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用的商业贷款,公积金是怎么提取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职工死亡前未办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则由该职工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身份证原件,向管理部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经过公证的遗产继承文件或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的公证书、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用于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储蓄卡账号,管理部审核上述材料,留存复印件,填写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第一联管理部留存,第二联加盖管理部业务用章后报送市中心会计处,办理相关支取手续。
办理死亡销户支取时,原有业务票据继续使用,《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与其配套使用。
存在两个以上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管理部还须审核由全体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签定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支取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用于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所有人必须一致。
凡符合上述支取条件的,支取人持身份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议件及个人储蓄支取卡(中国邮政-储蓄存折;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电子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华夏银行-华夏卡;商业银行-京卡和储蓄存折;农业银行-金穗卡;光大行-阳光卡;民生银行- 民生卡;兴业银行-兴业卡。)到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及《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支取。
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主买房人的支取记录单,如未建公积金,须单位开证明。但夫妇双方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的总款价。
如主买房人在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次买房人在北京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次买房人支取公积金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主买房人支取公积金时由建行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
五、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程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通过汇缴单位办理。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附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办理支取手续。
⑵ 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流程
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的办理程序: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夫妻双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先由主买房人或者主租房人办理提取手续,另一方提供对方的《提取记录单》、夫妻关系证明及相关材料。
2、管理部接柜人员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提取人累计提取金额已达到可提取限额后,方可依据其他提取原因再次办理申请提取手续。
4、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未划入指定账户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管理部查询。
5、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由单位经办人办理,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
6、在集中封存库内封存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储蓄账户账号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后,按照个人办理提取业务的程序办理。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⑶ 重庆公积金贷款后怎样提取公积金
您好,
如果办理了贷款,账户里面的钱基本就不能提现了,各地的政策不同,
原则是一年可以提取一次,额度是不超过上一年还贷总额,第一次提取,可以一次全部提完你账户离的13万,只保留100元就可以,如果你有配偶,她也有公积金,也可以办理!
提取时,需要你购房合同,买房子正规票据,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你单位财会咨询办理提取手续。祝好运!
你具体去咨询下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吧,希望我的经历能给你点有用的帮助!
⑷ 商业贷款怎么网上提取公积金
在网上取住房公积金的方法如下
1、网上预约流程。
2、打开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3、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4、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
5、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或预约业务。
6、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业务(首次登录)。
7、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点击“联名卡密码修改”。输入卡号、旧密码、新密码后,联名卡密码修改成功。
注意事项: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有X的以0代替。
8、选择办理业务预约业务。
9、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每日共6个预约时段)。
10、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须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预约时应选择发卡银行中的一家网点。
11、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
12、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13、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⑸ 商业贷款买房可以取公积金用吗
商业贷款买房可以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为了避免其他用途,住房公积金中心可以将住房公积金打入指定账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商业重庆贷款网上提取公积金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⑹ 用的是商业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您好,商业贷款购房后,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的。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婚姻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以及银行卡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就可以了。
⑺ 重庆商业贷款 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您好!目前,我行暂没有该业务咨询,具体情况,请您咨询重庆住房公积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12329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6号住房公积金中心;
工作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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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仍有疑问,建议您咨询“客服在线”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⑻ 商业按揭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还贷吗,我现在
由于是商业贷款买的房子,那么如果要使用住房公积金还款最常见的就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商业贷款。
由于每个地区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有所不同,但是也大同小异。一般来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并且贷款未还清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常,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允许职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含百元以下金额)冲还商业贷款本息,办理周期为每年1次,直至贷款余额结清。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方式,将商业贷款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不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的话,可以申请将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后,可以直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委托扣划手续,之后就可以直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逐年或逐月抵扣还公积金贷款。
委托扣划还贷可供选择:
1. 逐月扣划还贷;
2. 逐年扣划还贷-降低月供方式;逐年扣划还贷-缩短期限方式。
借款人及其配偶选择委托扣划还贷方式必须一致。
以上就是商业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还款的两种基本方法,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方的规定略有不同,还需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