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 我是曲靖市师宗县的一个农民,想带贷款做生意,如何能贷
应该是有两种贷款途径 不知道你们那边是怎样滴
第一种是小额农户贷款 贷款额度就是信用额度以内的 也许是一两万吧
第二种是抵押贷款 就是用你的房屋等不动产抵押 贷款额可能是你的房产市面价值的一半那些的
去当地信用社问问吧
⑵ 请问在曲靖怎么贷款我是农村人,我想贷6万左右。在那些银行可以贷
无不良贷款和信用记录的人 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或者无抵押财产 年龄18-65岁之间就行
⑶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需要什么条件要求
申办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
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基本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作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2、除自然人和不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
4、申请保证、抵押贷款的,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质物,贷款保证人必须是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存款账户并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资信度的企业或经济实体。
5、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6、申请固定资产、房地产等项目贷款的,借款人的所有者权益、自筹资金比例必须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要求,同时必须按项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规范、有效的文件资料
7、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
8、借款人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贷款卡,并按要求办理年检手续。
(3)曲靖农村信用银行贷款扩展阅读: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农村信用社贷款程序
⑷ 云南曲靖农村信用社贷款几天可以拿到钱
如果手续齐全,条件允许的话,一般来说七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了。
房产抵押贷款的流程是:1、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2、经调查、审查和审批同意后,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评估。经营性贷款金额5万元以上还应办理贷款卡。3、借款人、抵押人的夫妻双方持已评估的产权证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有关贷款用途证明到我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合同登记和保险等手续。4、贷款行办妥上述手续后,当日发放贷款,将款项转入借款人在我行开立的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5、借款人每月(季)末20日以前在其理财卡账户存入足够金额缴纳每期还款金额,并在到期日结清全部本息。6、贷款归还后,贷款行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
⑸ 云南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
以云南农村信用社农户流动资金贷款为例:
一、申请条件
1、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拥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通过年检、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卡;
3、借款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
4、借款人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机构和经营管理制度;
5、企业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有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在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8、符合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其他有关贷款政策要求。
二、提交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
3、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借款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
5、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证明等。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应申请材料;
2、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对贷款事项进行审查、审批;
3、双方签署信贷合同;
4、借款人提出提款申请;
5、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对提款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用款规定的由借款人进行自主支付或委托支付。
一、贷款种类
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
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一次核定、在约定的期限及限额内随借随还、可循环使用的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利率
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的利率政策规定,按农村信用社法人经营机构的贷款定价办法合理确定。
三、期限
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适用客户
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⑹ 云南曲靖东山农村信用社贷款要什么要求
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条件编辑 一、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二、政策性 1、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贷款对象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对象要求; 3、在其它银行或信用社没有贷款关系。企业必须在一个信用社贷款,不存在多头贷款问题; 4、企业在发放贷款的信用社辖区内经营,不得跨地区贷款。 三、项目可行性 1、原材料有来源,原材料供应有意向性协议; 2、产品质量合格,有长期稳定的市场,产品销路有意向性协议; 3、有可观利润,经济效益好; 4、企业有生产技术保障; 5、企业对外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70%。对于流动资金借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30%;对于于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50%; 6、新建项目自筹资金必须在50%以上,要有注册资金证明; 7、新建项目必须要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四、贷款的安全性 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须是地上定着物,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内; 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五、贷款的效益性 有明确可靠的偿还贷款本息的渠道,企业每年结清利息后,能拿出一定的资金偿还贷款本金。 六、企业的诚信度 企业无逃债、废债行为,不存在恶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银行、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和货款的历史。 七、对农村信用社的要求 1、信用社自身组织的资金在满足支农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富余资金用于发放此笔贷款。每5000万元富余资金最多只能发放1000万元企业贷款。不得用拆借资金或人民银行再贷款发放企业贷款; 2、若发放此笔贷款,此企业贷款占信用社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10%;信用社最大十户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50%。 3、市州联社、信合办必须有贷款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充足的可贷理由,对存在的不足要有改进措施; 4、市州联社、信合办审贷委多数同意,其中:理事长、主任必须同时同意,分别鉴有“同意”字样; 5、市州联社、信合办主要负责人必须对上报的全部贷款资料签有“真实无误”字样。 6、贷款责任人(信用社、县联社、市联社信贷员、分管信贷的领导、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⑺ 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条件以及流程
一、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贷款用途明确合法;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2、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在农村信用社开立活期存款账户,能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有效保证、抵(质)押担保;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3、个人生产经营贷款,除符合上述条件外,不得用于以下用途: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已列入我行社限制类、淘汰类客户的经营;资本市场投资;清偿不良金融债务。
二、贷款流程:
(1)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根据贷款人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进行测评。一般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
(2)核定信用额度。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资金需求情况及信用额度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
(3)发放贷款证。
(4)借款申请。申请贷款时,持贷款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5)贷款发放。农村信用社接到借款申请后,由信贷专柜人员(或门柜人员)审查后签订合同,填制借款借据,随后可按规定支用贷款。
(6)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7)曲靖农村信用银行贷款扩展阅读
信用社贷款的特点信用社经营的主要业务是农村信贷,其业务手续和技术操作与国家专业银行基本一致,因此,国家专业银行关于农村信贷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在信用社同样适用,也同样具有约束力。但是,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地位、作用等与国家专业银行不同,因而在贷款的具体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贷款对象的广泛性信用社的贷款对象涉及农村各种所有制、各个领域,它包括:
1、从事农、林、牧、副、渔等各业的承包户、专业户和农村合作经营单位。
2、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独立核算的乡(镇)办、村办、组办、户办和各种形式的联办企业或新的经济联合体。
3、有经营收入和还款有保证的农村文教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
4、绎有关部门批准从事手工业、商业,运输、建筑、服务业等农村个体经济户和经济联合体。除此以外,资金实力雄厚的信用社还可以对国家专业银行的信贷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与之交叉发放贷款。当然,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决定其贷款支持的重点是农业生产,其它只能在满足农业生产资金有余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二、贷款经营的灵活性信用社贷款经营的灵活性,是指信用社在党和国家政策、法令和计划指导下,按照比例管理的原则独立自主地经营信贷业务,充分发挥民间借贷作用,诱导农村资金合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