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大股东在小股东不知情情况下向银行贷款,后来还不上贷款,请问小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小股东以其在公司中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不一定要通知所有股东,只要占股份绝大多数的股东知道并且同意即可。如果贷款行为违法的话,小股东可以就其损失向大股东索赔。
❷ 公司大股东以公司名义贷款给自己的另一个公司用,财务费用怎么处理
公司大股东以公司名义贷款给自己的另一个公司用,财务费用应该由他自己出,公司不承担这个费用。
❸ 大股东占用分哪几种类型 类似利用上市公司为自己担保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这类的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6、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签订虚假贸易、工程合同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❹ 大股东拿公司营业执照办理贷款如果未能偿还,法人和其他股东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企业法人是要承担欠款责任的,其它股东如对贷款不知情不参与的情况下借款人不承担还款责任。
❺ 大股东用公司营业执照及自己的房产向银行贷款对公司有影响吗
大股东用公司营业执照及自己。房产向银行贷款,对公司当然有影响了,如果大股东赔钱的话,公司就保不住了
❻ 请问,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不付利息,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哪一条谢谢!
违反了公司法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关联交易】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挪用公司资金;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❼ 大股东的房贷用公司款还贷属于什么行为
挪用公款行为,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向公司借款需要除该股东以外的占股二分之一的股东过半数同意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