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个认识的人用网络贷款填的朋友信息有一个是我,现在他不还了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如果你的朋友填写了你的手机号码,那贷款方会给你打电话,让你催你的朋友还钱,当然也可能贷款方能通过你的名字找到你的手机号,不过应该没有什么大碍,毕竟贷款的不是你。
㈡ 某人通过借款平台借款把我的手机号码和姓名留给别人了和我有关系吗
这要看他把你当作什么了,是担保人还是联系人?总之会有一定麻烦的!如果不是你本人授权他这样做的,你应该尽早声明无效。不要惹上麻烦!望采纳
㈢ 朋友贷款留下我的姓名和手机号会对我有影响吗
对于朋友贷款留了我电话我会受牵连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会受牵连,但会影响当事人的日常生活。只要当事人征信不出现意外,都不会牵连到当事人的。
一、借款人向银行借款所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内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二、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如下: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㈣ 朋友网上贷款,紧急联系人填写我名字,我接到一条信息,请问对我有影
你好!
1、贷款紧急联系人的责任是不需要替贷款人还钱,但是当贷款人没有按时还钱的话就会接到骚扰电话,是一种找到贷款人的手段。
紧急联系人是属于联系贷款本人的一个备用手机号码,不涉及到责任。贷款紧急联系人只是在联系不到借款人时候的选择,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没有义务帮借款人偿还贷款。
2、担保人才有责任还款,根据《担保法》第十二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㈤ 别人贷款,留我电话和姓名对我有危害吗
你要确定一下是不是担保。如果不是担保的话,就是说你朋友不还钱了。会打电话让你配合找到他喽
㈥ 用别人的名字贷款,本人未经同意可以贷吗
必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未经本人同意,冒用他人名义申请贷款,情节严重的涉及到金融诈骗。
㈦ 本人在网上申请了一份贷款,对方让我在银行办张卡名字是本人的,办卡里的电话为什么要留他们的,这样我会
是不是骗人的 我不好帮你判断,我是银行工作的。我把你这里面的风险给你说下,你自己去判断。
首先正常的银行贷款,不会让客户留别的电话。
其次电话如果是他们的,你卡的一举一动,他们都应该有短信通知。
第三,他们这么做是为了防止你开通网银或者手机银行,因为要用注册的手机收验证码。
第四,如果是单纯的银行放款,确实是要收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的,但从技术层面根本无法做到核实,除非你的开卡行和贷款行是同一家银行。换句话说,工行银行的人怎么可能核实的到建设银行的客户信息呢。
你问下他们为什么不让填你自己的手机号。不得了么
㈧ 你好,如果别人贷款留了我的电话号码,还有姓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
正常的贷款未还款,你不是担保是没关系的。
㈨ 一个朋友在网上贷款留的我的号码,对我有影响吗
借款人在网上贷款留的别人的号码,对那个人没有大的影响,对他的个人信用也没有什么影响,他也没有还款义务。
如果说借款人及时还款就不会给那个联系人打电话,当借款人逾期后,这些公司就交给催收公司开始打联系人电话,可能会影响他的生活,此时,那个联系人就如实告知那些公司的人实情就可以。
不是担保人,就没有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担保人特殊规定: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㈩ 别人网上贷款留了我的手机号有事吗
没有事,只是会收到催款电话。
如果只是单纯的留了手机号的话没什么关系,不用担什么责任,手机号码只是个联系方式,如果贷款人不还款贷款机构会打电话叫用户联系贷款人还款。
所以不要担心,只是会收到银行的催收信息等,借款人反而有影响。如果有网上贷款工作人员打电话催款,跟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即可。
(10)网上贷款贷款人留别人名字扩展阅读
2018年10月29日,首批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被纳入央行征信系统,面临失信惩戒,共涉及逾期金额近2亿元。所谓恶意逃废债,是指有还款能力,但不履行还款责任的行为。网贷发展10余年,恶意逃废债一直是行业顽疾。
尤其是近期以来,一些P2P网贷机构风险频现,部分借款人借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加剧了P2P网贷行业风险。
业内人士认为,将互联网金融领域恶意逃避债务的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对失信行为实施惩戒的手段和措施,既有助于敦促借款人及时偿还债务,同时也有利于净化互联网金融环境。随着整个网贷行业监管政策逐步落地实施,恶意逃废债和平台恶意跑路事件将会大幅度降低,网贷行业将更加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