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亲贷款死了,贷款人找到家里
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如果父亲名下有遗产的,应当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
如果没有遗产的,那么,成年子女也没有义务帮助还款,即父债不用子还。
❷ 贷款人死了
第一:
决定不会找子女。明确的规定。
第二。担保人估计是有点点的连带责任了。但是子女是不需要负责的,所谓的父欠子还的早就过期了。在法律里面明确的规定了。但是这样的后果是子女们不能有遗产继承权了。
第三;子女们如果要分遗产的话,那么子女们就必须的还钱了,取舍吧
❸ 人死了银行贷款要子女偿还吗
贷款原则上由财产继承人来偿还。
偿还不上的,由担保人偿还。如果你们继承了老人的遗产,那么就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如果你们没有继承老人的遗产,那么就没有义务偿还这笔贷款,不过,你们自愿偿还的不在此列。
❹ 借款人去世了,关联人是儿子,儿子需要还款吗
借款人去世后,民事主体资格丧失,债务开始清偿,其债务应该通过他的遗产进行偿还。如果他的遗产被其继承人继承的,则由其继承人进行偿还。如果其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其继承人并不承担偿还义务。所以,他儿子是否需要还款,要看他儿子有没有继承借款人的遗产。
❺ 贷款人死了,没有遗产,会找家里人嘛
如果你父母在2004年尚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推定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除非能证明此笔债务属于你父亲的个人债务.(什么是个人债务婚姻法有明确规定)
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你父亲没有遗产,也应由你母亲偿还.如果认定为你父亲的个人债务,除非是非法债务,否则应从你父亲的遗产份额中优先于遗产继承进行偿还.
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房屋可排除家庭共同财产的情况,该房屋虽然是福利房而且系你母亲还贷,但仍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1)福利房是国家对一个家庭的福利,而不是对个人的福利;(2)你母亲还贷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还贷可提高夫妻共同体的生活质量.如果该债务是你父亲的个人债务,则该房屋分割时先划出应属于你母亲的一半,然后另外一半用于偿还债务,不足偿还的将不予偿还.
子女一般无还债之责任,只是需要待债务清偿完毕后才能分割剩余遗产.
附:<继承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❻ 人死了的话,借的网贷或者银行贷款要还么会不会找父母姐弟要或者其他人
人死了,债务也随之消失。但如果死者的贷款有担保人,则担保人需承担还款责任。或者死者名下有不动产,放贷方会申请在其名下不动产里执行还款。你提到的父母姐弟等,如果没有作为担保人在贷款合同上签名,是没有还款责任的。
❼ 贷款主债务人死亡后,他的贷款该不该由他的子女偿还呢
民间有一种观念认为“父债子还”,债务人死亡时,其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有清偿债务的义务,这种观念与法律的规定不相符。债务人的近亲属是否对已死亡的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承担清偿义务,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首先,要区分死者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个人债务是债务人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共同债务是债务人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及为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又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由债务人本人偿还,债务人死亡的,用债务人的遗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一种连带债务,所谓连带债务,是指承担共同债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其次,要区分死者的近亲属是否继承了死者的遗产。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以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为前提:如果继承人没有继承遗产,其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没有清偿义务;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则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但其对债务的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❽ 贷款人去世了,她借的贷款可以转成女儿的吗
我晕,银行还有这么干的,是不是女儿继承了遗产啊 ?
银行与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只可能在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贷款人死亡的,应当以贷款人的遗产进行清偿,继承人愿意继承财产,继承债务的,可以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我不清楚具体情况,是贷款人个人名义贷的,还是公司名义贷的,要是后者,情形又不一样。另外,贷款人死亡的,视为债务已到期,按照实际天使计算利息。
另外,有担保人的,要看是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要是前者,银行完全可以向担保人要求清偿啊
❾ 贷款公司贷款的钱在贷款人死后家人要继续还贷吗
一、贷款是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
二、对于人死了,贷款如何处理?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首先由继承人用该人遗产清偿该人的生前债务,这其中当然包括房屋按揭贷款这类的债务,但清偿债务以该人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父债子还”等观点,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1、如果贷款额超过了遗产的实际价值,那遗产继承人也可以放弃继承,银行则取得该人的遗产所有权。
2、如果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包括贷款),继承人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总之,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觉得划算,那就取得遗产所有权并承担归还贷款的责任;如果觉得不划算,那可以放弃继承权,把所有的遗产交给银行去处理。
如果贷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必须银行举证),则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还款责任,这个时候就不仅仅是以遗产为限了((这方面的情况,有多种情形,这里就不讨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