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参与对成员的信贷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方式,帮助成员解决贷款难的问题。
(1)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助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合作社对成员比较了解,特别具有较好的地缘、人缘、业缘关系,这就使得合作社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过程中,可以很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一是辅助农村信用社开展成员经济调查、成员信用等级评定,有利于成员获得信用贷款。二是在农村信用社放款过程中,辅助农村信用社管理贷款,帮助催收贷款本息。三是参与“信用村”、“信用镇”、“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为优先获得贷款、获得优惠贷款创造信用环境。
(2)一些运作规范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抵押品不足的成员向金融机构申请商业贷款时,可以向成员提供担保,帮助成员获得贷款。
(3)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承贷承还服务。一些加工型、流通型合作社,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贷款,然后再转贷给成员使用,或者通过向成员提供生产资料等关联交易方式,将资金以实物方式转移给成员使用,再通过成员向合作社销售产品的收入来逐步偿还贷款。
(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间的资金互助。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依照相关法律和政府的文件规定,参与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
2. 农村合作社这么向银行申请贷款
信用社贷款的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按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材料;
☆ 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 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
☆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鉴的贷款卡;
☆ 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社员贷款的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或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 户口所在地或固定住所(固定经营场所)必须在信用社的服务辖区内;
☆ 有合法稳定的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在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
☆ 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
☆ 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农村合作社怎么向银行贷款
就你提出的问题来看首先你要有明白贷款都有什么种类,就种类而言可分为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在农村信用社里就信用贷款而言只是面向信誉好有偿还能力,而且要长期居住在信用社辖区内的农业户口完全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额度相对较低,不会很高,不知道你那边的授信额度会是多少,首先把自己的及配偶,如无配偶需上相关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身份证,户口本,准备好,然后到信用社找到信贷员向其发起贷款申请,信贷员会进行贷前调查,调查的内容一般有借款人的生产经营项目,借款人是不是本地区的长住人口,借款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收入,支出,借款用途,借款数额,以往人个人信誉记录,家庭情况等等,如果他觉得你符合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的条件,那么他就会为你办理该笔借款。而保证贷款就不一样了,保证贷款在农村信用社里有,农户联保贷款,农户抵押贷款,工职人员担保贷款,以及质押贷款,还有其他几种但基本上用不到。农户联保贷款我个人建议不要去办理这个,因为这样的贷款办理过后你不仅要承担自己名下的债务,还要为
其他联保小组成员做担保,很容易出问题。抵押贷款就是用有权处分的财产,拿到信用社做抵押,如果自己没有也可以向亲属朋友借,但是民房住宅除外,不过这种贷款是按抵押物价值比例发放的,比如你的抵押物值50万元那么一般情况下信用社同意放给你的贷款不能超过25万,而且手续相对要繁锁,附加费用也很高,质押贷款就是用自己或借来的存折,或股金拿到信用社做为抵押的办理方式,这种贷款的好处是利率一般较低,而且信贷员不会做太多的贷前调查,但是如果能借到存折,应该也能借到钱,工职人员担保贷款,就是用有工作的人员的工资做为担保进行发放的贷款,我个人建议你选这个,但前提条件是得能有这样上班的人为你做担保,而有担保资格的应该是政府的工作人员以及一些事业单位的职员,这种贷款,办里起来比抵押和质押要快一些而且附加费用也不高,信贷员只要能确认担保人有资格担保他就会为你办理贷款的。还一条就是不论办里哪一种贷款,借款人和出质人,以及担保人都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而且要夫妻双方的,办里时上述人一定要全部到齐。
4. 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贷款吗具体需要哪些手续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按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材料;
(4)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5)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
(6)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鉴的贷款卡;
(7)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办理手续
(一)受理申请
客户申请贷款,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调查及审查
对申请人及申请事项进行调查审查。
(三)审批
按审批流程及权限审批。
(四)出账
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落实相关担保措施,在授信额度内,审核无误后,办理出账手续。
(4)农村合作社成员贷款扩展阅读: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5. 农民专业合作社怎样贷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在已经无法办理贷款卡。
6. 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贷款吗
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贷款额度分别根据信用状况、资产负债情况、综合还款能力和经营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其净资产的70%。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贷款可以实行优惠利率,具体优惠幅度由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政策及有关规定结合当地情况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经营项目超出其所属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的,不享受规定的优惠利率。
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按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材料;在申请贷款的银行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社员贷款的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或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户口所在地或固定住所(固定经营场所)在银行的服务辖区内;有合法稳定的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人条件
1、社团贷款及其借款人的条件:
(1) 借款人是社团贷款牵头社的入股社员,在该社开立了存款帐户
(2) 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经营业绩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
(4) 能够提供有效的保证或动产、不动产、权益抵(质)押
(5)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贷审会会议对贷款进行审议的主要内容:
(1) 贷款是否合规合法,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
(2) 贷款定价及其带来的综合效益
(3) 贷款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4) 根据贷款项目情况,需审议的其他内容
3、下列哪些用途的贷款是超权限信贷业务范围:
A、 党政机关办公楼
B、物流园区
C、钢铁水泥产业的固定资产贷款
D、会展中心
E、大型购物中心
8. 农村专业合作社怎样贷款
信用社贷款的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按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材料;
☆ 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 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
☆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鉴的贷款卡;
☆ 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社员贷款的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或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 户口所在地或固定住所(固定经营场所)必须在信用社的服务辖区内;
☆ 有合法稳定的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在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
☆ 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
☆ 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能帮到你哈
9.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贷款吗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信用社可以向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贷款。
2、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按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材料;
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鉴的贷款卡;
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9)农村合作社成员贷款扩展阅读:
合作社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规范化的合作社;
(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按时向信用社报送有关资料;
(四)依法从事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生产经营有效益;
(五)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能够提供信用社认可的担保;
(六)在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新成立的合作社必须把注册资本金存入所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资信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主要管理人员遵纪守法,信誉良好,无不良嗜好,无逃废信用社债务的行为;
(八)具有与合作社经营相适应的熟知养殖、种植等技术的专业人员或能够持续、稳定地获得相适应的养殖、种植等技术支持;
(九)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具有2年以上(含)与合作社经营业务相关的从业经历;
(十)信用社要求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