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 购房组合贷款 能否把商贷部分转成公积金贷款
贷款估计是不行了,但是你可以用公积金去冲商贷的金额
② 准备在上海买房子,首套,商贷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想知道在办理贷款的各项手续中需要交纳
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开具单身证明)、公积金缴存单、收入证明。
担保费是和贷款总额有关系,贷款额度取决于房价总额
③ 上海的组合贷款中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比例是多少
回答如下:
1、可以组合贷款。对于组合贷款比例,要根据你公积金的可贷额度来确定,比如你公积金的批准可贷额度为40万元,则商业按揭需贷18万元。
上海公积金的可贷额度与你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有关:即基本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30倍(上限30万元)、补充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10倍(上限10万元),合计40万元;如果夫妻两人的公积金合并计算,最高额度为80万元。
2、组合贷款时,还贷卡是用一张的(一般为贷款银行的银行卡或存折)。
3、商业贷款需要的材料比公积金贷款的少。公积金贷款所需的材料如下:
①、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②、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③、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④、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⑤、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④ 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的可以先还商贷吗
可以,以上海市为例。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九条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贷款本息提前偿还全部贷款的,借款人应当支付贷款本金余额,受托银行不再计收贷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已收取的贷款利息也不退还。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受托银行与借款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借款合同,变更后的贷款期限不得长于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
(4)上海商贷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扩展阅读: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四条 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借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申请借款的金额已超出当年贷款资金的计划额度时,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允许申请人办理预申请手续,待下一年度公积金贷款开始发放时,由市公积金中心按照受理预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
第十五条 在准予贷款决定书规定的有效期内,借款人可以选择任何一家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向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时,借款人应当提供准予贷款决定书。
⑤ 上海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首付几成
因各地区办理贷款业务的政策及要求有所差异,建议您联系中国银行当地营业网点详细咨询。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⑥ 房贷是公积金和商贷的组合贷款
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 怎么还款:
公积金冲还贷的前提条件是先冲还公积金贷款,冲还后如尚有余额可以冲还商业贷款。所以如果选择的是月冲,那么每月在为冲还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后,公积金账户内尚有余额的,那么会继续为冲还商业贷款的月还款。另外,公积金冲还贷扣款顺序是:主贷人基本账户余额-主贷人补充账户余额-参贷人基本账户余额-参贷人补充账户余额……每次当前一个账户余额不足时会自动从下一个账户中支取;当所有账户余额均不足时,再从贷款银行指定的现金还款账户中扣款。
一、用足公积金贷款 尽量延长贷款期限
与商业房贷相比,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是比较低的,因此受到了很多借款人的欢迎。若是在申请办理组合贷款时尽量多的使用住房公积金并且延长贷款期限的话,这对于降低贷款成本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二、缩短商业贷款期限
由于商业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所以借款人应尽可能的缩短商业贷款年限,并尽可能的提高商业贷款月还款额(在家庭经济承受范围内)。
三、提取公积金还贷
如果月还款额结构呈现“公积金贷款占比少、商业贷款占比多”的一种状态,那么公积金账户余额抵充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后,剩余余额就能抵充商业贷款,这样将节省一大笔钱。
四、提前还款
如果想早日摆脱“房奴”身份,也可以选择提前还款,不过提前还款应考虑优先偿还商业贷款,从而达到节省贷款利息的目的。但是,提前还房贷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的,大家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⑦ 上海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年限需一致吗
因为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设定的是同一抵(质)押物,贷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如没还清贷款的,受托银行要对设定抵(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果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期限不一致,一种贷款到期而另一种贷款没到期,则抵(质)押物无法分割进行处置。因此,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期限应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