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某企业向银行借款5000万,利息率、筹资费用率一般为多少
银行贷款,利率各银行不相同,一般是按基准利率上浮10-50%,现在基准年利率是6%,筹资费用各地也不同,主要是抵押物评估费用、财产保险费等。
Ⅱ 甲公司帮乙公司担保银行贷款500万元。乙公司破产清算了,甲公司要不要还銭
甲公司需要还钱,甲公司作为担保人,在乙公司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是要替乙公司偿还贷款的,偿还后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追讨偿还的贷款
Ⅲ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以自己的办公楼进行抵押
D,理由是,在我们国家,房地一体,地上已有房子,地随房走。
Ⅳ 请教!!!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第一个问题,
正确答案为c,
原因,其估计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是80%,说明达到了“很可能”,符合了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因为担保了债务的70%,故其应承担5100×70%=3570万元
第二个问题:
正确答案:C(或B)
原因:题中没有告诉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这就影响到增值税是抵扣呢,还是记入采购成本的问题,故我出了两个答案,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就应当选择c其进口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就要进入成本的,不可以抵扣,就得选B了。
第三个问题:
正确答案为:C
原因:外币折算差额=(8-7.8)×100000=20000元
第四个问题:
正确答案为:D
原因:
资本化的利息收入=3000×8%×6/12-(3000-600)×0.5%×4-(3000-600-800)×0.5%×2=56
工程非正常中断3个月以上,资本化中止,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Ⅳ 民法的担保物权问题
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相对于保证和债权来说是在物上的法定担保权,即只要有抵押、质押和留置的事实存在,债权人便可享有并可依法行使,即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对担保物进行处分和优先受偿。所以,以其内容和法定性,担保权属物的支配权的范畴,是物权的重要方面而非债的请求权。依民法原理,担保物权作为主体对物的可自主、主动支配的权利,不存在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问题。也就是说,从理论上讲,担保物权是永续存在的。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经过一定期间不行使担保物权而致使其权利消灭的后果。物权法定,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均须由法律规定之,任何人包括当事人不得任意为之。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2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这是用司法解释间接规定了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反言之,其2年后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即担保物权消灭。不过,该条款所说的担保物权逻辑上包括质权和留置权,而为质权和留置权之物权规定存续期间的很罕见。
正确理解和适用上述有关理论和规定,需说明以下几点:
一、担保物权存续期间与担保之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挂钩只是计算方法问题,并不意味着担保物权存续期间是诉讼时效期间。那种认为担保物权存续期间是诉讼时效期间的观点是不当的。担保物权存续期间作为物权之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断、中止和延长的问题,也不存在存续期间行使担保物权导致存续期间终止而开始计算诉讼时效问题,这一点又不同于保证期间。
二、所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超过后,债权人作为担保权人仍然可以对担保物依法行使担保物权。
三、在担保物权可行使的存续期间,不论担保权人是否行使其权利,担保人均可对担保物清偿之余额依法主张权利。
四、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依物权法定原则,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Ⅵ 某公司从银行贷款5000万元,年利率为5%,期限3年。用单利法和复利法计算该公司共应向银行支付多少利息
您好,单利法计算本息和:5000万*5%年利率*3+5000万=5750万
复利法计算本息和:5000万*(1+5%年利率)的3次方(几年就是几次方)=5788.125万
其中利息单利5000万*5%年利率*3年=750万
复利5788.125万-5000万=788.125万
谢谢,望采纳。
Ⅶ 物权法案例分析
同学,你的案例太复杂了~这里说不清楚
Ⅷ 甲向银行贷款1.5亿,乙同意无偿办理信用担保,贷款后甲同意出借5000万与乙方,但贷款成功后,
不知道他们之间有没有签订协议,如果没有签订协议的话口头的承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一点一定要注意,还有就是以后不要随便给别人提供担保,风险是很大的
Ⅸ 以预付年金和普通年金的还款比较(财务管理题)
(1)以预付年金还款的话,根据预付年金现值计算公式P=A*[(P/A,i,n-1)+1],其中P=5000,i=8%,n=12,通过查询年金现值系数表,得出系数值为7.1390,通过公式可以算出每年年初支付的金额A=614.33。
(2)以普通年金还款的话,根据普通年金现值计算公式式P=A*(P/A,i,n),其中P=5000,i=8%,n=12,通过查询年金现值系数表,得出系数值为7.5361,通过公式可以算出每年年底支付的金额A=663.47。
(3)虽然以预付年金还款,每年比普通年金少还49.14,但预付年金是年初付款,如果考虑每年8%的利率的话,614.33*8%=49.15(尾数加碱不同造成的),其实我们的还款总金额是一样的。
1、我们还可以用这种方式来检验,如果这5000万的贷款期限是12年,年利率是8%,以复利计算的话,我们一共要还S=P(1+i)12(注意:12是平方的意思) ,得出复利终值是S=5000*2.5182
=12591.,即这5000万贷款我们总共本息要还12591万元。
2、我们现在用预付年金终值公式来检验,A=614.33,i=8%,n=12,S= A*[(S/A,i,n+1)-1],通过查询预付年金现值系数表,得出系数值为20.495,得出最终值为12590.69(考虑到尾数不同造成一点误差),。
3、我们现在用普通年金终值公式来检验,A=663.47,i=8%,n=12,S= A*(S/A,i,n),通过查询年金终值系数表,得出系数为18.977,得出最终值为12590.679(考虑到尾数不同造成一点误差),
通过上面三步的检验,其实我们的总还款金额都是一样的,除非我们不贷款,一次付清,不然,在复利下,我们支付的总金额是一样的。但是在财务管理中,根据自己的资金情况选择还款的方式。
不知以上是否正确,请大家指正。因为公式不好打,所以就最简单化了,请大家见谅!
Ⅹ 物权法案例分析。急!!!
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厂房、土地拍买价款都享有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