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手机分期付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因为我查询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不超
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法》第22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快速审批秒下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10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第13条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否认申请手机分期贷款协议合同扩展阅读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无效条款
买卖双方在订立分期付款合同时要充分考虑交易风险、双方的商业信用,在订立违约条款时特别要注意不得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否则存在条款无效的可能。
实践中,买受人因主客观等因素导致不能依约按期付款的例子比比皆是,但在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买受人往往无法预见未来的这种变化;而出卖人则考虑到出现上述风险的可能性,预先在合同中通过格式条款将风险全部转嫁给买受人。
为此,国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在合同约定自由原则的前提下,适当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约定进行一定强制性的限制,遏制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不公平的格式条款的效力,
如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的使用费。
但双方不得在合同中约定,买受人尚未支付到期货款金额低于总价五分之一,出卖人有权要求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的条款。
㈡ 我被人骗去做了6800元的捷信手机分期贷款,我签了合同,拍了照,手机
第一,被骗肯定要报警。第二,6800真的不算多,就算丢了也别这么难过
㈢ 今天中国移动和捷信分期以送手机为名骗我办理分期贷款,下面合同是不是无效,可不可以退掉
以后都不要再相信移动了,我也被坑了,现在正在解决,说我们一人出一半,可是我之前被扣的四百不想给算数,真是郁闷。
㈣ 我被骗子以贷款的名义骗我去办理手机分期付款签了合同,合同内容没让我看,我是
如果你说的是真实的,那你应当及时报警求助勒。他们这是严重的诈骗犯罪
㈤ 合同贷款诈骗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成立买手机分期付款1800+ 这种数目属于民事责任 还是直接构成犯罪呢
1、其成立条件是在签订合同的过程当中采取欺骗或者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非己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因此其主观心态是故意。不过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当下手段复杂,需要综合各种情况才能断定。
2、用手机分期付款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就你目前的陈述无法判断与刑事责任有关。
㈥ 现在办理手机分期,有没有合同呀!没有合同的话会不会被坑,不知道有没有合同,哪个知道
没有合同,但不会骗人,那点信用没有那还了得,如果骗人那他就会倒闭
㈦ 我办了一个手机分期付款的借贷,没签合同之前没有人给我说过拿手机的
合同你都签了,人家就不算诈骗了,而且数额这么低,最多只能算个坑吧,手机你不拿,可是贷款还需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