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机构放贷利率超过多少算违法
放贷利息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就属于高利贷,是违法的。但对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法律仍然予以保护,借款人仍然需要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 贷款利率超过多少算违法
年贷款利率超过一年期浮动利率的四倍就属于违法的,2021年一年期贷款利率为4.5%,则一万一年3600的利息就超过了规定,是不合法的。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金融公司贷款利息不能高于扩展阅读: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 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限多少
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根据有关规定,是不可以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了即为违法。贷款年利率低于24%,属于法院保护的范围之内;贷款利率在24%—36%之间的属于自然债务区,法院对此保持中立,借款人有义务偿还。高于年利率高于36%,并且借款人已经支付了超过36%部分的利息,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人归还出借部分。
【拓展资料】一、利率是借款人需向其所借金钱所支付的代价,亦是放款人延迟其消费,借给借款人所获得的回报。利率指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借贷资金额的比率,通常以一年期利息与本金的百分比计算。
二,它是决定企业资金成本高低的主要因素,同时也是企业筹资、投资的决定性因素。
三、利息率的高低,影响利息率的因素,主要有资本的边际生产力或资本的供求关系。此外还有承诺交付货币的时间长度以及所承担风险的程度。利息率政策是西方宏观货币政策的主要措施,政府为了干预经济,可通过变动利息率的办法来间接调节国内通货膨胀水平。
四、在萧条时期,降低利息率,扩大货币供应,刺激经济发展。在膨胀时期,提高利息率,减少货币供应,抑制经济的恶性发展。所以,利率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的影响。
五、利率是借款人需向其所借金钱所支付的代价,亦是放款人延迟其消费,借给借款人所获得的回报。利率通常以一年期利息与本金的百分比计算。
六、利率作用
利率是调节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亦用以控制例如投资、通货膨胀及失业率等,继而影响经济增长。
利率理论
七、一般来说,利率根据计量的期限标准不同,表示方法有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
八,现代经济中,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不仅受到经济社会中许多因素的制约,而且,利率的变动对整个经济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现代经济学家在研究利率的决定问题时,特别重视各种变量的关系以及整个经济的平衡问题,利率决定理论也经历了古典利率理论、凯恩斯利率理论、可贷资金利率理论、IS-LM利率分析以及当代动态的利率模型的演变、发展过程。
九、凯恩斯认为储蓄和投资是两个相互依赖的变量,而不是两个独立的变量。在他的理论中,货币供应由中央银行控制,是没有利率弹性的外生变量。此时货币需求就取决于人们心理上的“流动性偏好”。
十、而后产生的可贷资金利率理论是新古典学派的利率理论,是为修正凯恩斯的“流动性偏好”利率理论而提出的。在某种程度上,可贷资金利率理论实际上可看成古典利率理论和凯恩斯理论的一种综合。
十【拓展资料】一、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希克斯等人则认为以上理论没有考虑收入的因素,因而无法确定利率水平,于是于1937年提出了一般均衡理论基础上的IS-LM模型。从而建立了一种在储蓄和投资、货币供应和货币需求这四个因素的相互作用之下的利率与收入同时决定的理论。
十二、根据此模型,利率的决定取决于储蓄供给、投资需要、货币供给、货币需求四个因素,导致储蓄投资、货币供求变动的因素都将影响到利率水平。这种理论的特点是一般均衡分析。
十三、该理论在比较严密的理论框架下,把古典理论的商品市场均衡和凯恩斯理论的货币市场均衡有机的统一在一起。
十四、马克思的利率决定理论是从利息的来源和实质的角度,考虑了制度因素在利率决定中的作用的利率理论,其理论核心是利率是由平均利润率决定的。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利息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剩余价值的一种转换形式。
十五、利息的独立化,对于真正显示资金使用者在再生产过程中所起的能动作用有积极意义。利率水平对外汇汇率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利率是影响汇率最重要的因素。我们知道,汇率是两个国家的货币之间的相对价格。和其他商品的定价机制一样,它由外汇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所决定。外汇是一种金融资产,人们持有它,是因为它能带来资本的收益。
十六、人们在选择是持有本国货币,还是持有某一种外国借币时,首先也是考虑持有哪一种货币能够给他带来较大的收益.而各国货币的收益率首先是由其金融市场的利率来衡量的。
十七、某种货币的利率上升,则持有该种货币的利息收益增加,吸引投资者买入该种货币,因此,对该货币有利好(行情看好)支持;如果利率下降,持有该种货币的收益便会减少,该种货币的吸引力也就减弱了。因此,可以说"利率升,货币强;利率跌,货币弱"。
十八、从经济学意义上讲,在外汇市场均衡时,持有任何两种货币所带来的收益应该相等,这就是:Ri=Rj(利率平价条件)。这里,R代表收益率,i和j代表不同国家的货币。如果持有两种货币所带来的收益不等,则会产生套汇:买进A种外汇,而卖出B种外汇。
十九、这种套汇,不存在任何风险。因而一旦两种货币的收益率不等时,套汇机制就会促使两种货币的收益率相等,也就是说,不同国家货币的利率内在地存在着一种均等化倾向和趋势,这是利率指标对外汇汇率走向影响的关键方面,也是我们解读和把握利率指标的关键。
4. 国家规定贷款利息不得超出多少
现如今国家正在大力的打击高利贷、校园贷、套路贷等非法网贷,确保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的借贷环境健康和阳光。我们自身应该怎样提高防范意识,保护自身利益,不再承担冤枉的利息呢?
