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违约金能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吗
违约金一般是剩余贷款本金的3%到5%。这个合同里都会写明的。和你做的贷款利率无关,和剩余本金有关
Ⅱ 当事人之间已经发生的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法院能认可吗
你的理解是不正确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约定的借款利息计算标准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高利贷”行为视为过高,对超过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借款人已经偿还的款项中包含超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的,根据借款人的主张,超过部分可冲抵本金。既约定借款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违约金与利息之和不得超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
所以你算算账吧,如果付的利息已经超过4倍,并且已经足额抵偿本金了,那么2万9就没有效力了。
但是有一点必须说明,因为原借条已经撕毁,无法证明10万借款的事宜,你可以单就2万9来起诉,不要涉及以前的所有款项即可,2万9数额不大,你可以说是新借的提的现金,如果这个借条提及了前面的10万元的借条,就很难办了!
Ⅲ 协议约定违约按银行四倍利率计息,具体按哪种银行利率没有约定,一般法院会参考那种标准
这种情况下一般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协议没有明确约定的时候法院是这样认定的,但是可能对方会有异议,所以必须要去法院起诉,你也可以按照自己的认定来,但是要有依据,比如交易习惯、已经履行的利率等计息
Ⅳ 银行罚息和滞纳金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四倍法院应不应该支持
银行罚息和滞纳金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四倍,就属于高利贷了,法院不应该支持的,也是不会支持的
Ⅳ 工程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超过人民银行四倍怎么处理
什么乱七八糟的?你是不是把违约金和利率弄混了??
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至于借贷利率。按照法律,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Ⅵ 逾期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 合理的话应该支付多久为宜
不合理。这种算法就是高利贷,你可以拒付。高利贷法院也不支持。
Ⅶ 付款协议上写明利息按银行贷款利率4倍并有违约金按曰百分之一
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为高利贷,超过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民间借贷中超出银行贷款利率4倍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高利贷行为中,出借人的本金以及“银行利率4倍”以内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超出部分利息不受保护。
Ⅷ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请问约定违约金
按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已经重新作出规定,请自行根据实际实际及相关规定进行最终确定。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Ⅸ 借款约定的利息刚好为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假使借款人违约,收取的违约金+利息超过四倍,受保护吗
受法律保护,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条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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