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贷款平台 > 擅自以公司名义贷款

擅自以公司名义贷款

发布时间:2021-08-22 08:38:36

A. 持股最大的股东可以私自以公司名义向外借贷吗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公司有公司章程,根据章程,公司对外经营中遇到重大事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决定的。以公司名义向外借贷,需要公司股东的共同资产进行偿还,所以,未经股东会议通过,即便是大股东也不能以公司名义私自贷款。

B. 与人合伙,合伙人以公司名义贷款,却把所有款放在自己手里并且私自使用。

谁主张谁举证。你要有这笔贷款的流水,证明贷款并未全部用于合伙公司的经营,这样去法院告才能赢。你的合伙人涉嫌合同诈骗,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C. 公司能不能擅自以员工名义贷款或借款

1、企业可以向特定个人借款。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民与企业间相互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为法律所允许,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为有效。2、向不特定人借款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可被处行政、刑事责任。吸收公众存款和发放贷款都是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法律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如果企业想向社会公众筹集经营资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否则,即为非法,行为人甚至可能受到刑法的制裁。3、企业与企业之间贷款,当前被贷款通则所禁止,且有明确的行政处罚,虽然该规定仅是行政规章、且不合理,但仍有法律效力。(3)擅自以公司名义贷款扩展阅读: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D. 公司董事长私自以公司名义在外高额借款

对于您提问的问题,谨慎的为您出具以下法律建议

第一问题非常明确,我国公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上实行认缴资本制度,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里注意的是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你看下公司营业执照即明。
第二个问题,你要区分公司对外投资还是公司对外借款。
其一,修订前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公司对外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修订后的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这里注意的问题,假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对外投资2000万,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四倍,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按照公司法董事会的职责由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由股东“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即使公司章程没有约定,董事长依法亦需要承担责任。
其二,假定董事长为借款,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拆借行为在现实中大量存在,其合法性一直存疑。从金融法角度衡量,《贷款通则》第73条规定: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认为“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利息应当收缴”。另从公司法规定和公司治理的实践看,具体理由可以参考“其一”的理由。董事长具有恶意,该借款应由个人负责。
我国公司法对于小股东利益保护的机制尚不成熟,这里要注意的是董事长可能的抗辩,收取利息差作为公司的收入其他股东没有明示反对,视为或者推定其他董事、股东的默认,这是案件的难点与法院审理过程中的焦点问题,建议先进行取证,在完备的证据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再决定以何种方式进行维权,诉讼策略和证据分析往往能决定成败。

E. 公司法人私自以公司名义贷款,还不上与股东有关吗

1、按照规定,你这种情况银行作为善意第三人,其在借款给公司的情况下,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作为公司的股东,应该在认缴出资额以内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法人不按公司章程约定私自贷款的,对公司和股东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要求法人个人赔偿。

3、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这种情况最坏的结果是公司资不抵债而破产。股东进行清算就可以了,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按比例承担,股东没义务补足。

4、如果是无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合伙及个体工商户,股东(出资人)。就要以个人财产承担全部债务。

(5)擅自以公司名义贷款扩展阅读:

股东的权利

一、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

规定: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二、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三、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F. 法人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贷款为自己所用属于违法吗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法人代表完全可以以公司的名誉对外办理包括借款在内的一切业务,借款的借据既然加盖了公司的印章,公司就应该承担还款责任。至于公司其他股东知不知道或者同不同意,那是公司内部的事,与借贷合同的成立没有关系。借款应当全部归还,当借款大于公司投资时,公司的全部资金都可以用于归还借款,无论是那个股东出资都没有例外。
但是,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法人代表对其擅自决策承担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具体要看公司章程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支持要求赔偿的证据来确定。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内部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G. 股份公司的法人代表能私自以公司名义去银行贷款吗贷款后责任由公司股东们承担吗

要看贷款是用于干什么,如果用于公司业务,就相当于公司贷款。

阅读全文

与擅自以公司名义贷款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上市公司贷款公告吗 浏览:140
手机型号贷款的app 浏览:356
玉溪市个人抵押小额贷款 浏览:18
买房在建行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浏览:50
手机申请贷款吗 浏览:116
贷款未还清办理二套房贷要多少流水 浏览:312
按揭房产手机贷款 浏览:429
网上17岁贷款平台 浏览:452
小额贷款打钱信息 浏览:705
上海公积金在江西可以贷款 浏览:935
农村信用社贷款两万需要担保人吗 浏览:513
贷款公司可以做担保 浏览:409
北京长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浏览:967
农村信用社装修贷款利息 浏览:845
汉口民间只用身份证小额贷款 浏览:522
广西精准扶贫无息贷款 浏览:729
房子抵押贷款利息几里 浏览:32
生源地贷款首贷必须是父母吗 浏览:239
贷款必需要流水 浏览:253
外地员工上海能贷款公积金吗 浏览: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