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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对方不停的从网上贷款不还

发布时间:2022-07-11 03:55:19

Ⅰ 离婚后对方用我的银行卡还房贷,但是不按时还,已经影响到了我在银行的征信,协商也不行,可以起诉他吗

可以起诉。建议您尽快起诉,减少自己的损失。

(1)离婚期间对方不停的从网上贷款不还扩展阅读:
个人信用报告是您的“信用档案”,全面、客观记录您的信用活动,如偿还贷款本息、信用卡透支额的情况等。主要包括以下信息:您的基本信息:包括您的姓名、证件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这些信息告诉商业银行“您是谁”。
个人征信的使用方法:
1、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
您需要本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人民银行当地征信管理部门或位于北京的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
2、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
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中心给您提供的一种服务,所以原则上需要收取一定成本费用。
信用报告
3、能看到我的信用报告
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在审查您的信贷申请时,可以看您的信用报告,但必须经过您的书面授权;如果您已经是某家商业银行的借款客户,或持有它的信用卡,这家商业银行也可以看您的信用报告,但不需要经过您书面授权。当然,您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提供给其他机构看。
4、个人信用报告是哪个机构提供的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它是人民银行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日常运营和管理,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及相关服务。
5、个人信用报告为什么会出错
首先要相信没有人会故意弄错您的信用报告。出错的原因可能来自四个方面:一是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您自己提供了不正确的信息给银行;二是别人利用各种违规手段,盗用您的名义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三是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柜台工作人员可能因疏忽而将您的信息录入错误;四是计算机在处理数据时由于各种原因出现技术性错误。

Ⅱ 丈夫为了报复我,在网上借了网贷,离婚时可以不用我还吗

可以。
首先看这个钱是做什么用了,假如被他自己挥霍了,可以不用你换的。

Ⅲ 离婚后银行贷款我还了应还的部分,对方不还怎么办与我有关系吗

按照法律规定,共同债务你有义务全部偿还,超过你应摊份额的部分你可以在还款后向另一方追偿。

Ⅳ 离婚后对方房贷不还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房贷不还的,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处理。离婚后,对方房贷不还的,当事人应当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房贷属于个人债务的,即使对方不还,跟当事人也无任何关系,不需要帮对方进行偿还;
2、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约定由对方偿还的,但是对方不还的,当事人应当按时去偿还房贷,然后再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把钱还给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Ⅳ 就是离婚以后对方在网上贷款没按时还款。会不会影响我。我们婚前还有一套房子,但离婚协议是归我的

拿了离婚证,你们就是个人身份,互不相干

Ⅵ 两个人已离婚对方欠捷信公司贷款不还预留了另一方的号码已受到了骚扰该怎么处

那就要看他什么时候欠的债,如果是离婚后。你可以告诉他们。呃,你们已经离婚啦,他现在和我没关系。叫他们去找他自己,把他们这个电话拉黑删除。

Ⅶ 离婚两年了,银行关联没有取消,对方还继续贷款,我就向银监会投诉,说对方不还钱

离婚两年了,银行关联没有取消,对方还继续贷款,你向银监会投诉说对方不还钱,只要你有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

Ⅷ 离婚后对方不还房贷怎么办

法律分析: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Ⅸ 离婚后,协议书上写的贷款一人一半,但是对方不肯还,怎么办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可以依据离婚协议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书的义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Ⅹ 离婚前老公用我的信息在捷信贷款没还。捷信通现在起诉我怎么办

离婚前的贷款是夫妻共同的债务,要共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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