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欠银行和贷款公司钱,没钱还会坐牢吗还是还不起会怎么样
1、如果仅是欠钱,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坐牢的。
2、银行到法院起诉,胜诉之后,如果你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你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你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你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6.一人逾期影响全家征信
如果你不止信用有污点,还上了“黑名单”,也就是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那就可不仅仅是配偶会受到影响了,还会牵连到子女!比如:儿女考公务无法通过政审、无法上私立学校等等。总之,不利多多。
㈡ 公司法人个人欠款与公司有关系吗
公司法人个人欠债与公司并没有关系。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债务由公司独自承担。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其实,法人就是法定的代表人,这对于一个人的身份是没有特殊的影响的,所以就算公司出现了变故,或者出现了负债的现象,也不会追求法人的责任的。
因为公司的责任与你个人的责任是两回事,所以作为法人,你不用担心有责任一个人扛的现象。
法人代表作为法人的代表机关,他的地位主要就是法人的对外执行机构,比如说签订合同等等一些事情上。
但是大家不要误认为他签订合同是以自己的名义所签,其实不然,他是以法人的名义所签的,所以他的这些行为都是法人的行为,而对于他的行为所需要承担的后果也是应该有法人承担的。
就好比说你的手是身体的一部分,当你用你的手做一些事情的时候,所需要承担后果不是手来承担,而是你整个人。
现在很多企业的老板让自己的员工来当法人代表,当然这不是为了推卸经营责任,因为如果法人代表做出了欺诈行为等,那么,所要追究的责任就是一个企业的内部责任,而不是法人个人的责任。
当然了,有一种情况是会直接追究法人代表个人责任的,就是当法人的代表有违法犯罪的行为。这时是因为法人自己的过错导致的,因此需要法人代表自行承担,而不需要追究整个公司的责任。
(2)贷款欠钱到期跟公司有关吗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
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
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
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㈢ 公司银行贷款到期还不上,法定代表人有责任吗
如果以前的贷款。是有限公司以前的法人代表和股东作出的决定和决策。签署的贷款协议。那么有限公司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以前的银行贷款和担保,原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当然还有责任。如果这笔贷款造成巨大损失。可能还要追究原法人代表和股东的刑事责任。
㈣ 公司垮了、欠款银行的贷款、与股东有关系吗
如果签字股东没有做个人担保,则对还贷没有个人责任;股权转让,一般是原转让股东不需要承担原公司偿还银行贷款责任
㈤ 企业在同一地址成立两个公司,是不是在逃避银行债务,贷款到期需要借新还旧,银行怎么操作
如果是同一个罐名下的两个子公司那么是躲避不了的。如果是两个不想干系的公司那么就可以。还要看公司是不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有限公司。如果是两个人名字还要看是否离婚
㈥ 担保公司还了贷款债务人还有关系吗
担保机构可以办理反担保起诉债务人。
反担保成立所需要的条件:
第三人已经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
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想第三人提供担保。
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时,第三人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反担保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
反担保的范围与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范围相同,具体包括:
①担保人于担保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支出及其他必要费用(如运费、汇费等);
②上述支出款项的利息;
③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含质物的保管费用)。
㈦ 公司在银行有债务、债务未还之前公司法人变更了、假如银行债务到期老法人未还、银行债务是新法人承担还是
新法人承担,银行认公司不认人。 会涉嫌贷款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