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东借款给公司合同怎么写
法律分析:股东借款给公司的协议要写上借款方与出借人相关的身份信息、以及还有双方协商的具体事宜、再者就是所存在的借款数额和借款的利息、还有双方所存在的权利和义务,最后就要写上双方的名字和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B. 股东向银行借款,再给公司用,做什么分录
股东向银行借款,
再给公司用,
分别是股东与公司的两套财务业务。
股东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借: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公司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其他应付款)
C. 股东借款给公司是否—定要付利息
不是一定要利息,可以其他方式,比如提高股份到,当然也可以有利息。
企业借款分两类:
1、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如满足两个条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一是企业如果能够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二是金融企业的关联方的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5:1,其他企业不超过2:1。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额。
2、企业向除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也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及《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的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额。
D. 股东借款给公司算不算出资
【法律分析】:股东贷款给公司不一定算出资。需要出具出资证明,如已成立可到工商局查询是否已登记为股东,亦可依法向公司行使查阅账薄等股东知情权。不属于虚假出资。国家相关法律并没有限定股东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只要股东按公司章程足额出资,无论股东资金是自有资金还是贷款或是其余合法来源,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货款资金并非虚假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 股东借款给公司利息问题
法律分析:股东贷款给公司使用,公司代股东支付的利息应视同支付给股东的股息红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F. 公司股东以个人名义贷款给公司用,之前没有入帐,现在要补入帐需要怎么做呢
可以列在应付帐款下,待以后公司有钱时归还他,同时冲减应付帐款。
G. 法律是如何规定股东借款给公司的
法律分析:公司向股东借款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