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网上贷款违不违法
网上贷款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要看清楚,区别对待的。
望采纳,谢谢
㈡ 网上放贷款是违法吗
一、纯粹的放高利贷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为犯罪。
二、涉嫌违法。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其次,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你就知道,高利贷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
三、关键是要债的过程中,可能涉嫌犯罪。
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比如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
㈢ 高息贷款是否违法
高息贷款属于违法行为,根据《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文件规定,高息贷款属于违法行为。
㈣ 手机网上贷款的利息那么高违法吗可以报警吗
多高,高过30%了吗?超过30%就是违法,可以报警,低于30%就是合法的。
㈤ 网贷上面平台是属于高利贷吗,属于违法吗
网贷平台是指以公司为中介机构,把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借款方可以是无抵押贷款或是有抵押贷款。所以不属于高利贷。
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
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5)网上贷款高息违法扩展阅读:
网贷不同于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净资本”管理,无论是银行还是信托公司都要有自己的注册资本,其注册资本少则几个亿,多则十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且注册资本不是用来经营的,而是一种担保、是一种“门槛”。
但由于网贷公司门槛低,政府尚没有出台指导性意见,平台软件几千到几万都可以买到,很多在民间借贷欠款很多的人,买了个平台虚拟借款人、虚拟抵押物品,以高利率吸引投资人投资。高利率一般都是年利息最少为30%,个别平台达到了50%到70%。
网贷属于新兴产业,是金融行业的创新模式,其发展历程不过几年,市场并没有达到成熟的地步。很多投资人及借款人都没有正确对待这种金融产品,只是冲着高收益而去,而资金需求者则奔着套现而去。
作为网贷公司本身,由于开设的初衷只是为了牟利,其组织架构中缺乏专业的信贷风险管理人员,不具备贷款风险管理的知识、资质,因此很难把握和处理好平台运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产生大量的坏账,最终只能倒闭。
㈥ 网上高利贷违法吗 我的朋友在网上借款1000元,3个月后利息就500多,每日
只要能够看懂,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上部分的利息约定是无效的,你就知道高利贷是不是受法律保护的。还有就是私人借贷都是建立在双方都认可的基础上才会发生的,不能说钱到手了才来质疑利息收的太高了,借钱之前就要想清楚,不能只看到手续简单,当天放款。借了1000,3个月500,一年就是2000,年利率就是200%,完全是在为放款的人打工。
㈦ 网上贷款遇到高利贷,能报警处理吗
虽然高利贷他是属于违法行为,但只要他未构成犯罪,就算报警,警方也不一定会受理,所以你就不应该在网上去贷款,本来这事就有风险啊!
㈧ 高息借款合法吗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问答中所知我们现在规定的利息利率是24%,在24%以内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这类利息只要不突破24%,都要给予法律保护。有些当事人约定的利息是超过24%,没有超过36%,因为36%就是无效,24%与36%之间的,这一段的债务我们把它叫作自然债务。
(8)网上贷款高息违法扩展阅读
案例
南方日报讯 (记者/祁雷 通讯员/黄义涛 陈琳)用自己的房产向银行低息贷款,再将贷款以民间借贷的方式高息转借给急需资金周转的公司,以谋取利息。这种看似“精打细算”的小聪明,实则触犯了法律的底线。近日,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对这位耍小聪明的陈某某以高利转贷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6万元。
2014年10月中旬,陈某某将自己名下位于兴宁市的房产为抵押,分别向兴宁某村镇银行贷款320万元和360万元,随后将贷得的款项以贰分的月息高利转借给兴宁市某集团公司,至2016年9月底退清了向银行贷款的全部款项。至案发被告人陈某某共收到受转贷公司利息100多万元,除支付给村镇银行利息共计约65万元外,非法获利35万余元。
梅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贷款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高利转贷罪。鉴于被告人陈某某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新华网-将贷款高息转借男子获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