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朋友离职半年了,原公司是小额贷款公司现在公司涉嫌诈骗,朋友要付责任吗
如果明知而参与了诈骗活动,按同案犯处理,离职了没有过刑事追诉期的,逃脱不了责任。
⑵ 从公司辞职,会对还在审批中贷款按揭有影响吗
如果你从公司辞职之后,但是你的贷款还在审批之中,那么可能会影响你贷款的审核的程序,因为我们在申请房贷的时候,要向银行提供流水证明,个人征信和工资证明,以此来表明自己有贷款的偿还能力,而很多银行审核人员收到你的贷款申请资料之后,就会打电话向你的公司进行核实,以此来证明你收入的真实性,如果这个时候你从公司离职,那么就会造成影响。
由于申请房贷的人比较多,贷款人员不是每个资料都会去电话核实,所以就算你离职之后也不要太担心你的贷款审批不通过,只要你相关资料是齐全和符合要求的,现在银行的贷款审批进度都是可以查看的,只要我们的贷款审批已经通过,虽然贷款的钱还没有到账户,这个时候从公司辞职也不会影响你的贷款的。
⑶ 离职对贷款有什么影响吗
贷款已经下来的,那不会影响,如果贷款正在审核中,那可能会影响审核结果的。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
2、交齐首期购房款(不低于购房总额的30%);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为借款抵押。
(3)离职贷款公司扩展阅读:
贷款审查风险:
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
(一)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 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
(二)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很容易造成信贷风险。
(三)许多错误的判断是因为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导致的。 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在实践中,大多数的审贷过程并非十分严谨和到位。
⑷ 贷款公司辞职信怎么写
劳动者想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⑸ 我以前在信贷公司上过班,现在辞职了,请问我现在能申请贷款吗
看你在哪个城市,公积的政策各地不同的。 最松的是下边两个地方,但不知道是否是你所在的城市: 一、累计缴满一年,又正在正常缴存的就可以申请;(累计就是不要求连续,断断续续加起来都算) 二、正常缴存满三个月就可以申请。 一般的规定是要...
⑹ 公司员工离职,借款不还怎么办
1、从离职工资里扣除
2、离职工资不够扣的就得另想办法了
3、完善你们的借款规定,什么人能借多少钱,避免工资不够扣的情况
⑺ 贷款公司出问题业务员离职不管算不算诈骗
贷款公司出问题业务员离职不敢算不算诈骗,怎样的怎样的情况应该不属于诈骗吧他公司出问的也不是她她只是员工也不是领导
⑻ 贷款以公司名义,但早已离职,怎么办
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你所说的公司就是法人。
公司用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贷款,从法律关系上讲,应当是法定代表人个人贷款,之后借给公司,公司与法定代表人是借款合同关系。现法定代表人拟辞职,双方对借款的偿还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当就借款的偿还达成书面协议并公证,并在工作交接时向新的法定代表人交代清楚。达成的协议即使更换法定代表人,也合法有效。
如果公司贷款,法定代表人在贷款文件上签字,是正常行使职权,由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要没有从中牟利,无论公司是否能够偿还,个人都不会为此承担责任。
可以根据这个对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谢谢!
⑼ 贷款公司出问题了业务员离职不管怎么办
业务员可能也只是给那个贷款公司给打工的,上一天还拿一天工资,离职不管也不关他们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