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宅基地自建房可以贷款吗,哪个银行可以贷款
一、工行自建房贷款申请条件
1、所建造的房屋设计合理,能够进行上市交易,变现能力强,且能够设定抵押;
2、建房土地必须通过有偿出让方式取得,且借款人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3. 所建房屋取得有关部门立项批文,手续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4、 借款人(报建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文件;
5、借款人已全部缴清土地款项,取得土地款项缴交凭证;
6、具有自建住房的建筑工程概预算书和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7. 所建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
二、工行自建房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年。两个(含)以上共同借款人借款的,可按照满足贷款条件中年龄较小的确定贷款期限
三、工行自建房贷款额度及利率
工行自建房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为房屋成本价的70%。
工行自建房贷款利率:按央行规定的最新利率执行
四、工行自建房贷款申请资料
申请自建房借款时,应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经办银行提交如下文件: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
4、能够提供税收证明的借款人需提供个税发票;
5、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6、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7、自建住房的立项批文、设计方案和“四证”复印件;
8、自建住房用地已缴清全部土地款的凭证;
9、自建住房已投入的建设资金款项凭证;
10、自建住房的建筑工程概预算书和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11、抵押物权属证明及共有产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12、经办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13、对于政府同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出售土地用作自建住房开发的,需提供有关部门的建设同意批文;
14、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2. 我在农村有个宅基地,做生意需要钱,宅基地可以去银行贷款吗哪里可以贷
宅基地是不能做贷款的,只有商品房,有房本,能上市买卖的房屋才能做抵押贷款的,你要多少资金呢?要是要的不多就不要做抵押贷款了,可以做无抵押,资金来的快,找担保公司,我之前就有朋友在朝阳门天亿汇通做的
3. 农村宅基地土地证到那些银行可以贷款
一般当地农村信用社或农行都可以
其他银行看他们要求
要去找客户经理谈一下
4.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在哪里可以贷款,急
您好!根据我国担保法第34条第1项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您可以用自建房作为抵押物向当地的银行或者信用社申请抵押贷款,抵押贷款的金额一半是该房产价值的50%。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如下:1、向银行询问;2、银行指定相应的评估机构对房产估价;3、确定贷款额,自建房一般的抵押额度为五成左右;4、要求您购买相应贷款额度的房产保险;5、等待审批后支付。谢谢阅读!
5. 怎么用农村宅基地贷款
农村宅基地房产主下不可以贷款或者抵押的。《物权法》第183条第2项规定:“禁止以宅基地使用权设定抵押。”这样规定的主要理由在于:首先,此种规定能够抑制占用农地建房,从而实现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其次,能够维护农民的基本生存条件。宅基地使用权是为了保障农民基本生活居住条件而无偿或者以非常低廉的价格批给农民用于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性质,如果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那么当使用权人无法清偿债务时,就会丧失该土地使用权,从而出现农民居无定所,以致出现社会不稳定的严重后果。
6. 如何用农村的宅基地贷款
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贷款,所以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贷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只限制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滩等农村土地,经发包方同意,并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书的,才可以设立抵押,并没有明确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则明确规定,除买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农村土地可以抵押外,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是不允许抵押的。
7. 农村宅基地到哪能贷到钱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我国在部分试点地区推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在试点地区可以突破我国《物权法》和《担保法》的相关法律条款,同意在试点地区宅基地使用权及住房财产权共同进行抵押贷款试点。
根据《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称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以下称借款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试点地区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明确授权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县(市、区)。
试点地区名单可在http://www.xjnb.gov.cn/c/2016-03-28/498222.shtml网页下载附件2查看。
8. 农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吗
农村宅基地是可以抵押贷款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都是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的。
法律分析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现行法律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进行限制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因期限届满而消灭。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集体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期限限制,承包期届满未继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