税额标准和计税方法。
车船使用税的计税标准分为车辆计税标准和船舶计税标准两类:车辆的计税标准为应纳税车辆的数量或者净吨位;船舶的计税标准为应纳税船舶的净吨位或者载重吨位。
车船使用税的税额标准分为车辆税额标准和船舶税额标准两类:
(1)车辆税额标准:乘人汽车每辆每年60~320元;载货汽车每吨(净吨位)每年16~60元;摩托车每辆每年20~80元;非机动车每辆每年1.2~32元。
(2)船舶税额标准:机动船按照净吨位计征,每吨每年1.2~5元;非机动船按照载重吨位计征,每吨每年0.6~1.4元。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1)应纳税额=应纳税车辆数量(或者净吨位)×适用税额标准
(2)应纳税额=应纳税船舶净吨位(或者载重吨位)×适宜税额标准
3.主要免税规定。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车船,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载重量不超过1吨的渔船,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用的趸船、浮桥用船,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使用的各种专用车船,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为便利残疾人行动而特制的车辆,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可以免税。
(五)车船使用牌照税
1.纳税人。
目前,车船使用牌照税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纳税人为应纳税车辆、船舶的使用人。
2.税额标准。
车船使用牌照税的税额标准分为车辆使用牌照税税额标准和船舶使用牌照税税额标准两个部分:
(1)车辆使用牌照税税额标准:乘人汽车,每辆每季15~80元;载货汽车,按照净吨位计征,每吨每季4~15元;摩托车,每辆每季5~20元。非机动车每辆每季0.3~8元。
(2)船舶使用牌照税税额标准:机动船按照净吨位计征,每吨每季0.3~1.1元;非机动船按照载重吨位计算,每吨每季0.15~0.35元。
3.计税方法。
车辆使用牌照税的计税标准为应纳税车辆的数量或者净吨位;船舶使用牌照税的计税标准为应纳税船舶的净吨位或者载重吨位。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1)应纳税额=应纳税车辆数量(或者净吨位)×适用税额标准
(2)应纳税额=应纳税船舶净吨位(或者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标准
4.免税规定。
(1)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公用的车辆,外交代表、领事官员、使(领)馆中的行政技术人员和与其共同生 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自用的车辆,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待遇。
(2)部分省、市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消防车、救护车、洒水车等类车辆可以免税。
(六)印花税。
1.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2.税目、税率。

3.计税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或者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缴纳。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1)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或者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2)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宜税额标准
4.主要免税规定。
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无息贷款、贴息贷款合同;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合同;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可以免税。
(七)契税
1.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承受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2.计税依据。
契税的计税依据分为3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土地使用权和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3.税率和计税方法。
契税使用3%至5%的幅度比例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适用税率,由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在上述幅度之内确定。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讅适用税率
4.主要免税、减税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城镇职工按照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符合免税规定的外交机构和外交人员,可以免税。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可以酌情减税或者免税。
(八)农业税
1.纳

⑻ 销项与进项税额筹划的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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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算方式的筹划
作为生产资料购入方的增值税纳税人为了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可以对购入的生产资料的成本费用进行筹划,进项税的税收筹划就是其中的一个可行点。购货方购入货物的结算方式可以分为现金采购、赊购、分期付款。从纳税筹划角度应尽量选择分期付款、分期取得发票。一般企业在购货过程中采用先付清款项、后取得发票的方式,如果材料已经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全部付清,供货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税法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会造成企业增值税税负增加。如果采用分期付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就能够及时抵扣进项税额,缓解税收压力。通常情况下,销售结算方式由销货方自主决定,购货方对购入货物结算方式的选择权取决于购货方和供货方两者之间的谈判协议,购货方可以利用市场供销情况购货,掌握谈判主动权,使得销货方先垫付税款,以推迟纳税时间,为企业争取时间尽可能长的“无息贷款”。
