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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公司内部员工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7-08 06:43:11

Ⅰ 求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加强 级担保基金经营运作,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逐步构建全 信用担保体系,大力促进地方经济繁荣,保障公司、出资人、债权人和被担保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经**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批准,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名称经 政府批准和工商部门核准,注册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公司性质:、
邮政编码:、
第四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公司依据《办法》,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对 级信用担保基金进行市场化运作,促进基金滚动发展,良性循环。
第六条 公司经营方针是:实行市场化运作,防止和避免行政干预,防范和化解风险,规范操作,优质服务,安全审慎,高效快捷,开拓创新。
第七条 公司的财产、合法权益及依法经营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八条 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接受《办法》所称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办法》规定,自主开展经审批的各项业务,以担保业务为杠杆,重点为我 注册登记的符合国家产政策、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有利于技术改进与创新的劳动和技术密集型的各类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扩大我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增加其资金来源,致力于促进我 经济发展,服务于我 经济发展战略,重在体现社会效益,努力实现和增加经济效益,并以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十条 经省金融办批准,公司经营以下融资性担保业务(或其中部分融资性担保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十一条 经省金融办批准,公司兼营下列业务(或其中部分业务):
(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五)省金融办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 注册资本、出资方式
第十二条 公司由*****全额出资,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全部为货币资本。
第十三条 公司登记注册后,注册资本如增加或减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行使以下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三)、审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五)、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六)、审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同执行董事聘任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监事会由监事6名组成,由县人民政府指定。监事任期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监事会设召集人1人,由 人民政府指定和罢免。
第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第十九条 监事会决议应当过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五章 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十条 会议评审的组织机构是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和外聘专家组成,主任委员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第二十一条 评审会议参加人员:
(一)、评委委员会全体成员;
(二)、项目经理 A、B角;
(三)、公司聘请的项目主审人员;
(四)、公司法聘请的法律顾问;
(五)、评审委员会认为须参加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二条 会议议程:
(一)、会议由评委会主任委员召集;
(二)、由项目经理A角报告项目内容及初审意见,项目经理B角作补充说明;
(三)、项目主审及法律顾问陈述审核意见;
(四)、与会评委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分析的原则,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和初审报告提出问题,由A、B角或担保业务部负责人回答或解释;
(五)、参会人员就项目有关问题进行充分讨论;
(六)、各评委就担保方案发表意见,并将最终意见填入《担保项目评审表》中并由本人签名 ;
(七)、经五分之三以上评委同意的项目,由评委会主任委员按审批权限(见第二十八条)将《担保项目评审表》及有关资料提交公司执行董事(以下称审批人)审批;不足五分之三评委同意的项目,作为否决项目报告审批人;
(八)、对虽未否决但评委有不同调整意见的项目,由主任委员综合意见后提交审批人审批;
(九)、对因资料不全或资料不能说明问题而导致评委会对项目部分内容不能做出判断时,评委应提出需补充和进一步落实的资料及其要求,由评委会主任委员签署书面通知,担保业务部按通知要求加以落实。担保业务部安排项目经理在会后落实并由综合管理部核实后报评委会主任。
第六章 评审委员会决策程序
第二十三条 评审会通过的担保项目担保额在 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项目,由总经理审批;担保额在20-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项目,由执行董事审批;100万元以上或特殊担保项目,报 担保审查考核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四条 经会议评审通过的项目,审批人有权否决;但经会议评审、专家评议否决的项目,审批人只有权决定进行复议,而无权决定予以担保。
第七章 内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公司内审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内审工作情况。
第二十六条 公司 部负责日常内审工作的计划、安排、实施以及对内审员的考核。
第二十七条 内审工作以检查资料为主,对各职能部门在下列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一)执行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的情况;
(二)对行使审批权的重点岗位或重要业务环节进行管理和控制的情况;
(三)工作人员失职、越权和滥用职权等情况;
(四)其他应监督检查事项。
第八章 担保风险评估制度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计划财务部担保业务负责人、内审部、外聘评审、法律顾问共同组成担保风险评估小组,负责担保业务的风险评估工作。
第二十九条 风险评估内容:
(一)、审查担保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发展战略的经营需要。
(二)、审查担保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
(三)、评估申请人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评估内容一般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用于担保和第三方担保的资产及其权利归属等。
(四)、综合考虑担保业务的可接受风险水平,并设定担保风险限额。
(五)、评估与反担保有关的资产状况。
第三十条 撰写评估报告内容:
(一)、申请担保人提出担保申请的经济背景。
(二)、接受担保业务的利弊分析。
(三)、拒绝担保业务的利弊分析。
(四)、担保业务的评估结论及建议。
第三十一条 担保风险评估报告按照规定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核通过后,为企业做出担保决策提供依据。
第九章 担保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第三十二条 担保代偿报告制度当银行等主债权人提出代偿要求的当日内,担保业务部经理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2个工作日内,总经理应向执行董事报告;3个工作日内,担保业务部应会同计划财务部制定代偿方案,经担保评审委员会审查和总经理审定后报执行董事审批。