国家法律限定合法标准利率是年利率不得超过24%,利率超过24%-36%部分已经付了就付了,没有付的,法律规定不要求强制付,但是24%以内部分的利息受法律保护。
什么是年利率?年利率简单的说就是借款一年,我们所要支付的利息,占本金的比例。月利率即年利率的12分之一。
市面上比较常见的可能要属等额本息还款的贷款,也就是我们借1万元,分期12期,24期等这样的还款方式,这种方式看是月供很低很亲民,但是利率是复利的。表面上看,利率不高,但实际利率可能就超出了国家法律规定的年利率24%!这种分期付款的方式,我们称为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息还款其实每个月本金都在减少,利率也会随着本金的改变而有所变化,所以我们生活中,常用平均利率,不要被坑就好了。
举个例子:
小明向xx借款结构,借贷本金是29999元,借款时间是18个月,每个月月供是2566元,小明的借款利息是否超出国家标准?【假设小明从借款开始就没有还过款,18期均已到期】首先国家利率24%指的是借贷时间是一年也就是12个月,小明的借款时间是18个月,也就是1.5年。先计算小明借款的总利息:2566*18-29999=16189元,总利率:16189/29999=53.965%,年利率:53.965/1.5=35.98% 我们可以看到小明的借款已经超出24%了,那么他超出24%部分的利息可以不用偿还,小明需要偿还的利息:29999*24%*1.5=10799.64元 小明总共借款18个月加本金需要偿还的金额是:29999+10799.64=40798.64元。在实际借款中,还可以跟借款机构协商利息部分,如果小明借款还未到期,只到期了10个月,剩下8个月未到期部分可以申请减免利息,当然这个要借款机构同意,另外一种情况,我们可能有朋友会遇到,假如逾期了,借款结构会要求承担罚息,法律规定总的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24%!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减少损失!
5. 有没有法律规定金融投资的年利率不能超过多少 跪求
你好!
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但注意,超出部分只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而已,如果借贷人愿意还高额利息,并不违法,所以说放高利贷,并不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只不过没有法律保障而已。
如有疑问,请追问。
6. 银行贷款利率最高多少合法
不超过15.4%是合法的。借高利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借贷年息15.4%内受国家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年利息不超过15.4%是合法的。
民间借贷的利息有没有最高额限制?
要分具体情况:
(一)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情况:
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限制以上的部分无效。上限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二)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致无法确定的情况:
对此,我国法律规定在部分规定上是有冲突的,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即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只要借条上或借款合同上没有写要支付利息,那么出借方在还款期限内不能要求支付利息。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同样,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因此,在实际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法官说了算,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民间借贷的利息能高于银行吗?
民间借贷的利息可以高于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7. 国家规定利息不能超过多少
国家规定利息不能超过36%。
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超过36%的属于高利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拓展资料】
利息是货币在一定时期内的使用费,指货币持有者(债权人)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债务人)手中获得的报酬。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发生的利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利息的源泉是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利息的实质是剩余价值的一种特殊的转化形式,是利润的一部分。
利息作为企业的资金占用成本已直接影响企业经济效益水平的高低。企业为降低成本、增进效益,就要千方百计减少资金占压量,同时在筹资过程中对各种资金筹集方式进行成本比较。全社会的企业若将利息支出的节约作为一种普遍的行为模式,那么,经济成长的效率也肯定会提高。
8. 国家规定贷款利息不得超出多少
1、原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款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份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8月20日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最核心的条款是将原先的24%法律保护条款修改为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CFETS发布的LPR的4 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最新LPR利率3.85%的4 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仅为15.4%。
温馨提示:新规定公告明确表述,民间借贷是除以贷款业务为业的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因此所有持牌的金融机构,比如银行,是不适用的。其他以贷款为主业但属于非金融机构的,或者其他类型的民间借贷适用。如果您有资金需要,可以登录平安口袋银行APP-金融-贷款,了解平安银行各类贷款详情及尝试申请。
应答时间:2020-12-1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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