二、进项税额抵扣时间的筹划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如何确定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中严格规定了各类企业(经营业务不同)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间,销售环节的进项税额抵扣内容为上一环节的增值税缴纳额,纳税人不能随意提前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以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进项税的抵扣时间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类型加以区分。
作为购货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筹划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如果取得的是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尽快认证,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降低当期的增值税税负;如果取得的是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购货方为工业企业的则应缩短购入货物的入库时间;若为商业企业,购货方选择即购即付,那么就可以在付款当期在销项税中抵扣此项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如果以应付账款的方式结清货款,则货物购入的当期不能抵扣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税额,只有在全部货款全部结清的当期进行进项抵扣,这样就增加了当期的增值税税负,没有达到延期缴纳的目的。此时购货方可选择的纳税筹划方法为结算方式的选择,通过结算方式的筹划达到进项税额抵扣时间的筹划。例如可以签订分期付款合同。根据税法规定对于分期付款方式取得的货物的进项抵扣时间为分期付款的每个付款日的当期,这样可以分步产生递延纳税的好处,以获得资金的货币时间价值;如果购进的是应税劳务,则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为劳务费用结算完毕日的当期,此时也可以采用结算方式递延增值税税负。
三、供货价格选择的筹划
由于增值税实行的是发票抵扣制度,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供货方的纳税人身份就直接影响到了购货方的增值税税负。一般纳税人购货方主要有两种不同进货渠道的选择,一是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货方,可以取得税率为17%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为供货方,如果能够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货方就可按照3%的税率作进项税额抵扣;如果取得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出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货方不能进项抵扣。对于购货方来说如果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货后的净利润都相等,那么选择哪一方都可以;如果两方竞价基础带给购货方纳税人的净利润不同,应该选择给购货方带来净利润较大的供货方作为货物来源方,这样就存在一个价格折让率(R)。这时应该如何选择呢?笔者通过案例进行说明。
例:购货方若有两个进货渠道,一方为一般纳税人,其支出的购货金额为Y;另一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支出的购货金额为X。购货金额当期都能作为进项抵扣,t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t'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Py为一般纳税人供货价格,Px为小规模纳税人供货价格。(以上金额都为含税金额)。
分析:假设从不同供货方取得的货物后的净利润相等,则有Px=Rp(t,t')。购货方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购入货物并无差异,此时Rp(t,t')即为价格折让率。如果Px>Rp(t,t')Py,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提供低于比价格折让率折让后的价格,对于购货方来说应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货方,取得增值税按照购货企业适用税率计算的进项抵扣的好处。如果Px
购货方纳税人可以按照价格折让率选择供货方。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调低至3%,相对于购货方一般纳税人的适用税率17%和13%,就有不同情况下的价格折让率Rp(t,t'),则Rp (17%,13%)=86.80%;Rp (17%,0)=84.02%;Rp (13%,3%)=90.24%;Rp(13%,0)=87.34%,其中Rp(17%,0)表示购货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供货方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3%,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普通专用发票。
四、运费的筹划
购货方购入的货物可以由自营车辆承担运输,也可以委托专营运输的企业运输。对于这两种方式发生的运费,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有所不同。非独立核算的自营运输队车辆运输购入货物产生的运输工具耗用的油料、配件及正常修理费用支出等项目,按照17%的增值税税率抵扣。委托运输企业发生的运费,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支的运费金额(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依照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那么企业是选择委托运输还是使用自营车辆运输,会对企业的进项税额的抵扣产生较大的影响。在纳税筹划时就必须找到运费扣税平衡点,即当企业运费价格中可抵扣项目金额比例达到平衡点时,无论选择哪种运输方式,企业所抵扣的进项税额相等。如果自营车辆产生的运输耗用费用大于平衡点时,使用非独立核算的自营车辆运输购入的货物就可能承担较高的税负,此时就应该选择外购运输费用或将非独立的自营车辆独立出来成为独立核算的企业。
总之,增值税纳税人在具体实务操作中可以单个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以上方法。但是这些选择方法仅从纳税的角度考虑,并没有考虑到其他的因素,如其他购货成本、合同条款、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处购入货物的质量差异等,企业应从企业的终极财务管理目标的角度来考虑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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