第三十三条 代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为被担保人向银行等主债权人担保的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及其担保项目运行情况。
(三)、形成被担保人未能履行债务偿还的主要原因。
(四)、公司与银行等主债权人追偿被担保人债权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五)、代偿的法律依据及金额、时间、方式。
(六)、代偿期间保全担保债权的应急方案。
第三十四条 在发生代偿后的当日内,项目经理、风控部经理应向总经理报告,在发生代偿的1个工作日内,总经理应向董事长报告;风控部应会同担保部制定出追偿方案,经担保评审委员会和总经理审定后报执行董事或股东会审批。
第三十五条 追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为被担保人向银行等主债权人担保及代偿情况。
2、与被担保人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的主要约定事项及抵押、质押、保证反担保情况。
3、反担保债权情况。
4、被担保人及反担保人生产经营、资产及债权情况。
5、抵(质)押物状况及其变现能力。
6、追偿的责任人、时间、方式及其预期效果。
第十章 事后追究和处置制度
第三十六条 代偿后追偿程序和方式
1、在发生代偿后的1个工作日内,风控部和担保部提出实施追偿方案,并向被担保人和反担保人发出担保代偿追偿通知书,并附代偿的相关原始凭证复印件。
2、在发生代偿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司决策机构即批准实施风控部提出的追偿方案。
3、在发生代偿后的3个工作日内,公司向法律顾问书面告知担保代偿情况和追偿方案。
4、在发生代偿后的7个工作日内,公司应进入依法诉讼程序或与被担保人(或反担保人)协调担保债权债务处置办法。
5、在发生代偿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取得工商、税务、政法等相关部门和贷款银行等单位的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6、追偿的方式包括:依法起诉、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申请破产还债;以物抵债;委托追讨;债权转股权等。
第三十七条 追偿工作责任制
1、项目经理A角为代偿项目追偿的第一责任人,对追偿工作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B角协助项目经理A角追偿,对追偿工作负次要责任。
2、风控部为追偿工作的执行部门,对追偿工作负主要责任;业务部为追偿工作的协调监管部门,对追偿工作负次要责任。
3、对追偿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因工作失职等具体原因使公司遭受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八条 公司依据担保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相结合,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地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三十九条 公司收取的担保费,可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由公司与被担保人自主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 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5%。
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倍。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可以以自有资金对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进行投资,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公司重大投资活动,按规定向监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 公司建立担保风险准备金制度。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
第四十四条 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提取税后利润的5%-10%作为公司法定公益金;
(三)提取税后利润的20%作为公司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任意公积金后所余利润,用于公司发展和担保基金补充。
第四十五条 公司公积金可用来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十六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七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四十八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报财政局和监管部门。
第十二章 人事、劳动、工资
第四十九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和通过监管部门的任职资格认定。
第五十条 公司的员工一律采用聘用制,并按照规定条件择优录用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
第五十一条 公司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全新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制定适应市场规律的人事劳动制度。
第五十二条 公司实行固定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把收入分配与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和公司效益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年度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晋升和奖惩。
第五十三条 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五十四条 公司执行国家社会保障制度。
第十三章 变更、解散、清算、破产
第五十五条 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接受《办法》所称监管部门的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六条 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监管部门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组织形式。
(三)变更注册资本。
(四)变更公司住所。
(五)调整业务范围。
(六)变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
(八)分立或者合并。
(九)修改章程。
(十)省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五十七条 公司因分立、合并或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停止有关业务。
第五十八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予以解散: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
(二)、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经营可能受更大损失的;
(三)、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四)、 政府认为公司需要解散时。
第五十九条 公司解散或被撤销时,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债务清偿计划及时偿还有关债务,并由监管部门监督清算过程。
第六十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结果报告监管部门确认。公司应当凭批准解散文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注销登记。
第六十一条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将依法实施破产。
第六十二条 公司被依法宣布破产时,按《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公司法》、《担保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办法执行。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十五条 公司可根据需要提出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章程报 政府及监管部门批准。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由 政府及监管部门批准,自公司设立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一式 份,经 政府及监管部门核准,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Ⅱ 求问企业贷款部门管理制度,谢谢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计提年限 净残值率

