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学生欠债百万跳楼 为什么校园贷款事故频出
能力不能满足自己的欲望,管不住自己
② 大学生贷款出事后,好多大学都在宣传拒绝网贷了
主要是要自己合理使用贷款!
③ 大学生网贷的危害是什么
一.校园贷款具有高利贷性质
不法分子将目标对准高校,利用高校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差,防范心理弱的劣势,进行短期、小额的贷款活动,从表面上看这种借贷是“薄利多销”,但实际上不法分子获得的利率是银行的20-30倍,肆意赚取学生的钱。
二.校园贷款会滋生借款学生的恶习
高校学生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费,若学生具有攀比心理,且平时就有恶习,那么父母提供的费用肯定不足以满足其需求。因此,这部分学生可能会转向校园高利贷获取资金,并引发赌博、酗酒等不良恶习,严重的可能因无法还款而逃课、辍学。
三.若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放贷人会采用各种手段向学生讨债
一些放贷人进行放贷时会要求提供一定价值的物品进行抵押,而且要收取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对学生个人信息十分了解,因此一旦学生不能按时还贷,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园秩序造成重大危害。
四.有不法分子利用“高利贷”进行其他犯罪
放贷人可能利用校园“高利贷”诈骗学生的抵押物、保证金,或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电话诈骗、骗领信用卡等。请大家要谨慎办理“网贷”、“小额贷”,切勿因他人劝说或被所谓的“好处费”等蒙蔽,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贷款给他人使用或为他人提供担保。如需办理“网贷”、“小额贷”的务必咨询家长和银行,谨防被骗。
大学生,在上学,没有稳定和固定的收入来源,如果不能按期偿还网贷,全被各种催收信息干扰,影响学习不说,还影响人生观和价值观取向,更多的人都在花着父母的钱,而并不是每个家庭的父母供孩子读书的钱赚得很容易,有些是很艰难的。大学生网贷有利也有弊,最好由国家银行正规机构提供贷款比较靠谱吧,外面中介机构多,而且费率也高,无形中给大学生很大的压力,而由国家提供的优惠贷款,可以定较长的时间,或者在费率上给优惠,等工作后在规定的期间偿还就行了,这样比较好。现在大学生网贷乱像丛生,机遇与危害并存。
④ 大学生校园贷事件学校有责任吗
P2P凭啥负责,什么屎盆子都扣到P2P,上,校园贷不是P2P,校园贷只是只披着羊皮的狼,还是不要碰了。
⑤ 校园贷自杀事件频发,校园贷和裸贷是怎么毁掉一个人的
校园贷自杀事件频发,校园贷和裸贷是怎么毁掉一个人的?
校园贷这个词语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但是这个词语却总是带着一些沉重的阴影。前段时间,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刚满21岁的朱毓迪,由于欠下校园贷20万元,实在不堪重负,为此跳江自杀。后来才知道真相的父亲万万没想到平日里十分乖巧听话的儿子竟然一直隐瞒这么大的事情,只能望着孩子的遗体悲痛欲绝。这件事情不禁让我想起之前发生过的关于校园贷的自杀事件:今年8月份,北京某大学大三学生范泽一,在不能继续忍受催债人的威胁恐吓之时,给家人留下遗书之后自杀。同样的校园贷悲剧在这些年都屡见不鲜,曾经有不少大学生一开始仅仅借款一两千元,就被利滚利的条款把欠额硬是涨到了几十万元,最终在各种恐吓信息和催债电话的逼迫下含恨自杀。
⑥ 国考面试热点:理应将校园贷变成校园安全贷
校园贷沦为“校园害”的背后,既有社会层面的问题,也有容易被忽略的教育命题。正如有人所言,我们的大学生还缺少财商教育。例如,金融被誉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血液”,金融理财能力被称为“公民实现富裕幸福生活的基础”,金融常识这堂课应该在大学生中普及,尤其是网上借贷流行、电子支付普及的今天。试想,如果高校能够与时俱进,多一些金融常识方面的教育,在普及知识中提升学生的认识水平,在剖析案例中提升学生的防骗能力,在培养财商中提升学生的理财才能,那么学生哪怕看不穿校园贷的套路,也会有所警惕。目前,教育部已要求各高校重视金融知识教育,加强对不良校园贷的警示教育,无疑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非法校园贷走了,但换个马甲的新骗局还可能登场。加强财商教育,就相当于为大学生披上抗击诈骗的盔甲。
把非法校园贷扫地出门,体现了社会管理、教育管理的与时俱进。莘莘学子有机会掌握现代金融常识,更好地进行自我规划和自我管理,这是追求美好生活的前提,也是我们社会进步的体现。
以上来源于新华网时评。希望能帮到你。
⑦ 面对校园贷事件大学生应该怎么做
一定要要进行自我审视,思考自己的购物目标是否合理,
在进行超前消费前务必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购买,
一旦选择提前进行消费,更需要做好自己的预算,以确保自己有稳定的还款来源
不还可能会给自己的信用带来不良记录,
同时影响你自己的生活,建议你下载个手机应用,金豆
手机APP,尽量不要超支,应该摆脱消费中的虚荣心理,
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理性消费
⑧ 大学办理助学贷款,学生意外死亡将由谁还贷
办理助学贷款时,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这些人就是贷款人死亡后依法成为借款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人,应该承受还款义务。
⑨ 在校大学生在有钱花上贷款,已经证实是学生,但还是审核通过,银行放款了,是谁的责任
现在先不管是谁的责任,你确定是不是确实欠了款还想通过很多的?其他途径却怪给你放款的,你说有这个道理吗?说白了就是这样一句话,你确定我再给你说了,你反过来问我。你为什么要借给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