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公积金问题,连续缴纳6个月和补缴的情况,求回复
从5月份开始算起5-11共6个月 12月中旬以后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只要是补交都不可以的 必须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才可以办理呢
如果想确认可以拨打12329 或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
❷ 上海公积金连续缴纳满6个月是指同一单位还是可以不同单位
打个比方,2—6月份为A单位缴纳,当月辞职,在7月入职新单位,查询公积金6月份是否缴纳,只要新单位为劳动者缴纳7月公积金,就视为连续缴纳,建议在公积金中心的自助机打印缴纳清单作为必要凭证。
❸ 在上海连续缴纳公积金五年,然后断缴半年,能贷款买房吗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中规定:
一、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据此文件规定,你购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❹ 要买房贷款,关于上海公积金连续正常缴纳六个月的要求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处于正常缴纳状态,且最近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补交的不算。
所以,如果你再次上岗6个月以后(缴纳6个月的公积金),具备申请贷款的资格。
❺ 上海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是最近的连续六个月有公积金缴纳吗
1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必须2013年2月到7月有连续正常缴纳)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4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首套或者改善性二套)
❻ 求助,在上海,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连续交多少个月才有贷款资格或者余额要有多少才能有贷款资格
要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外,补缴的不能算,对余额没有要求。
❼ 上海户口交公积金后几个月可以贷款
在上海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上海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个人住房贷款须知》第一条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4、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6个月),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6、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7、必须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贷款用途为购房的,所购买的房屋必须为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8、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9、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1)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借款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已有2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得作为共同借款人;
(2)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的配偶、父母、子女及产权共有人。
(7)上海公积金贷款连续缴纳扩展阅读: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当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贷款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说明理由。
❽ 上海公积金个人缴满多少时间可以贷款,可贷多少
连续缴存六个月就可以贷款了,贷多少要看公积金账户里有多少钱乘以40倍,但具体还要看房龄等的问题.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要求:
1、具有XX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只有参加普通住房(不含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6、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需注意的是,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8)上海公积金贷款连续缴纳扩展阅读:
一、只要公积金缴存期数满一年以上,符合当地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的话都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只是可贷额度大小有区别。
二、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而且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