1、 房屋及建筑物 20 10%

2、 机器设备 10 10%

3、 运输工具 10 10%

4、 计算机设备 5 10%

5、 办公家具及设备 5 10%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IT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 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 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 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 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 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 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 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资本性支出申请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 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格式后附2),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 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1、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3、 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5),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按以下步骤执行:

1、 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6)

2、 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3、 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出售日期,台帐做固定资产减少。

4、 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报废

1、 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格式后附6),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 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3、 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九、固定资产编号

1、编号原则:按大类、所在部门的成本中心号、顺序号、取得年月编制。

1、 房屋及建筑物 代码为01

2、 机器设备 代码为02

3、 运输工具 代码为03

4、 计算机设备 代码为04

5、 办公家具 代码为05

如:财务部2006年7月购置一台计算机,则编号为

JINTAK 04 7536 007 200607

资产大类 成本中心 顺序号 购置年月

十、固定资产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7),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运行安全,更好地为局机关服务,特制定以下制度:
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车辆驾驶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行车思想,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二)车辆驾驶员应注意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
(三)车辆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
(四)车辆驾驶员应服从办公室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车和随意交换车辆,更不得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五)车辆驾驶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矿工。
(六)车辆驾驶员对车辆要经常进行保养和检查,保持车容车貌的整洁干净。
(七)车辆驾驶员应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对车辆的购进时间、产地、型号、金额、行驶里程、维修及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以便更好的地了解和使用车辆。
二、派车制度
(一)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除局领导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
(二)除局领导用车外,一律实行派车单制度。申请用车必须由股室提出,填报“局派车单”并提前1天通知办公室,以便统筹安排。特殊情况需临时用车,视事情的轻重缓急决定派车。
(三)用车股室应按派车单填写的时间、地点用车,使用车辆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原定计划或用公车办私事,如有此情况,驾驶员有权拒绝。
(四)车辆因公出县城区域须经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五)股室用车实行定额管理。
三、车辆入库制度车辆必须入库(长途出外),遇特殊情况不能入库须经批准,驾驶员休假,钥匙交办公室,车辆需入库。
四、车辆维修制度
(一)车辆发生故障,无论问题大小,必须先填报一式两份的《车辆维修申报、验收表》,经有关人员提出意见或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厂维修,若执行公务途中发生故障,应就近处置,同时报告办公室。
(二)车辆进厂应按申报表指定的厂家送修,不得随意变更厂家,擅自找厂家修理的费用自理。
(三)严格按申报表申报维修的项目检修,对在修理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应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续修。
(四)对维修更换下来的部件,驾驶员应带回交办公室,否则办公室不签验收表。
(五)驾驶员应随车进厂督修,以便掌握维修项目的到位情况和质量,不随车进厂或车进厂人就离,按缺勤处理。
(六)对维修的车辆,驾驶员要亲自调试合格后方可在厂家的维修项目单上签字认可,并填写验收表内容报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结算。
(七)车内设施的维护,更新及用品的购买,均应填报申报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五、驾驶员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全月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者,发月度安全奖20元。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无交通违章者,年终发安全奖200元。
2、司机补贴实行月度固定补贴制度,补贴金额由办公室确定,不另报销加班、误餐等费用。县外长途可另报长途补助。
(二)惩罚制度:
1、不服从调度,无正当理由拒绝出车者每次扣50元。
2、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耽误出车者,每次扣10元。
3、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非司机和非在岗司机)发现后,一次扣50元,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4、行车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违章罚款,财务不予报销。年度发生过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理赔的,本年度不发给保险公司返还的保险奖。
5、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扣发当月安全奖;1000元以上的扣发季度安全奖;3000元以上扣发半年安全奖,重大交通事故扣发全年安全奖。

