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银行贷款账务处理,急,谢
关键是给B公司供应商的钱是作为货款给了供应商还是给供应商说好只是过桥。
如果作为货款给了供应商,B公司再要给A公司重新支付款项,作为借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过桥,那就让供应商把钱打给A公司,前提是B公司要给供应商出具说明,同意供应商退给B的钱直接转给A,B公司要给供应商出具收据,同时,B和A之间签订借款协议
2. 公司间借款的账务处理
需要的,借条或借款证明,
但总公司一般是不会打的,叫他写个传真件,要示款项的证明或说明。
3. 银行贷款账务处理
这笔经济业务有误。
如果是你方从银行贷款,贷款必须打到你方账户,然后,由你方作为货款支付给对方公司。
除非是对方借款,你方担保,所以银行会将款项划入对方账上。
此时,不是你方贷款。
我觉得这笔经济业务的实质是:对方向银行贷款,然后再将款划给你方使用(通过买卖关系)
如果是这样,那么:
银行汇入对方公司你方无需入账,对方做账: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贷:短期贷款/长期贷款 1 000 000
汇入你公司,对方做账:
借:预付账款等 1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你方做账: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贷:预收账款等 1 000 000
4. 企业通过第三方公司贷款,公司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其实简单,按照目前情况,B计入短期借款,然后负担利息计入财务费用,b支付给c挂往来账,c支付给a,a挂往来,然后再弄个abc的抵账协议,把b-c及a-c的往来抵掉
但是这里面包含的银行监管风险(b的贷款)和税务风险(b负担利息实际没使用借款)都很大
5. 公司贷款账务处理
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0万
贷: 短期借款 1000万
支付时
借:预付账款--甲公司 1000万
贷:银行存款 1000万
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1000万
贷:预付账款--甲公司 1000万
以后就正常用了
这样做的前提就是你公司与甲公司的关系必须刚刚的
6. 公司给其他企业借款账务及税务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五)利息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将资金借与他人取得的利息应作为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能作代收代付款冲减银行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要依法申报纳税
利息收入的营业税,按照5%计算缴纳的。并交纳相关附加税
印花税按照借款合同的十万分之五计算缴纳。
借款时:
借:其他应收款----xx公司
贷:银行存款
收到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收回本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xx公司
7. 贷款的账务处理
A公司的账务处理就止于B公司,“B公司转给王某 ”与A公司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不用进行账务处理。
从银行取得贷款 借 :银行存款 1000000
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1000000
转账给B公司 借 :应收/应付账款1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其实这个事情,你要考虑的是有没有法律上的风险,中间通过了几家公司的账才转入王某
8. 企业贷款利息及会计处理
借 银行存款1883776
财务费用-长期借款利息270224
-手续费3000
贷 长期借款-本金2157000
每月计提利息 借 财务费用67556
贷 (分次付息)应付利息67556
(一次还本付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付息 借 应付利息
贷 银行存款
如果要严谨点的可以把4个月首付的利息计入类似待摊费用的科目(其他应收款等),以后4个月再依次分摊
9. 请问:企业收到银行的贷款如何做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偿还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到期偿还: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10. 贷款账务处理
经办人员是否听错了,没有听说过公司的贷款可以直接转入其他单位账上,此笔流动资金贷款可以由银行专户管理(户名还是你们公司),你们公司要付货款,必须附上合同,由银行经管人员审核后,方可支付.
你们要记住有购销合同或协议才能付款,这是原则,按规定办.不能将多余资金转入第三方账上,然后由第三方转回本公司账户,没有听说过(去问银行信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