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以合伙人的名义贷款用于公司经营可以吗
签个借入协议就可以了,
⑵ 老板向个人借款用于公司运作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公司向个人借款,其本金计入往来账目,支付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账务处理如下: 1、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2、按期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 ——应交个人所得税 4、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 ——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归还本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
⑶ 老板以个人名义贷款用于公司周转,如何入账
不用交税,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应付款。
这是我查的企业的通用做法。
这部分款项的利息不能入账。我也没发现过有企业把股东借款的利息入账。
这一种情况如果可以入账,很容易形成虚列财务费用,所以税务部门不允许列支。
其他外面的借款,在符合人行规定的利率范围内可以列支利息。
⑷ 老板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给公司用
在各个银行里,均有一种业务,叫做个人的经营性贷款。
⑸ 老板以公司名义贷款但是用于个人用途的贷款账务怎么处理,可不可以不做帐
以公司名义贷款,必须入账,否则银行怎么对账啊,支付贷款利息也没有依据啊。
老板用于个人,如,把钱转到个人账户,也要做处理,否则,你的银行存款账实不符,也无法与银行对账。
如果是使用到个人消费了,如,购车用公款,但产权证是个人姓名,年底前如果不能归还,税务视同分红处理,要交个人所得税。
⑹ 个人独资公司老板可以出名贷款用于公司使用吗
这个不是很清楚,你可以去你来贷平台问问专业的放贷经理
⑺ 股东以个人名义贷款用于公司经营
如果你们当地税务部门比较开明,注重实质而非形式的话,是可以扣除的。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税务局,看他们是什么意见。如果同意就万事大吉。如果不同意,可以将借款变成两个股东借给公司的,同样可以扣除(不超过银行同期利息),只不过可能要求提供发票,会比较麻烦
⑻ 公司老总以个人的名义向银行贷款用于公司业务,这个税务账可以不做吗
你好,以个人借款名义入账
1、收入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老总
2、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现金
但存在以下问题:
1、所得税税前列支问题: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政策规定,现在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执行,按“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允许税前扣除;
2、个人所得税问题:企业支付给个人借款的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以股息、利息、红利所得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支付利息的企业应该在支付时依法代扣代缴。这个是必缴的。
3、营业税及附加问题:取得(支付)利息按照“金融业”,按5%税率代扣代缴营业税以及随营业税计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个规定各省市要求不一样,有的省市不管,有的就要征收,税法没有明确规定。
希望对你有帮助,顺祝一切顺利~!
⑼ 老板自己贷款用于公司周转也用于自己私用,贷款账号不是公司的账户,该怎么做账
只要不是公司的账号就不要做进账了,公司用这笔贷款了,就做成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