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维修制度设备事故统计及处理制度
1、设备因非正常的损坏造成停产或降低效能(停机修理时间或修理费用达到一定标准,或虽暂不停机修理,但内伤严重者)均属为设备事故。
2、设备事故的划分:
2.1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设备事故:
2.1.1一般生产设备停产四昼夜以上的。
2.1.2设备修理费用达2000元以上(不包括生产费用损失费)。
2.1.3全厂供电中断30分钟以上或一个车间中断60分钟以上的。
2.1.4设备性能严重受损的。
2.2其余的设备事故为一般设备事故。
3、设备事故的性质:
3.1责任事故:凡属人为原因,如:操作错误、维护保养不当、超规范加工、工艺不合理、瞎指挥等,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精度降低者。
3.2质量事故:凡因设备质量不好或检修、安装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
3.3自然事故:凡因遭受自然灾害或自然磨损致使设备损坏或效能降低者。
4、设备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4.1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并逐级上报,责任单位领导应及时上报企业管理办公室,设备重大事故应在一小时内报告主管厂长。
4.2一般事故由责任单位主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规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调查分析,企业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事故分析会。重大设备事故及厂控设备事故,由企业管理办公室主持,主管厂长、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分析处理。
4.3事故责任单位,根据事故分析结果,在三天内认真填写事故报告表,报送企业管理办公室,厂控设备事故需报告主管厂长批示处理意见。
4.4对事故责任者,除教育外,还要视情况给以严肃处理,如批评或行政处分。情况严重者,应追究法律责任。一般事故发生后,对于责任者,扣当月奖金总额5%--10%;重大事故责任者按奖金总额20%——50%加重扣罚,并扣除主管领导当月奖金总额的10%。
4.5企业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将处罚信息报主管厂长,事故责任者或其领导人对事故不按期限处理,隐瞒事故真相,破坏现场,欺骗上级或知情不报者,应按责任事故加重处理,最高处罚不能超过当月奖金总额的60%。
4.6设备事故发生后的抢修工作,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其经费自行负责。抢修如需采购零件应由企业管理办公室签字方可采购。
*参考报表:《设备事故报表》

