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P2P行业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一、会计核算
1.建账、帐套选择及科目设置
公司成立设置帐套时建议采用新准则一般行业(金融行业慎选,把自己公司定位为服务业),将本行业专用术语增加到相应科目下,如主营业务收入下设二级明细(服务费收入、利息管理费收入、提现手续费收入、充值手续费收入、VIP会员费收入、逾期费收入等),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下设推广费、奖励支出等。
2.线上交易核算两种方法的探讨
目前行业内对在线交易的业务核算有两种方法:一是挂其他应收付往来账,二是直接将自身从借贷双方交易中脱离出来只核算提供服务的部分。下面分别举例说明:
方法一:挂往来处理办法:
充值时:借:其他货币资金/存款/现金(视公司钱最终去向而定)
贷:其他应付款-投资人
款项划借款人时:
借:其他应收款-借款人
贷: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本金)
其他应付款—投资人(投资人利息部分)
收回本息及服务费时借: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
贷:其他应收款-借款人(本息)
服务费收入
投资人提现时,借:其他应付款-投资人
贷: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
本方法慎用!!!基于监管思路的考虑,将投资人钱做到公司资产负债表
里有一定风险(一是资产的定义: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对于投资人的本金部分,企业一旦确认为资产都是有违监管要求的;二是本方案操作的可行性的考虑,互联网P2P与线下不同的是用户单笔金额可能会比较小,用户体量大,每天的成交量可能会有成千上万的投资人资金变动,工作量大且繁琐,目前也没有定制的自动传递结转的系统支持这个方案);当然有些平台是将募集的资金从第三方或者线下直接转入公司对公账户一般户上的,对公的必须要反映,这个就需要采用本方法,可以根据业务和资金划转模式做一些调整。
方法二:居间服务模式账务处理
基于政策思路和资金托管趋势的考虑,托管后投资人资金和投标借款人资金基本上平台是不能经手的,做会计处理显得多余。本方法投资人充值提现借款人还款均不在账务处理考虑范围中,完全将平台本身从中间脱离出来,收入确认以服务合同和在线利息管理费等为依据。借款人端服务费(方便催收管理,也考虑到部分借款人是企业有发票需求,建议单笔核算)
借: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
贷:服务费收入-借款人
投资人端利息管理费其他手续费部分,由于单次变动金额较小且工作量大,这边建议是按月清算,一次性确认。
借: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
贷:管理费收入等充值提现等不反映。
3.收入成本确认
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在这儿建议以收到钱为确认时点,因为合同签署后存在各种逾期、违约的可能,挂应收逾期、违约需要调整也不方便核算。
② 我现在在一家金融公司上班 公司主要做居间服务 中介机构。我进去面试时面试的岗位是内帐会计 。
你们老板没说错,一般企业都是按权责发生制,你去年8-11月份的,应该在去年反应。工资也是一样。其实这个跟你银行流水是不冲突的。 去年8-11月发生的,当时发生了就应该进相应的费用或者成本,然后没付款就挂应付,1月份付款,就冲减应付。然后工资也是,上个月的工资,上个月就计提,这个月发放,再冲应付职工薪酬。我觉得你们老板应该是这个意思。
③ 居间人可以从事向银行贷款的居间服务吗
可以的,中介方都提供该项业务。
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所谓居间服务,就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媒介的中间服务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④ 有做企业贷款居间服务的朋友吗
你是在什么地方的,在重庆的我可以做。
⑤ 企业收到居间费如何入帐
企业收到居间费应该计入“其它业务收入”进行账务处理。
⑥ 关于居间服务公司在房抵贷款中收取保证金合法吗
合法呀,为什么不合法?这就和你买房给中介支付中介film的一样,你自己也可以去做抵押贷款,但是你没有人家专业也不一定能做下来所有,这时候就需要用到中介了,所以这个居间服务只要你签了合同,他按照合同收取的就是合法的。
⑦ 做居间服务的借贷公司,自己能用这些钱开公司吗
的贷款公司自己能有这些钱开公司吗?当然不能了,说正话,你贷款公司的话,你戴的不是别人这样贷的款乱用的话,我觉得应该是不行的吧,要不然你去咨询问一下,我觉得有些钱可以多单,有些钱不拿,拿都是钱,但是不是钱但b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