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为什么前任机主还能用现任机主的电话号码贷款
这种可能没有变吧
⑵ 以前的手机号主,用这个手机号留下贷款,现在欠债一直有公司骚扰我手机,我该怎么办
首先和那个公司说清楚,手机号主人已经换人了,他们要是不相信的话,你们可以找通讯公司当中间人证明,如果他们还是一直骚扰你的话,你可以去找律师打官司,不过这样的话就把事情闹大了,实在不行的话,你就换一个号码吧,也挺方便的,而且我估计你用这个手机号也没用多长时间呢
⑶ 办新手机号码,怎么防止这个号码之前被人用过或者欠费
这种情况应该是没有办法避免的。
如果新办的手机号码被上一任机主在网贷平台上申请贷款并且逾期了,催收电话打到你这里来了你只能和他解释一下,希望他们以后不要再联系你了,别的应该没有其他办法!被人用过应该正常的,现在都是实名制的了。
新购买的手机号码,如果说之前已经被别人使用过,那么我们在注册自己微信号码的时候,应该怎么去操作。
现在的手机资源也是相对比较短缺的,我们如果说最新办理的手机号码非常有可能是之前别人所使用过的,那么如果有这种情况,我们所使用的手机号码就有可能是上一个机主长时间没有使用或者欠费所导致运营商收回手机号码。
那么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去处理,其实腾讯在使用手机号码绑定的时候,就已经考虑过这个问题,现在腾讯微信对于手机号码注册的规则是这样的,我们可以使用新办理的手机号码在一个月内注册一次,也可以使用我们新办理的手机号码在一年内注册三次。
而且微信登录除了账号加密码之外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微信的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其实我们在忘记微信密码的时候,就经常使用到这样方式登录我们的微信账号。
所以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直接重新注册的时候,系统会出现提醒,是否是自己的微信号码,如果是可以直接登录,如果不是的话,就需要通过登录验证码进行登录。
最后,对于说新买的手机号,已经被别人注册了微信号,我们最好的办法,就是登陆现在的手机号码验证码,重新来申请账号。
⑷ 现在我这个手机号码被以前用的机主办理了贷款 贷款公司今天打电话给我了
把号码加入黑名单,单纯用手机号不能还贷款,还需要身份证银行卡家庭住址等资料,所以和他们说明白你不是
⑸ 手机号码被前一个机主贷款是否会把债务转移到我这里
不会的,只是会接到很多骚扰电话短信微信等等
⑹ 手机号码的上一个机主欠了网贷,确来骚扰我,解释了也不听,整天不是电话就是短信,想问问大家怎么解决
注销了,重新换一个号码。原机主肯定是因为欠款了才注销。跟运营商说清楚,办一个没人用过的新号码。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⑺ 我从网上办的一张手机卡,卡之前的主人欠的有贷款,现在一直给我发信息让我还款,我想问下这和我有关系吗
如果是通过正当渠道通过身份证实名认证办理的,去营业厅前台查询该手机号的现在归属(使用权)是否为你本人。
如果确定是的话这个信息是不需要理会的,甚至你可以明确的告知对方现在这个号码归你使用,请它们不要再骚扰了
⑻ 手机号码被上一任手机号的使用人拿去贷款了,有影响吗
对你的财务并没有什么影响,只是比较烦,天天那会有人骚扰你。建议你还是换个手机号比较好。
⑼ 号码的前主人申请了贷款,现在老是收到各种消息,有明白人可以告诉我一下,这号还敢绑定银行卡吗
如果觉得问题不严重这个号码可以继续用,当然可以绑银行卡。如果觉得问题严重受不了,这个号码干脆不要,换个号码
⑽ 别人用我的手机号贷款我该怎么处理
别人用我的手机号贷款,可以联系经办银行说明,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写入贷款人手机号码的,或者在贷款审核阶段,经办银行如果打电话询问是否为手机号码为贷款人的时候,说不知道情况即可。
贷款时所留的电话号码都是作为紧急联系人,不代表要对贷款人的任何负债逾期行为负责。紧急联系人既不是共同贷款人,也不是担保人,只是银行以防联系不上贷款人时,可以通过紧急联系人找到贷款人。所以紧急联系人没有任何还款义务,如果紧急联系人被要求还款或是遭到威胁,可以走法律途径保护自己。
【拓展资料】
银行通过贷款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的补充资金需要,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可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本身的积累。在中国,还运用贷款的有偿使用原则,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并且把银行信贷作为分配资金的重要方式,也作为调节和管理经济的重要经济杠杆。
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借款人同时申请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中两种以上额度的,建设银行按照期限最短的额度核定借款人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额度有效期。额度有效期截止后不允许继续支用剩余额度。
抵押额度的有效期最长为5年,质押额度的有效期届满日不超过质押权利到期日,最长不超过5年,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的有效期为2年。额度有效期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借款人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第三方保证或具有一定信用资格后,银行核定借款人相应的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质押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提供的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