数控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操作
1.1设备操作人员要求
1.1.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帽、工作服及安全鞋。
1.1.2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严格培训,了解机床的性能特点,熟悉机床数控系统的编程方法,并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和操作技巧。
1.1.3非操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了解机床的性能特点,并熟练掌握操作方法的,需经领导批准后,才可上机操作。
1.1.4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开动机床。
1.1.5试切工件或调整程序时,必须由编程人员和操作人员一起作业,如操作人员不在,非操作人员需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上机操作。
1.1.6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1.2、设备操作要求
1.2.1一般注意事项:
1.2.1.1工作前,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安全鞋。
1.2.1.2经常清扫机床周围环境,保持环境整洁。
1.2.1.3机床控制系统经常保持清洁。
1.2.1.4经常检查紧固螺钉,不得有松动。
1.2.1.5不得打开防护罩开动机床。
1.2.2机床启动时的注意事项:
1.2.2.1每天开机前检查电源、气源是否正常,各油标指示是否正确。
1.2.2.2加工前,必须用手动或程序指令使刀塔回到参考点。
1.2.2.3熟悉机床的紧急停车方法及机床的操作顺序。
1.2.2.4刀具、工件安装好后,应再作一次检查,确认无任何干涉,调用正确的程序,并检查刀位号是否正确,保证刀具已校正好,达到使用要求。
1.2.3调整程序时的注意事项:
1.2.3.1采用正确的刀具,避免使用钝化的刀具。
1.2.3.2不能承担超出机床加工能力的作业。
1.2.3.3在机床停机时进行刀具调整。
1.2.3.4确认刀具在换刀过程中不要和其它部位发生碰撞。
1.2.3.5确认工件的卡具或压板是否有足够的强度。
1.2.3.6工作台面上不得放工具、量具、刀具等其它物品。
1.2.3.7程序调整好后,要再次进行检查,经空运转或模拟显示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加工。
1.2.3.8控制系统电源接通后,只允许一人操作控制面板,他人不得接控制面板。严禁交叉作业。
1.2.4机床运转中的注意事项:
1.2.4.1机床启动后,在机床自动连续运转过程中必须监视其运转状态。
1.2.4.2确认冷却液输出通畅,流量充足。
1.2.4.3机床运转时,不得调整刀具和测量工件尺寸。
1.2.4.4遇到异常情况,应保持现场,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故障排除。特别紧急情况下应迅速切断电源。
1.2.5作业完毕时的注意事项:
1.2.5.1关闭电源。
1.2.5.2清扫机床,并添加润滑油,当机床长时间不用,应涂敷防锈油。
1.2.5.3填写工作记录表
2、设备保养与维护
工作人员对设备按各机床点检检查要点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情况。日检由操作人员负责,并在工作记录表中记录异常情况,表中“冷却液”一栏,视加工情况,不定期检查。季检及半年检由维修人员负责并填写相关记录,维修人员应随时按日检要点进行巡检,对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2.1数控车床的点检、检查要点:
2.1.1日常点检要点:
2.1.1.1接通电源前:
a.电压是否正常。
b.检查机床是否有异常情况。
c.检查冷却液、液压油、润滑油的油量是否充足。
d.检查工具、测具等是否已准备好。
e.切削槽内的切屑是否已处理干净。
2.1.1.2接通电源后:
a.检查操作盘上的各指标灯是否正常,各按钮、开关是否处于正确位置。
b.CRT显示屏上是否有任何报警显示。若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c.液压装置的压力表是否指示在所要求的范围内。
d.各控制箱的冷却风扇是否正常运转。
e.刀具是否正确夹紧在刀夹上,刀夹与回转刀台是否可靠夹紧,刀具是否有损伤。
2.1.1.3机床运转中:
a.运转中,主轴滑板处是否有异常噪音。
b.有无与平常运转不同的异常现象。如:声音、温度、裂纹、气味等。
遇到异常情况,应保持现场,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故障排除,特别紧急情况下应迅速切断电源。点检完毕后,由操作员填写工作记录表。
2.1.2季检查要点:
2.1.2.1检查主轴的运转情况。主轴以最高转速一半左右的转速旋转30分钟。用手触摸壳体部分,若感觉温和即为正常。以此了解主轴轴承的工作情况。
2.1.2.2检查X、Z轴的滚珠丝杆,若有污垢,应清理干净。
2.1.2.3检查X、Z轴超程限位开关,各急停开关是否动作正常。可用手按压行程开关的滑动轮,若CRT上有超程报警显示,说明限位开关正常。并将各接近开关擦拭干净。
2.1.2.4检查刀台的回转头、传动系统的润滑状态是否良好,痕等。注油孔应注油润滑。
2.1.2.5检查刀塔装刀孔内是否积存切屑,杂物,若有应清理干净。
2.1.2.6检查尾座状况,看是否有裂纹、毛刺,若有问题,予以修整。
2.1.2.7检查冷却液槽内是否积存切屑,若切屑堆积较多,应予以清理。
2.1.2.8检查液压装置:
a.检查压力表的动作状态,通过调整液压泵的压力看压力表的指针是 否上下变化灵活。
b.检查液压管路是否有损坏,各管接头是否有松动或漏油现象。
2.1.2.9检查润滑油装置:
a.检查润滑泵的排油量是否合乎要求。
b.检查润滑油管路是否损坏,管接头是否松动、有漏油现象。
2.1.2.10季检完毕后,由维修人员填写CTX600季检表。
2.1.3半年检查要点:
维修人员参照CTX600半年检表组织机床检查。
2.2加工中心点检、检查要点:
2.2.1日常点检要点:
2.2.1.1从工作台、基座等处清除污物和灰尘,擦去机床表面上的机油、冷却液和切屑。
2.2.1.2清除没有罩盖的滑动表面上的一切东西。
2.2.1.3清理风箱式护罩。
2.2.1.4注意电控系统有无异常,显示屏上有无报警信号.
2.2.1.5清理检查所有限位开关、接近开关及其周围表面。
2.2.1.6检查各润滑油,液压油箱的油面,使其保持在合理的油面上。
2.2.1.7确认各刀具在其应有的位置上更换。
2.2.1.8确保空气滤杯的水完全排出。
2.2.1.9检查液压泵的压力在指定范围内。
2.2.1.10检查机床主液压系统是否漏油,若有问题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予以修理。
2.2.1.11检查冷却液软管及液面,清理管内及冷却槽内的切屑等脏物。
2.2.1.12确保操作面板上所有指示灯为正常显示。
2.2.1.13检查各坐标轴是否处在原点上。
2.2.1.14检查主轴端面、刀夹及其它配件是否有毛刺、裂纹或损坏现象,并将主轴周围清理干净。
遇到异常情况,应保持现场,必须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故障排除,特别紧急情况下应迅速切断电源。点检完毕后,由操作员填写工作记录表。
2.2.2季检查要点:
2.2.2.1清理电器控制箱内部,使其保持干净。
2.2.2.2用煤油清洗空气滤网,必要时予以更换。不要用稀释剂或其它同类东西清洗滤网。
2.2.2.3检查液压装置、管路及接头,确保无松动、无磨损。
2.2.2.4清理导轨滑动面上的刮垢板。
2.2.2.5检查各电磁阀、行程开关、接近开关,确保它们能正常工作。
2.2.2.6检查液压箱内的油滤,必要时予以清洗。
2.2.2.7检查各电缆及接线端子是否接触良好。
2.2.2.8确保各联锁装置、时间继电器、继电器能正确工作,必要时予以修理或更换。
2.2.2.9确保数控装置能正确工作。
2.2.2.10季检完毕后,由维修人员填写SPN63季检表。
2.2.3半年检查要点:
维修人员检查参照SPN63半年检表组织机床检查。
3、压缩机系统使用维护
参照《压缩机定期保养表》及使用说明书,其保养主要由维修人负责,出现故障应在排除后填写故障记录单。
4、设备的使用范围:只负责工件粗加工以后的工序加工。
5、设备事故报告:
机床CRT显示屏有故障提示,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提供操作情况,以便及时进行排除故障,填写故障记录单并存档;机床发生机械故障应立即关闭机床,保持现场,通知维修人员,提供现场情况和现象,填写机床故障记录单并存档。设备事故按《设备事故统计及处理制度》执行。

