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助学贷款需要准备什么
1、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2、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2)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p#副标题#e#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6)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2份。
3、在校大学生非首次(08年、09年办理过贷款,2010年申请续签贷款合同的)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件,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1份。
(1)网上入学贷款需要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8000元;申请金额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贰』 助学贷款网上申请流程
1、在网络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并点击打开官网。
『叁』 申请助学贷款要什么资料什么条件
具体我没有申请过,不过需要的东西很多,基本都是要你家那边开证明啊什么的,挺麻烦的,开学可以问问队长,或者点名的时候队长会说,在公大什么都很麻烦的。条件可能需要你是一个贫困家庭。
『肆』 如何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手续,具体一点的。
国家明确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和住宿费)。
借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并清偿贷款本息:
(1)借款学生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2)贷款学生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3)贷款学生未按合同偿还学生贷款本息的;
(4)借款学生中途退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5)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伍』 助学贷款都需要什么手续
我们常申请的助学贷款一般有两种: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注意事项: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具有中国国籍,且持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我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经济上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程序: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5.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形式: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注: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能同时申请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二、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6000元;申请金额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1、2010年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2件份)。(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4)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5)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6)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2、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4)《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陆』 助学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助学贷款需要办理手续:
(一)申请 申请贷款的同学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由班级评议推荐。院系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初审并按时向学生处报送名单及相关资料。
(二)确定学生贷款见证人 国家助学贷款见证人一般为2人,分别是班主任或辅导员1人,院系**总支办1人。
(三)学生必须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要求
1、填写完毕的《国家助学申请表》一式2份(不能为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3、本人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一式2份;
4、本人在校学习成绩复印件一式2份;
5、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2份;
6、个人书面贷款申请1份;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校学生处审核 学生处对各院系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贷款学生名单。
(五)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贷款学生资料及所填的申请表经银行审核通过后,由银行与学生签定贷款合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一式4份。
(六)银行发放助学贷款 根据合同所签金额,贷款银行按学年直接将本学年的贷款划入借款人在学校指定的帐户。
(七)贷款合同的变更
1、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如因经济原因需提前还款,可随时到银行变更合同,将已获得的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如遇特殊原因需终止贷款的,由学生本人提出或学校向银行提出,并相应地变更合同,再由学生本人到银行履行相关手续。
2、借款学生毕业前,必须与贷款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并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补办相应的合同变更手续。
(八)已获银行贷款的学生应在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的20日之前将应交的贷款利息存入自己的银行帐户上(可在贷款银行的任何一个网点存入)。
『柒』 上大学申请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手续以及具体流程
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流程
一、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贷款的适用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同时,申请贷款的学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③学习成绩较好;④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⑤诚实守信;⑥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⑦在工商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帐户;⑧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程序
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提出贷款申请(贷款申请应直接向所在学校有关部门提出,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的个人贷款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学校根据在校生的困难情况和国家确定的贷款额度,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送经办银行审核批准后,由银行与学生签定贷款合同,对于一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又无法提供担保的学生,可以申请特困生贷款,由学校报请学生贷款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申请贷款的学生还必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同意当事人借贷的书面证明)。
②提供家庭主要成员收入证明或其它渠道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
③采用自然人保证担保的,须提供保证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收入证明材料和同意为借款人担保的证明;采用企业法人保证担保的,须提供保证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上年度的近期财务报表以及同意为借款人担保的证明;采用质押担保的,须提供质物清单,质物;采用抵押担保的,须提供抵押物清单和抵押物权属证明等资料。(从2000起,学校将对贫困学生的助学金贷款手续放宽,同时手续将简化,不再需要担保人,只需由申请人和银行签订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可。)
三、还款方式与还款时间
借款学生和经办银行应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分次还款的顺序应为先借款项先还,逐一排序。还款方式为按季分期还本利息。还款时间最迟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毕业后4年内还清。应由借款学生个人承担的贷款利息50%部分实行“利随本清”(另50%由国家财政贴息),归还贷款本金的同时,支付同期贷款利息。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协商后可以一次性或分期提前偿还贷款本息。还贷时,借款学生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将贷款本金和利息存入原开设的活期储蓄账户内,经办银行将在约定的还款日主动从账户中扣收。如借款学生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经办银行将向借款学生发出催款通知书,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计收罚息。
借款学生毕业前应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并根据经办银行的要求重新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贷款担保方式是保证担保的,如借款人已明确离校后去向,应向贷款银行递交其接收单位出具的《保证协助中国工商银行按期催收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由接收单位负责协助按期催收贷款。如借款人不办理确认手续或提交上述材料的,学校可暂缓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借款学生的贷款金额一经确定之后(每年助学贷款的上限为8000元),在贷款期限内一般保持不变。中途要求中止贷款,借款学生可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中止贷款发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追加贷款金额的,可另行办理追加贷款及担保手续。
如学生在借款期间需要转学的,由所在学校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好该学生贷款的债务划转手续后,或者在该学生还清
借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才能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同时,借款学生在使用贷款期间,如违反经办银行有关规定、借款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借款人中途辍学、退学、被学校开除、被取消学籍或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等,经办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并可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四、办理助学贷款的银行
目前我们国家推行教育助学贷款的银行除国家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以及其各级支行)外,还有中国银行(如中国银行广东分行从1999年6月1日起推出“学生教育贷款”),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从1999年7月16日起推出“个人助学贷款”)等。以上银行除工商银行由国家给予50%贴息外,其他银行没有利息优惠。
各地有哪些银行可以办理助学贷款,届时考生可向当地银行网点咨询。