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生源地贷款申请后显示的等待高校录入回执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已经贷款成功呢
这只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中的一个环节。在高校报到后将受理证明交给学校,学校在系统中录入回执进行确认,然后开行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核最后才能确认发放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重要法律凭证,填写中不能有任何不合规定的地方,否则县级资助办和国家开发银行审核无法通过。
不合格的回执单必须由资助办重新开据,再经学生家长到当地资助办领取并邮寄给学生和学校确认并回邮。不合格回执单将直接导致贷款的审核和拨付延后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严重影响贷款发放。
2、当地教育局或者高中开的。需要把回执带到大学里,交给负责任人。
3、使用流程:
(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开《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
(2)借款学生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交到高校;
(3)高校填写回执编号;
(4)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贷款情况。
4、信息确认注意事项:
(1)高校必须严格核查老生在校期间是否获得过高校助学贷款,如果本学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就不允许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不确认回执单。
(2)“学生欠学费和住宿费情况”高校如实填写该生入校实际需要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的合计,不包含杂费等。注意数字大写的规范表述和书写。
(3)“借款学生签字”此处必须学生自行签名,并写上签名当天的日期。
(4)“学校盖章”高校在盖章之前再次检查以上各项内容是否填写规范,检查无误后方可加盖学校公章确认,并写上盖章当日的日期。
(1)网上申请生源地贷款续贷录入回执扩展阅读
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㈡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如下:
1、首先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㈢ 大二休学一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不能录入电子回执了,以后还能续贷吗,我该怎么做
2、续贷学生申请录入信息: 续贷学生录入申请信息时,必须填写“续贷声明”...2011-08-25 2011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期过了怎么办?想再继续办理但是时.....
㈣ 怎样进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录入回执
额...,你们学校够可以的啊,你给我打电话吧,我告诉你 0317-8887103
㈤ 助学贷款是先录入回执还是先签合同
你可以看看这个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2020生源地新增续贷和远程续签电子合同操作流程
㈥ 生源地贷款被谢绝后 重新出现 待高校录入回执 是什么意思啊 还需要学校再次录入回执然后寄回去吗
应该是这样的,可能是上次的操作出现的问题,需要学生重新走一边手续,所以重新录入回执
㈦ 生源地贷款(续贷)怎么弄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为一年一申请,第二次贷款申请和首次无区别。
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5、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注: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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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6、无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