下面有借款报销管理制度范本,您可以参考一下: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之用!

Ⅲ 信贷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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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使用信用卡特别注意几下几点:
(1)发卡行若为吸引消费者申请信用卡而给予第一年特别优惠时,必须特别注意。这些促销活动的优惠通常都是短期的,不要被一时迷惑,选择信用卡还是要优先考虑长期利益。
(2)避免申请超过您负担能力的卡数。先评估自己的消费习惯、需求和财务状况,再决定需要选择几张信用卡。
(3)您必须在收到新卡时立即签字,并将旧卡剪碎,以免遭冒用。
(4)您必须妥善保管您的信用卡,一旦遗失必须立刻挂失。
(5)不论信用卡或签帐卡,您都必须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6)预借现金方便是方便,但代价很高。
(7)使用循环信用可以帮助您理财,但须注意:循环信用是一种信用贷款,让您不必在缴款期限内,将所有消费金额一次还清,只要在每个缴款期限前先缴一部分的金额,但是循环信用必须另外再付利息。
(8)防止信用卡的欺诈行为。
(9)换新地址或联络电话时,要立即通知发卡行。
(10)在特约商店刷卡消费,您无须多付手续费。
(11)如果您因为没有付款,而被催收单位催缴,您有责任立即偿清欠款,严重时将负担法律责任。

Ⅳ 员工借款管理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人员退出管理:

1、人员退出包括员工退休、辞退、调出、辞职、死亡等员工离开本单位的情况。

2、人事综合部在处级干部距退休年龄6个月时向新源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退休申请》。

3、新源公司领导批准退休申请后,人力资源部对基层单位上报的处级干部退休请示下达退休批复文件。

4、人事综合部为其退休的处级干部办理退休相关手续。

5、人事综合部通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6、人事综合部根据公司的决定提出辞退报告,工会参与过程监督。

(4)贷款公司内部员工管理规定扩展阅读:

一是明确要求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二是对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种方式的前提条件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是明确要求贷款资金的使用需借款人提出支付申请,所有个人贷款需按照合同约定贷款用途使用,贷款人有审查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的义务。

从国际上个人贷款业务惯例和我国银行长期业务实践看,通过面谈制度,可以有效鉴别个人客户身份,了解借款的真实用途,调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从而有效防范个人贷款风险。

因此,《办法》在进一步强化贷款调查环节,提出了贷款调查的具体要求和方式方法,梳理了贷款调查的有关内容和流程的基础上,重点强调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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